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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26-49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7日以电子邮件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通知;
  2.公司于2026年7月31日(星期五)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
  3.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参会董事9名;
  4.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经营发展及流动性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本金余额最高不超过39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授信用途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法人账户透支、开具保函、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票据贴现、债券融资等。其中,公司本部授信额度本金余额最高不超过65亿元;子公司授信额度本金余额最高不超过325亿元,在总额度范围内可根据经营情况调剂使用。
  本次授信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在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如单笔授信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有效期,则决议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授信终止时止。公司董事会同时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在各自的授信额度及本议案授权有效期内具体办理融资事宜,并由公司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代表公司签署相关的全部法律文件。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关于核销子公司应收账款坏账的议案》
  具体内容参见2026年7月3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核销应收款项坏账的公告》。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3.《关于修订〈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提升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作用,促进公司经营活动稳定、健康发展,公司董事会同意根据《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福建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中国内部审计准则》、中共福建省委审计委员会《关于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九项举措》等有关规定及要求,对《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参见2026年7月31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的《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修订稿)》。
  公司于2026年7月3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度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4.《关于公司控股企业海隆码头更新购置5台门座式起重机的议案》
  为加快推进码头大型设备自动化智能化技术应用,同时积极响应国家“两重两新”政策,推进港口物流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港务集团石湖山码头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厦门海隆码头有限公司拟更新购置5台40T门机,其中4台投放在海沧港区7#泊位,1台投放在海沧港区20-21#泊位,项目总投资不超过9800万元。
  公司于2026年7月3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发展与ESG委员会2026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企业海隆码头更新购置5台门座式起重机的议案》,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审计委员会决议、战略发展与ESG委员会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31日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26-50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销应收款项坏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子公司应收账款坏账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以及《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应收款项管理办法》《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账销案存资产管理工作规则》等规定,为进一步提高资产质量,使财务报告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企业的资产状况与经营成果,公司拟对已确认为坏账的1笔应收账款进行核销。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核销坏账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对子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长期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进行清理,拟对符合坏账核销条件的应收账款予以核销,核销的应收账款账面原值合计6,768,054.01元,截至核销之日,上述应收款项累计已计提坏账准备6,768,054.01元,剩余账面价值为0元。
  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坏账主要是经公司审慎判断确认已无法收回而产生的坏账损失。公司子公司已根据其企业管理制度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
  二、本次核销坏账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坏账核销事项不涉及公司关联方,并已足额计提坏账准备,本次核销处理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额外的负面影响。本次核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三、公司对坏账核销的后续相关工作
  公司将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并对所有核销明细建立备查账目,保留后续可能用以追索的资料,落实责任人继续跟踪,一旦发现相关债务人有偿债能力将立即追索。
  四、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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