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36 证券简称:弘业期货 公告编号:2026-027 苏豪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豪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6年7月3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提议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6年7月3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限。会议由董事长储开荣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8人,其中通讯出席8人,部分高管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苏豪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本次会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及其酬金的议案》。 公司决定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任期至公司2026年度股东会结束之日,并授权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决定其报酬及委任协议。 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择期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苏豪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提议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将择机发出公告、会议通知、通函及回条,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要求于相关网站登载及寄发予股东。 本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苏豪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苏豪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苏豪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31日 证券代码:001236 证券简称:弘业期货 公告编号:2026-028 苏豪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及其酬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3.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根据江苏省国资委《省属企业年度财务决算审计管理暂行办法》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连续承担同一企业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业务一般不少于2年、不超过5年”的规定,公司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经履行公开选聘程序,公司拟选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4.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苏豪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3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及其酬金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有合伙人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人,其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经审计的2025年度收入总额为291,008.4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63,719.56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39,069.64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承担557家上市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57,550.23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5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京 74 民初 111 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2026年3月16日,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就红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相股份)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5)闽02民初735号、(2025)闽02民初736号]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原告(红相股份投资者)主张损失中的合理部分,由红相股份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5%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收到判决书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行政监管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5次、自律处分1次。 10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共3个项目)、行政监管措施20次、行业惩戒1次、纪律处分11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薛竞,199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4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6年开始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曹阳,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2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4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6年开始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施菲菲,200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5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1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薛竞、签字注册会计师曹阳、项目质量复核人施菲菲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一一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服务费用为人民币128万元,与上期相比无重大变化。其中,财务报告审计及审阅费用为人民币11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8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5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其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根据江苏省国资委《省属企业年度财务决算审计管理暂行办法》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连续承担同一企业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业务一般不少于2年、不超过5年”的规定,公司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经履行公开选聘程序,公司拟选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已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友好沟通,双方均已知悉本事项且未提出异议。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规定和其他有关要求,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积极沟通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三、拟续聘/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审计委员会已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执业质量进行了专项评估,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及其酬金的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相关经验,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同意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且认可其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服务费用的合理性。 (三)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执行。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说明。 特此公告。 苏豪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