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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8月0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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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678 证券简称:ST金顶 编号:临2026一066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提起诉讼的进展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已结案;
  ● 上市公司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上诉人(原审原告);
  ● 涉案的金额:1,898.05万元(不含违约金、利息、诉讼费、法院保全费、保函费用等);
  ● 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
  1、因北京中冶中矿有色金属进出口有限公司未按照调解协议向中辉金属(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辉天津”)支付第二笔本金及相应利息。为维护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中辉天津已就生效调解书确定的内容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后续执行情况及其结果具有不确定性。
  2、公司将持续跟进案件进展,并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届时的实际情况及时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以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一一中辉天津因与北京中冶中矿有色金属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中冶中矿”)发生买卖合同纠纷向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相关事项详见公司临2026-014、016、033号公告。
  北京中冶中矿不服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2026)津0116民初7035号民事判决书,依法向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本案二审审结,经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组织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北京中冶中矿将分四期归还中辉天津全部货款本金及相应利息。2026年6月30日,中辉天津收到北京中冶中矿支付的第一笔本金及相应利息。相关事项详见公司临2026-043、047、054号公告。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2026年7月30日,中辉天津未收到北京中冶中矿应支付的第二笔本金及相应利息。截至目前,中辉天津已向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
  三、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因北京中冶中矿未按照调解协议支付第二笔本金及相应利息,中辉天津已就生效调解书确定的内容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后续执行情况及其结果具有不确定性。
  公司将持续跟进案件进展,并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届时的实际情况及时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以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的相关信息为准,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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