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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末借款余额明细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利息费用变动合理性: 由于2025年度在建工程投入增加约4.89亿,公司账面货币资金虽有一定余额,但无法满足在建工程的持续投入需要和日常营运的资金需求,因而2025年增加借款规模,导致利息费用较2024年有所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借款与利息支出的匹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注:1.利息支出及承兑费用合计6,218.05万元,包含费用化的利息支出2,550.18万元,资本化利息支出268.23万元和承兑费用3,399.64万元。 2.金融机构借款加权平均余额为按借款占用天数加权后的余额;票据贴现加权平均余额为票据贴现占用天数加权后的余额。2024年年末借款余额合计29.84亿元,2025年末借款余额合计36.07亿元,2025年借款加权平均余额合计32.77亿元,与年末余额差异为债务占用天数和已到期债务导致。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内,公司各项借款平均利率分布于公司各期的实际借款利率区间范围之内,公司利息支出与借款规模匹配。 四、结合经营性现金流情况、营运资金需求、建设投入需求、存款利率及借款利率等情况,说明公司账面货币资金余额较高的情况下,有息负债规模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报告期末货币资金余额为25.36亿元,其中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信用证保证金等受限资金合计12.80亿元,该部分资金无法用于日常经营支付,公司实际可自由支配的资金为12.55亿元。2025年度,公司经营活动支出总额为50.77亿元,在不考虑经营活动现金流入的情况下,可支配资金仅能维持约2.97个月的经营支出,处于公司正常资金周转水平的较低区间,因此公司需保留必要的借款授信以维持流动性安全。 报告期内,公司有息负债余额由2024年末的29.84亿元上升至2025年末的36.07亿元,增加6.23亿元,主要基于项目建设投入以及偿付利息、分配股利等支出两方面的资金需求。现结合公司合并现金流量表及其补充资料,对相关资金需求的测算过程说明如下: 1、项目建设投入资金需求的测算 2025年度,公司长期资产类项目付现支出48,069.32万元,公司二期氯化法钛白粉项目、年处理60万吨锆钛矿精选项目、年产60万吨硫磺制酸及余热发电项目等多个重点项目同时处于建设阶段,上述支出主要系该等项目建设投入形成的实际现金流出。据此测算,公司2025年度项目建设投入的资金需求约为4.81亿元。 2、支付利息分配股利支出 2025年公司因偿付借款利息、分配股利等支付现金13,607.42万元。 3、营运资金需求增加的说明 公司营运资金需求的增加系存货、经营性应收项目及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变动金额测算得出,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如上表所示,2025年度,公司经营性应收项目增加占用资金15,503.11万元;经营性应付项目减少占用资金30,448.19万元,主要系应付票据、应付账款等经营性应付款项余额下降所致;存货减少释放资金7,357.59万元。上述三项变动合计占用资金38,593.72万元,即2025年度公司营运资金需求净增加约3.86亿元。2025年度,公司净利润加回折旧摊销、资产减值损失、财务费用等非付现项目及非经营性损益后,营运资金变动前的经营性现金流量约为45,649.65万元;扣除上述营运资金净占用38,593.72万元后,当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055.93万元,已基本满足当期营运资金变动的需求。 4、有息负债增加规模与资金需求的匹配性分析 2025年,公司当期经营活动现金净额为0.71亿,远低于同期项目建设投入4.81亿元的资金需求。此外,公司当期因偿付到期借款利息、分配股利等支付现金1.36亿元,并需保持必要的货币资金余额以保障日常经营周转及到期票据兑付。因此,公司仅依靠经营活动获取的现金难以满足2025年度项目建设投入及偿付利息、分配股利等支出的需求,需通过新增借款等外部融资方式予以补充,报告期内有息负债余额相应增加6.23亿元,与前述测算的资金需求规模相匹配。 公司结合经营性现金流状况、存款及借款利率水平,对整体资金进行统筹调度。在可支配资金有限、建设投入及偿付利息、分配股利等支出需求同步增长的背景下,适度增加有息负债规模,有利于保障项目顺利推进和正常运营的流动性需求,具有商业合理性。 五、会计师核查情况及核查结论 1、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了解和评价公司与货币资金及筹资管理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的有效性; (2)获取公司银行账户清单及货币资金明细表,对全部银行账户执行函证程序,核实货币资金余额、存放情况及受限情况; (3)获取各月银行存款余额,测算月均存款余额及平均利率,分析利息收入与货币资金规模的匹配性; (4)获取受限货币资金明细及对应的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明细,分析保证金与票据规模的匹配性; (5)获取公司各类借款合同,核查借款方、借款利率及担保方式,对全部银行借款执行函证程序;获取公司利息支出测算表,分析利息费用变动与借款规模的匹配性; (6)结合经营性现金流、营运资金需求、建设投入需求及存贷利率水平,分析公司账面货币资金余额较高的情况下有息负债规模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 2、核查结论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 (1)报告期内公司利息收入与货币资金规模具有匹配性;除已披露的受限货币资金外,未发现公司存在其他货币资金受限及占用情况; (2)报告期末公司票据规模、业务规模与保证金规模相匹配;未发现公司存在变相为其他方提供保证的情况; (3)报告期内公司利息费用金额与借款规模相匹配,变动具有合理性; (4)公司账面货币资金余额较高的情况下有息负债规模上升的原因具有合理性。 问题三、关于往来情况 年度报告显示,报告期末公司应收票据余额4.04 亿元,其中商业承兑汇票余额0.97 亿元,应收对象为关联方山东鲁北海生生物有限公司,相应计提坏账准备52.00 万元,计提比例为0.54%,低于去年同期计提比例1%。报告期末预付款项账面余额2.52 亿元,同比增长25.07%,其中3 年以上预付款项合计0.14亿元,占比5.56%。报告期末公司对于关联方的应付账款合计1.41亿元,其中应付无棣海川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棣海川)、滨州海能电气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州海能)金额分别为0.62 亿元、0.14 亿元,报告期内采购金额分别为1.24 亿元、0.40亿元,同比增长32.23%、97.18%,主要采购内容为工程劳务、设备材料等。 请公司:(1)补充披露应收关联方票据的具体情况,包括票据金额、开票人、承兑人、开票日期及兑付时间、是否附带追索权、期后兑付情况,并说明相应坏账计提比例的充分性;(2)补充披露报告期末主要预付款项对手方名称、采购内容、预付时间、预付比例、合同约定的交货时间、期后交付情况、关联关系,说明本期营业成本同比下降的情况下预付款同比增长的原因,说明3 年以上预付款项长期挂账的原因;(3)补充披露报告期内向无棣海川及滨州海能采购的具体内容、金额、单价、定价依据、结算方式、信用政策、期后付款情况,说明本期向其采购额增加的原因,对比向非关联第三方采购同类产品的价格,说明关联采购的定价公允性,相关安排是否存在对关联方利益输送的情形。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一、补充披露应收关联方票据的具体情况,包括票据金额、开票人、承兑人、开票日期及兑付时间、是否附带追索权、期后兑付情况,并说明相应坏账计提比例的充分性 1、期末应收商业承兑汇票明细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商业承兑汇票账面余额合计9,700.00万元,均为山东鲁北海生生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生生物")作为承兑人开具的商业承兑汇票,海生生物为公司关联方。具体明细如下: ■ 2、承兑人资信状况及坏账准备计提分析 上述商业承兑汇票的承兑人均为山东鲁北海生生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生生物"),系公司关联方。公司与海生生物合作多年,对方经营状况良好,征信及资信状况良好,历史上未发生票据违约。 2025年末,公司基于与海生生物多年的合作历史和对其经营状况、资信水平的深入了解,对应收海生生物的商业承兑汇票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了年度重新评估。公司每年末均会根据最新获取的信息,结合承兑人的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及历史兑付记录,对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进行更新。2025年度,公司结合海生生物持续良好的经营业绩、稳健的财务状况及历史上从未发生票据违约的记录,对减值评估进行了更为精细化的分析。对于到期日在财务报表日后一个季度以内(即2026年第一季度内)的票据合计4,500.00万元,由于距资产负债表日较近,公司结合海生生物良好的资信状况及历史合作记录,在财务报表日已可合理预测该部分票据不会发生违约,故计提比例为0。截至财务报告出具日(2026年3月30日),该部分票据已全部按期兑付,验证了上述判断。 到期日处于财务报表日后第二个季度(即2026年4月至6月)的票据合计5,200.00万元,距财务报表日较远,兑付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该部分票据仍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模型,按1%的比例计提坏账准备52.00万元,与2024年度采用的计提比例保持一致。 2024年末,公司对持有的海生生物商业承兑汇票统一按照1%计提坏账准备,系基于当时所获取的信息及审慎评估后确定的整体计提比例。2025年末,公司在多年持续合作和数据积累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了对不同到期期限票据的差异化信用风险评估。对于临近到期的票据(2026年第一季度内到期),基于历史经验和期后已实际兑付的证据,判断其违约风险极低;对于到期日较远的票据(2026年第二季度内到期),公司基于谨慎性考虑,仍保持了与上年度一致的1%计提水平。因此,对应收海生生物的商业承兑汇票的综合计提比例由2024年的1%变更为2025年的0.54%,该变化源于公司基于更长期合作数据积累对预期信用损失的评估精细化,反映了公司对海生生物信用风险的持续跟踪和动态调整,具有合理性。 综上所述,公司对期末持有的商业承兑汇票,已结合承兑人资信状况、历史合作记录及期后实际兑付情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合理评估预期信用损失并计提坏账准备,坏账准备计提充分、合理。 二、补充披露报告期末主要预付款项对手方名称、采购内容、预付时间、预付比例、合同约定的交货时间、期后交付情况、关联关系,说明本期营业成本同比下降的情况下预付款同比增长的原因,说明3 年以上预付款项长期挂账的原因 1、报告期末,前十名预付款对象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2、本期营业成本同比下降的情况下预付款同比增长的原因 报告期内,营业成本同比下降的情况下预付款同比增长,主要系2025年公司硫磷公司启动年产60万吨硫磺制酸及余热发电项目(EPC)建设项目,祥海公司启动氯化炉制作安装工程。根据公司与供应商签订的设备采购合同及工程总包合同,规定合同签订时按合同金额比例支付预付款,此类预付款属于资本性支出,其对应的经济资源形成公司的长期资产,不计入当期营业成本,未来将通过折旧的方式在资产使用寿命内分期影响损益。综上,公司预付款项总额的增长系长期资产购建所致,与营业成本的下降分属不同的业务活动和经济实质,二者变动方向不一致具有合理的商业背景和会计逻辑。 3、3年以上预付款项长期挂账的原因 (1)基本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3年期以上预付款合计0.14亿元,其中子公司金海钛业预付无棣县芦家河子供水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芦家河子供水公司”)0.136亿元,占比97%,芦家河子供水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该笔预付款初始金额0.18亿元,形成于2021年4月。目前芦家河子水库已正式供水,预付款正按合同约定正常抵扣,累计已抵扣水费0.044亿元,剩余未抵扣余额0.136亿元。合同约定水费执行价格为2.15元/m3,与周边无棣众兴水务有限公司、滨州市北海水务有限公司等水库水价一致,定价公允;公司与芦家河子供水公司正在就调整结算方式、实施水费全额抵扣事宜进行协商,以加速剩余预付款余额的核销。 (2)形成背景:用水指标瓶颈与管网缺失 该笔预付款的形成源于子公司金海钛业的经营发展需求。根据《滨州市水利局关于印发各县区2018年度水资源管理控制目标的通知》(滨水资字【2018】20号)文件要求,无棣县用水总量受限。2019年,子公司金海钛业“年产10万吨金红石型钛白粉等量搬迁入园项目”在水资源论证审核中,因用水指标不足面临重大障碍。 经向鲁北高新技术开发区申请协调,无棣县水务局明确回复:县内其他供水主体(如无棣县农村供水服务中心、无棣众兴水务有限公司)用水总量已达临界状态,唯有芦家河子供水服务有限公司剩余用水指标能基本满足项目要求。然而,当时芦家河子水库尚未建成通往鲁北工业园区的供水管道,无法直接供水。 (3)交易安排:预付水费换取供水保障 为解决供水管道缺失问题,确保项目顺利投产,金海钛业于2021年4月与芦家河子供水公司签订供水合同。合同约定由金海钛业预付0.18亿元水费,专项用于支持芦家河子水库供水管道等基础设施建设,以使其达到正常供水条件。该安排实质上是公司以预付水费方式,解决供水方管网建设资金需求,从而获得稳定的工业用水供应保障。 类似“以预付水费支持供水基础设施建设、建成后以供水价款抵扣返还”的安排,在供水行业亦有公开先例。据珠海水务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澳门方面以“预收水费”形式投入约4.5亿元专项用于珠海竹银水源工程建设;该工程2011年建成后,对澳供水价格一部分直接用于抵扣已预收水费。该先例与公司本次预付水费事项同属“用水方预付资金支持供水基础设施建设、保障长期稳定供水”的商业逻辑,印证了此类安排具备商业合理性。 (4)预付款项安排的战略必要性及结算安排 ① 预付抵扣机制的优化安排 原合同约定的预付款抵扣标准为0.4元/m3,系合作初期双方基于芦家河子水库刚建成投运、供水规模尚在爬坡阶段的实际情况协商确定的过渡性方案。随着水库供水管网全面投运、供水规模稳步扩大,公司与芦家河子供水公司正在就调整结算方式、实施水费全额抵扣事宜进行协商,以替代目前部分抵扣、部分支付的结算方式。如能达成一致,按当前年用水量约247.41万m3测算,剩余预付款预计将在较短时间内完成核销,回收周期大幅缩短。 ② 三水库协同供水格局与用水结构调整 金海钛业的生产用水由三座水库协同保障:一期项目配套的无棣众兴水务有限公司水库(当前年供水量约196.79万m3)和滨州市北海水务有限公司水库(当前年供水量约48.35万m3),以及二期项目新增的芦家河子水库(当前年供水量约247.41万m3)。 一期两座水库的用水指标已在一期10万吨钛白粉项目中分配使用,2021年二期项目启动后,上述两座水库的剩余供水能力有限,无法满足新增产能的用水需求,公司经向鲁北高新技术开发区及无棣县水务局申请协调,新增芦家河子水库作为第三水源。芦家河子水库供水范围覆盖园区多家企业及无棣县居民生活用水,金海钛业用水量约占其销售比重的27%。随着金海钛业二期项目产能逐步爬坡及生产负荷提升,公司计划逐步提高芦家河子水库的取水比例,预计年用水量将在当前约247.41万m3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在全额抵扣和用水规模扩大的双重作用下,剩余预付款预计抵扣周期将大幅缩短,回收周期处于合理商业安排范畴。 ③ 战略性锁定用水指标的前瞻性考虑 无棣县属水资源相对紧缺地区,用水总量受市级指标刚性约束,各供水主体的年度用水指标均有明确上限。公司于2021年以预付水费形式与芦家河子供水公司建立长期供水合作关系,预付金额1,800万元系综合考虑金海钛业一期项目稳定生产和二期项目满产运行的远期合计用水需求进行预估,对应锁定的年用水指标可满足公司中长期用水需求。截至报告期末,金海钛业从芦家河子水库的实际年用水量约247.41万m3,预留了一定的富余用水指标,可有效满足后续产能扩张和新项目建设的增量用水需求。如不提前锁定,随着县域经济发展和用水需求增长,剩余指标存在被其他用水主体占用的可能,将制约公司长期经营发展。因此,该预付款安排是公司在政策约束条件下,为保障当前生产及未来发展的核心水资源需求而作出的前瞻性商业安排,具有真实合理的商业逻辑。 综上所述,公司对芦家河子供水公司的预付款安排,系在无棣县用水总量受限的政策背景下,为保障金海钛业当前生产及未来发展的核心水资源需求而作出的战略性商业安排。公司正在就优化预付款抵扣标准、实施全额抵扣事宜与供水方进行协商,预付款回收周期处于可控范围,整体商业逻辑合理、交易实质清晰,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三、补充披露报告期内向无棣海川及滨州海能采购的具体内容、金额、单价、定价依据、结算方式、信用政策、期后付款情况,说明本期向其采购额增加的原因,对比向非关联第三方采购同类产品的价格,说明关联采购的定价公允性,相关安排是否存在对关联方利益输送的情形 1、采购总体情况 2025年度,公司(含下属子公司)向滨州海能及无棣海川的采购总额为16,412.31万元(不含税,下同),较2024年度增加4,958.71万元,增幅43.29%。采购总体情况如下: ■ 注:以上数据为各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的不含税金额汇总,包含5家主要子公司(锆钛、金海、硫磷、祥海、盐化)及其他小额采购主体,下同。 2、按采购内容分类的采购明细 (1)对滨州海能电气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的采购明细 报告期内,公司向滨州海能采购的主要内容包括电气设备、维保服务、培训服务及安装土建工程等,按采购类别汇总如下: ■ 采购相比去年同期增加的原因 2025年度向滨州海能采购额较上年增长94%,主要系:①锆钛公司"年处理60万吨锆钛矿精选项目"于2025年进入集中建设期,电气设备采购量大幅增加,由上年8.88万元增至616.98万元;②祥海公司二期项目推进,增加电气仪表采购,采购额由731.68万元增至1,811.02万元,增幅148%;③硫磷公司实施35KV配电站升级改造(由6KV升级为35KV双电源供电),新增变压器及高压柜等设备采购。维保服务采购额下降44.62%,主要系2024年各生产线开车负荷较高,维保需求集中释放,2025年受市场因素影响生产线交叉开车,整体维修费用有所回落。 (2)对无棣海川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的采购明细 报告期内,公司向无棣海川采购的主要内容包括土建安装工程、检修维修工程、商品材料及托盘等,按采购类别汇总如下: ■ 采购增加的原因 2025年度向无棣海川采购额较上年增长32%,主要系锆钛公司"年处理60万吨锆钛矿精选项目"集中建设期新增大量厂房、管网等土建安装工程,采购额由上年的27.01万元增长至5,215.42万元,净增5,188.41万元。商品材料采购额下降55%,主要系2024年开车负荷高、维修及材料消耗大,2025年生产节奏调整后需求回落,同时部分备品备件(如行车配件、滤袋等)改为向非关联方采购。 3、关联采购定价公允性分析 (1)定价机制概述 公司向两家关联方的采购严格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根据采购类别的不同,分别采用以下定价方式:①电气设备类:采用公开招标或框架协议+多方比价方式,单台价值高、技术参数明确的设备通过公开招标(不少于3家投标方)确定中标方,常用电器备件签订年度框架协议锁定单价;②工程服务类(土建安装、检修维修):统一执行2016年《山东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滨州市2023年价目表,大型工程公开招标、中小工程三家比价,税前总造价经协商确定让利率;③材料类(钢材等大宗商品):以"我的钢铁网"等公开市场价为基准,加合理运费确定;④维保及培训类:参照行业惯例签订年度合同,培训服务执行鲁北集团统一制定的培训费用标准。 (2)定价公允性分类论证 A、 滨州海能电气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 ■ B、 无棣海川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4、结算方式与信用政策 (1)结算方式:公司向两家关联方的采购主要采用银行承兑汇票结算,零星小额采购采用电汇方式,与同行业企业间结算惯例一致。 (2)信用政策:根据采购类别的不同,信用政策具体如下:①设备采购类:大额单体合同通常约定预付30%、提货验收付30%、安装运行30天后付30%、质保金10%(质保期满12个月后付清),小额订单(30万元以下)发票入账后全额支付;②工程服务类:按进度节点计量,支付80%进度款,竣工验收后支付至95%-97%,质保金3%-5%(缺陷责任期1-2年);③维保服务类:按月或按季度考核,考核合格且收到合规发票后,给予15-30天信用账期付款;④材料采购类:货到验收合格后支付,部分约定了代储物资按月结算的方式。上述信用政策与所有供应商的信用政策一致,不存在对关联方给予明显优于其他供应商的信用条件的情形。 5、关于单价的说明 (1)工程服务类(无棣海川为主):工程服务的单价采用"定额计价"或"工程量清单"模式确定,不能简单以统一的"元/件"列示单价,而是按照2016年《山东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滨州市2023年价目表的定额取费标准,以工程量x定额单价的方式计算。典型如土建工程定额工日单价为120元/工日,工业安装工程定额工日单价为132元/工日,材料价格按施工期间无棣县工程造价信息价的加权平均值计入,无信息价的主材按市场价执行。 (2)设备/材料类(滨州海能为主):主要设备通过招标或比价确定单价。以具有代表性的部分设备为例:35KV变压器约85.95万元/台、10KV开关柜约164.78万元/批、10KV干式变压器约16.59万元/台。常用电器备件、仪表通过年度框架协议锁定单价,按实际需求分批下单,单价参照同期市场询价或历史采购价确定。 6、应付账款及期后付款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对两家关联方的应付账款余额合计为7,644.57万元,其中无棣海川安装工程有限公司6,206.56万元、滨州海能电气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1,438.01万元。期后付款支付无棣海川3,608.68 万元,主要是部分工程未到支付节点;期后支付滨州海能1,201.98万元。 7、关于是否存在对关联方利益输送的结论 综合以上分析,公司认为向无棣海川及滨州海能的关联采购不存在对关联方利益输送的情形,主要理由如下: (1)定价机制市场化。公司向两家关联方的采购按类别分别采用公开招标、框架协议+多方比价、定额计价+竞争性谈判等市场化定价方式。其中,大型设备和大型工程均通过公开招标(不少于3家投标方)确定中标方,中小型采购通过三家比价或竞争性谈判确定价格。 (2)结算条件无差异。公司对关联方的结算方式(银行承兑汇票/电汇)和信用政策(预付款比例、进度款支付比例、质保金比例及期限等)与对其他供应商的结算条件基本一致,不存在对关联方给予明显优于其他方的信用条件。 (3)商业逻辑合理。两家关联方均位于鲁北化工园区内,长期服务于鲁北化工各子公司,具有区位优势(运输距离短、响应速度快)和专业优势(对化工装置及生产流程熟悉度高)。关联采购具有真实的商业背景和合理的经济逻辑。各子公司采购金额的变动与各自项目建设进度和生产运营需求相匹配:锆钛公司因"年处理60万吨锆钛矿精选项目"建设期采购额大幅增长,金海、硫磷等公司因生产负荷调整采购额有所下降,均属正常商业波动。 (4)内部决策程序合规。公司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了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在审议时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规有效。 综上所述,公司向无棣海川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及滨州海能电气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的关联采购定价公允,具有合理的商业背景和真实的业务需求,结算条件与市场惯例一致,不存在通过关联采购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 四、会计师核查情况及核查结论 1、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了解和评价公司与应收票据及往来款项管理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的有效性; (2)获取期末应收商业承兑汇票明细表,获取承兑人财务报表及征信报告,复核公司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及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3)获取报告期末主要预付款项明细表,分析营业成本下降情况下预付款增长的原因及3年以上预付款长期挂账的原因; (4)获取向无棣海川及滨州海能采购的明细表及相关合同,对比招投标及市场比价,评价关联采购定价的公允性;查阅相关合同约定的结算方式、信用政策等安排,对比向非关联第三方采购同类产品的结算条件,评价相关安排是否公允、是否符合一般企业采购的情形; (5)查阅关联交易相关的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文件,核查关联采购期后付款情况。 2、核查结论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 (1)公司应收关联方票据的具体情况及相应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披露真实准确,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2)公司报告期末主要预付款项相关信息、营业成本下降情况下预付账款同比上升的原因以及3年以上预付款项长期挂账的原因披露真实准确,相关原因合理; (3)公司向无棣海川、滨州海能关联采购的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未发现相关安排存在向关联方利益输送的情形。 问题四、关于在建工程 年报显示,报告期末公司在建工程余额为5.95 亿元,同比增长235.33%,本期在建工程新增投入较大,报告期内新增投入金额为5.44 亿元。期末在建项目中,部分项目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与工程进度差异较大,“二期氯化法钛白粉项目”、“年处理60 万吨锆钛矿精选项目”、“泥浆吹填库”、“年产60万吨硫磺制酸及余热发电项目”期末账面金额分别为2.38 亿元、1.43亿元、0.79 亿元、0.66 亿元,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分别为45.87%、57.30%、38.79%、20.16%,期末建设进度分别为90%、90%、95%、75%。 请公司:(1)补充披露在建工程主要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开工时间、具体建设进度、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时间、期后转固情况,对于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与工程进度差异较大的项目说明差异原因,并说明相应会计处理的准确性;(2)补充披露报告期在建工程的主要供应商名称、采购内容及金额、合作时长、是否为关联方、结算政策、交付周期等,结合前述内容、资金流水等,说明相关资金是否存在流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情形。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一、补充披露在建工程主要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开工时间、具体建设进度、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时间、期后转固情况,对于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与工程进度差异较大的项目说明差异原因,并说明相应会计处理的准确性 1、在建工程主要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开工时间、具体建设进度、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时间、期后转固情况列示如下: ■ ■ 2、对于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与工程进度差异较大的项目说明差异原因,并说明相应会计处理的准确性。 报告期末,公司共有4个在建工程项目存在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与工程形象进度差异较大的情况,各项目的基本情况及差异原因分析如下: ■ (1)差异原因分析 经逐项分析,上述4个项目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低于工程形象进度的原因具有共性,主要可归纳为以下两个方面: A、设备已到场但尚未完成验收结算 上述项目均涉及大量设备采购。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设备供应商基于公司良好的商业信用,在收到部分预付款后已将设备生产完毕并运送至项目现场。其中,硫磺制酸项目已到场但尚未验收的设备金额约2.03亿元,二期氯化法钛白粉项目亦涉及大量标准设备和非标设备已到场。在形象进度统计中,设备到场即纳入进度核算;但在会计层面,设备需完成到货验收、安装调试并取得相关单据后,方可确认在建工程成本。设备"到场"与"验收结算"之间存在时间差,是导致账面投入占比低于形象进度的主要原因之一。 B、土建安装工程已完工但结算审计滞后 上述项目的土建及安装工程均需遵循"承建方报送资料→监理签字→造价审核→审计确认"的结算流程。截至报告期末,各项目土建主体结构、设备基础及配套公用工程已基本完工,但由于以下原因导致已完工工程量暂未结算入账:①各分包单位未能按期提交完整的验收及结算资料(包括工程计量单、验收记录、变更签证等);②造价咨询公司及第三方审计机构审核流程耗时较长。 此外,个别项目还存在以下特殊情况:泥浆吹填库项目的形象进度按主要建设节点完成数量核算(已完成18/19项≈95%),但已完成节点多为土方、筑坝等造价相对较低的工程,剩余压滤厂房涉及大型设备安装且单位造价较高,节点进度与造价权重之间存在结构性偏差;硫磺制酸项目中硫磺仓库因施工许可证于2026年1月方取得,截至报告期末暂未开工,亦加大了差异幅度。 3、相应会计处理的准确性说明 公司对上述4个项目的在建工程会计处理均严格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一一固定资产》及《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的相关规定,具体体现在以下方面: (1)成本确认以实际发生为前提。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第十二条规定“企业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如实反映符合确认和计量要求的各项会计要素及其他相关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一一固定资产》第七条规定“固定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第九条规定“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据此,公司在建工程成本严格以经监理、审计确认的工程计量单为依据入账;设备采购仅在到货验收合格并取得相关单据后方予确认。工程形象进度系施工管理层面的现场统计指标,仅作为项目建设管理参考,不作为会计确认和计量的依据。公司不以形象进度作为入账标准,确保了入账的每一笔在建工程成本均有充分、客观的依据支撑。 (2)未结算工程及未验收设备不具备资产确认条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第二十条 “资产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第二十一条规定,符合资产定义的资源,在同时满足与该资源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该资源的成本或者价值能够可靠计量两个条件时,才能确认为资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一一固定资产》第四条进一步规定,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两个条件时,才能予以确认。对于承建方已施工但尚未报送结算资料、未经第三方审计确认的工程量,其成本金额尚无法可靠计量;对于已运抵现场但尚未完成验收的设备,其法定所有权尚未转移至公司,灭失风险依据合同条款仍由供应商承担,公司尚未拥有或控制该项资产。据此,上述未结算工程及未验收设备均不满足"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和"由企业拥有或控制"的资产确认条件,公司不予确认入账,符合准则规定。 综上所述,公司对上述4个在建工程项目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账面价值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实际发生的工程成本,不存在虚增资产或调节利润的情形。 二、补充披露报告期在建工程的主要供应商名称、采购内容及金额、合作时长、是否为关联方、结算政策、交付周期等,结合前述内容、资金流水等,说明相关资金是否存在流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情形 1、在建工程前十大供应商情况 2025年度,公司在建工程新增投入金额合计5.44亿元。按当期在建工程账面增加金额排序,前十大供应商情况如下表所示: ■ 2、集团内关联方供应商情况 公司前十大在建工程供应商中,涉及关联方2家,分别为无棣海川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滨州海能电气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两家关联方供应商分属不同子公司的在建工程项目,具体分布如下: ■ 3、资金流向分析 (1)关联方交易合理性。报告期内,公司向无棣海川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滨州海能电气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两家关联方供应商采购工程及设备服务,合计涉及在建工程账面增加金额8,635.96万元。上述关联交易均基于真实的在建工程业务需求,通过招投标或比价方式确定交易价格,定价参照市场价格执行,公允合理,具有真实的商业背景。相关交易均已按照《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了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商业背景合理合规。 (2)非关联方供应商。前十大供应商中的其余八家均为非关联方,系公司通过公开招标或竞争性比价方式遴选确定,交易价格公允。 (3)资金流水自查。公司对在建工程相关资金流水进行了自查,重点核实了大额工程款支付的审批流程、合同匹配性及收款方一致性。经自查,公司在建工程相关款项均支付至合同约定的供应商对公账户,不存在资金直接或间接流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情形,不存在通过工程项目供应商变相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输送利益、提供资金的情形。 综上所述,报告期公司工程项目主要供应商的遴选程序合规、交易定价公允、资金支付规范,相关资金不存在流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情形。 三、会计师核查情况及核查结论 1、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了解和评价公司与在建工程管理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的有效性; (2)获取在建工程主要项目明细表,实地察看主要在建工程项目现场,核实工程建设实际进度; (3)针对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与工程进度差异较大的项目,分析差异原因,评价在建工程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4)获取报告期在建工程主要供应商明细表,查询主要供应商的工商信息,核实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5)检查主要在建工程项目的合同条款、招投标文件及实际执行情况,核实工程投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6)获取在建工程大额资金支付审批单及银行付款凭证,检查收款方与合同约定是否一致,核查资金是否存在流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情形。 2、核查结论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 (1)公司主要在建工程的相关信息,及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与工程进度差异较大的原因披露真实准确,相应会计处理恰当。 (2)公司在建工程主要供应商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未发现相关资金存在流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情形。 特此公告。 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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