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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600351 公司简称:亚宝药业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669,911,936.14元(未经审计)。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不送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以公司目前总股本692,000,046股为基数计算,每10股派发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38,400,009.20元(含税)。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351 证券简称:亚宝药业 公告编号:2026-025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7月21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7月31日在公司芮城工业园三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任武贤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经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669,911,936.14元(未经审计)。 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不送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以公司目前总股本692,000,046股为基数计算,每10股派发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38,400,009.20元(含税)。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发布的《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发布的《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27)。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以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后减资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亚宝北中大(北京)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宝北中大”)以3,730.34万元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注册资本由5,600万元增加为9,330.34万元。增资完成后,亚宝北中大减资9,130.34万元。减资完成后,亚宝北中大注册资本变更为200万元,公司仍持有亚宝北中大100%的股权。 同意上海清松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清松”)以10,000万元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注册资本由8,750.02万元增加为18,750.02万元。增资完成后,上海清松减资13,000.02万元。减资完成后,上海清松注册资本变更为5,750万元,全体股东持股比例不变,公司仍持有上海清松80%的股权。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发布的《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以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后减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向北京亚宝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增资10,000万元,增资完成后,北京亚宝生物药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将由8,000万人民币增加至18,000万人民币。 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向山西亚宝医药物流配送有限公司增资5,000万元,增资完成后,山西亚宝医药物流配送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将由5,000万人民币增加至10,000万人民币。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发布的《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结构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发布的《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组织结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发布的《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31)。 以上第三、四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日 证券代码:600351 证券简称:亚宝药业 公告编号:2026-031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8月18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8月18日 10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天华北街11号院2号楼亚宝药业北京企管中心11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8月18日 至2026年8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第1、2项议案及子议案2.01-2.08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26年8月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2及子议案2.01-2.08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及子议案2.01-2.0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6年8月17日 9:00-11:30,14:00-17:00 (二)登记地点: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天华北街11号院2号楼亚宝药业北京企管中心11层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需在2026年8月17日17:00前送达,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登记需附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和交通费自理。 (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原件,签到入场。 (三)联系电话及传真:010-57809936 邮编:100176 (四)电子邮箱:guanjiajia@yabaoyaoye.com 特此公告。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8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351 证券简称:亚宝药业 公告编号:2026-027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有资金。 ● 回购股份用途:本次回购股份将依法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95元/股(含)(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 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经问询,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减持公司股票的计划。除公司控股股东外,公司不存在持股5%以上的股东。 ●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如果股东会未能审议通过本方案,将导致本回购计划无法实施; 2、本次回购股份用于注销,本次回购方案需征询债权人同意,存在债权人不同意而要求提前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 3、在回购期限内,存在因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2026年7月31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将在股东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后依法通知债权人。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维护公司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经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的情况下,依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实施股份回购,回购股份将用于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四)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若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低限额,则本次回购方案可自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 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1亿元(含),回购价格上限6.95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为14,388,49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2.08%;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2亿元(含),回购价格上限6.95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为28,776,978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4.16%。 若公司在回购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缩股、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回购数量将按相关规定作相应调整。本次回购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六)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6.95元/股。该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股、现金分红、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七)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本次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以目前公司总股本为基础,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回购价格上限6.95元/股进行测算,回购股份全部注销用以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则回购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 以上测算数据仅供参考,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公司股权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后续实施情况为准。 (九)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截至2026年6月30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32.52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8.21亿元,流动资产16.02亿元。若回购上限人民币2亿元全部使用完毕,按照2026年6月30日的财务数据测算,回购资金约占公司总资产的比重为6.1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重为7.09%,流动资产的比重为12.48%。 根据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情况,公司认为不低于1亿元(含),不超过2亿元(含)的股份回购金额,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股份回购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十)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经自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形,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回购期间不存在增减持计划。 (十一)上市公司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公司除控股股东外,无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 2026年7月31日,公司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出问询函,问询其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等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回复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十二)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将依法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将在回购完成后,对本次已回购的股份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注销事宜,注册资本相应减少。 (十三)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公司将依据《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并通知所有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并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十四)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保证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情况,制定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 (2)在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相关条件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时,依据有关规定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3)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股价表现等综合因素决定继续实施或者终止实施本回购方案; (4)办理本次回购的具体实施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实际情况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5)在回购股份实施完成后,对回购股份进行注销; (6)根据实际回购的情况,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金额、股本总额和股权结构等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并办理工商登记备案; (7)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项。 本授权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回购方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一)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如果股东会未能审议通过本方案,将导致本回购计划无法实施; (二)本次回购股份用于注销,本次回购方案需征询债权人同意,存在债权人不同意而要求提前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 (三)在回购期限内,存在因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公司将根据本次回购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事项说明 (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开立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了股份回购专用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账户号码:B882200134 (二)后续信息披露安排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回购,并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日 证券代码:600351 证券简称:亚宝药业 公告编号:2026-030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组织结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3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结构的议案》。为了进一步强化和规范公司管理,提升综合运营水平及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战略发展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公司现有组织结构进行了优化调整。 调整后的组织结构图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日 附件: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组织结构图 ■ 证券代码:600351 证券简称:亚宝药业 公告编号:2026-028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以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后减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子公司增资后减资概述 (一)亚宝北中大(北京)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宝北中大”)为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目前注册资本5,600万元人民币,公司持股比例为100%;上海清松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清松”)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目前注册资本8,750.02万元人民币,公司持股比例为80%。 基于公司经营发展规划需要,为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对亚宝北中大、上海清松以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后减资,具体如下: 1、亚宝北中大以3,730.34万元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注册资本由5,600万元增加为9,330.34万元。增资完成后,亚宝北中大减资9,130.34万元。减资完成后,亚宝北中大注册资本变更为200万元,公司仍持有亚宝北中大100%的股权。 2、上海清松以10,000万元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注册资本由8,750.02万元增加为18,750.02万元。增资完成后,上海清松减资13,000.02万元。减资完成后,上海清松注册资本变更为5,750万元,全体股东持股比例不变,公司仍持有上海清松80%的股权。 (二)2026年7月31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以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后减资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子公司以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后减资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子公司以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后减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标的基本情况 (一)亚宝北中大(北京)制药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亚宝北中大(北京)制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86年5月8日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天华北街11号院2号楼12层1207 注册资本:5,6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冯耀光 营业期限:2010年4月28日至2030年4月27日 经营范围:生产片剂、口服液、小容量注射剂、颗粒剂、中药提取;经营本企业和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出口业务;本企业和成员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技术开发。(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 (二)上海清松制药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清松制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5年1月28日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化学工业区奉贤分区楚华支路128号 注册资本:8,750.02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再荣 营业期限:2005年1月28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医药原料药、医药中间体的研制及相关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医药中间体销售,片剂、原料药(盐酸左西替利嗪)、硬胶囊剂、原料药(恩替卡韦)、颗粒剂生产,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 三、本次增资后减资的必要性 1、亚宝北中大目前已不进行生产经营,资本溢余不利于公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通过本次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后核减注册资本,预计公司可回收投资9,130.34万元。 2、根据公司对上海清松的经营发展规划,上海清松目前股东投资已超过其实际生产经营的资金需要,资本溢余不利于公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通过本次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后核减注册资本,预计公司可回收投资10,400.016万元。 四、本次增资后减资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本次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后核减注册资本,公司可以回收亚宝北中大及上海清松的富余资金,有助于优化公司资源配置,从总体上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目标和股东利益,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日 证券代码:600351 证券简称:亚宝药业 公告编号:2026-026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669,911,936.14元(未经审计)。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不送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以公司目前总股本692,000,046股为基数计算,每10股派发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38,400,009.20元(含税)。 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该利润分配方案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7月31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全体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日 证券代码:600351 证券简称:亚宝药业 公告编号:2026-029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北京亚宝生物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宝生物”)和全资子公司山西亚宝医药物流配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宝医药物流”)的经营需要,改善两个公司的资产结构,降低其资产负债率,经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对亚宝生物和亚宝医药物流进行增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增资的概述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向亚宝生物增资10,000万元,增资完成后,亚宝生物注册资本将由8,000万人民币增加至18,000万人民币;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向亚宝医药物流增资5,000万元,增资完成后,亚宝医药物流注册资本将由5,000万人民币增加至10,000万人民币。 2026年7月31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增资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增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北京亚宝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亚宝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军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7年6月18日 注册资本:8,000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东六街97号。 经营范围:生产化学药品、生物制品;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出租厂房;委托加工化学药品、生物制品、食品;技术检测。(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 3、本次增资前后股权结构变化情况 ■ 4、本次增资方式及相关情况 本次增资方式为现金,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二)山西亚宝医药物流配送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山西亚宝医药物流配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任晓东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2年7月19日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注册地址:运城市盐湖工业园复旦大街东延线与振兴大道交叉口路西。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批发;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三类医疗设备租赁;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消毒器械销售;房地产开发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设备租赁;第二类医疗设备租赁;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玻璃仪器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中草药种植;中草药收购;地产中草药(不含中药饮片)购销;日用百货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仪器仪表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汽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会议及展览服务(出国办展须经相关部门审批);停车场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 3、本次增资前后股权结构变化情况 ■ 4、本次增资方式及相关情况 本次增资方式为现金,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增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全资子公司亚宝生物及亚宝医药物流进行增资,是为了满足两个子公司的发展需要,改善子公司的资产结构,降低其资产负债率。 本次增资完成后,亚宝生物及亚宝医药物流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发生变化。本次增资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增资的风险 本次增资后,被增资主体在未来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及经营管理等方面的风险,未来经营情况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其经营管理状况,加强资金管理,积极防范和降低风险。 特此公告。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日 证券代码:600351 证券简称:亚宝药业 公告编号:2026-032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全资子公司取得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近日,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亚宝药业四川制药有限公司收到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盐酸左西替利嗪口服溶液两个规格《药品注册证书》(证书编号:2026S02779;2026S02780)。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药品注册证书主要内容 1、药品名称:盐酸左西替利嗪口服溶液 2、剂型:口服溶液剂 3、规格:75ml:37.5mg;150ml:75mg 4、包装规格:1瓶/盒 5、注册分类:化学药品3类 6、药品有效期:18个月 7、药品生产企业:亚宝药业四川制药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彭州工业开发区柏江北路368号 8、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265412;国药准字H20265413 9、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审查,本品符合药品注册的有关要求,批准注册,发给药品注册证书。 二、药品的其他情况 盐酸左西替利嗪口服溶液适用于过敏性鼻炎(季节性、常年性)、慢性特发性荨麻疹、湿疹、皮炎、各类皮肤瘙痒症;可用于6个月以上婴幼儿、儿童及成人抗过敏治疗。该药品最早由优时比制药(UCB BIOPHARMA SPRL)研发,该原研药的片剂于2006年在中国上市,其口服溶液剂尚未在中国上市。根据米内网数据,2025年盐酸左西替利嗪口服溶液在国内的销售金额为4.61亿元人民币,其中,公立医院的销售金额为4.26亿元人民币,零售药店的销售金额为0.35亿元人民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外,国内共有27家企业获得盐酸左西替利嗪口服溶液注册批文。公司目前在该研发项目已投入研发费用为500.60万元人民币。 三、风险提示 公司全资子公司取得盐酸左西替利嗪口服溶液《药品注册证书》,进一步完善了公司制剂产品品类,有助于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后续公司也将积极推进该产品的生产及上市销售。由于医药产品具有高科技、高风险、高附加值的特点,不仅药品的前期研发以及产品从研制、临床试验报批到投产的周期长、环节多,而且药品获批后生产和销售也容易受到一些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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