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广东明珠 证券代码:600382 编号:临2026-045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31日召开 第十一届董事会2026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董事会人数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发展需要,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高董事会运 作效率,现拟调整公司董事人数至9名。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 进行如下修订: ■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层负责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等相关具体事宜,以相关登记部门最终核准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8月1日 证券简称:广东明珠 证券代码:600382 编号:临2026-044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2026年第四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无董事对本次董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 ● 本次董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6年第四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6年7月26日以通讯等方式发出,并于2026年7月3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址:广州总部会议室,会议时间:上午9:30)。会议应到会董事7名,实际到会董事7名(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董事2名,以视频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5名)。会议由董事长黄丙娣女士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和书面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增加董事会人数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未来发展及业务拓展需要,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高董事会运作效率,现拟调整公司董事人数至9名。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如下修订: ■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45)。 (二)关于增补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长黄丙娣女士提名王海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且以拟修订的《公司章程》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为前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补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变更总裁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46)。 (三)关于变更总裁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长黄丙娣女士提名王海先生担任公司总裁,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补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变更总裁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46)。 (四)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现同意公司于2026年8月17日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6-047)。 特此公告。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8月1日 证券代码:600382 证券简称:广东明珠 公告编号:临2026-046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补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变更总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3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6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长黄丙娣女士提名王海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因工作调整,公司董事长兼总裁黄丙娣女士不再担任公司总裁职务,其卸任公司总裁后将继续担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所担任的职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黄丙娣女士的辞呈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于2026年7月3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6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总裁的议案》,同意聘任王海先生(简历附后)担任公司总裁。 一、关于增补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情况 公司于2026年7月3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6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发展需要,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高董事会运作效率,现拟调整公司董事人数至9名。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于2026年7月3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6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长黄丙娣女士提名王海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且以拟修订的《公司章程》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为前提。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王海先生履历等材料进行审核,未发现其有《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其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胜任拟担任的职位。 二、关于变更总裁情况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 因工作调整,黄丙娣女士申请辞去公司总裁的职务,黄丙娣女士卸任总裁职务后,将继续担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所担任的职务。 黄丙娣女士不存在应当履行而尚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其辞去公司总裁职务后,仍继续担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并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做好工作交接,此次公司总裁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二)关于总裁聘任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长黄丙娣女士提名王海先生(简历附后)担任公司总裁,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王海先生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专业能力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截至目前,王海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特此公告。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日 附件:王海简历 王海:男,1970年1月出生,汉族,法学学士、经济学硕士、工商管理(国际)硕士,获得律师从业资格、高级经济师职称。1991年7月本科毕业于复旦大学法律系法律学专业,1999年6月硕士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4年7月硕士毕业于香港大学-复旦大学工商管理(国际)硕士学位教育项目。曾任工商银行江西省分行条法科科员;工商银行珠海市分行法律室科员、营业部信贷员、行长室秘书、信贷管理部业务主办、法律室副主任、资产风险管理部总经理;招商银行总行法律事务部职员;工商银行珠海市分行资产风险部总经理兼特殊资产管理部负责人、公司业务部总经理、党委委员兼副行长;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公司业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经理;工商银行韶关市分行党委书记兼行长;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总经理;众诚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横琴华通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代履职总经理、董事和总经理。 证券代码:600382 证券简称:广东明珠 公告编号:临2026-047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8月17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8月17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兴宁市官汕路99号本公司技术中心大楼二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8月17日 至2026年8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与上述议案相关的公告于2026年8月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是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股东账户卡(须加盖公章)。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出席登记手续(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26年8月14日),但在出席会议时应提供登记文件原件供核对。 4、登记时间:2026年8月14日8:30-12:00、14:30-17:30。 5、登记地点:广东省兴宁市官汕路99号本公司技术中心大楼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地址:广东省兴宁市官汕路99号本公司技术中心大楼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张媚、薛山 联系电话:0753一3327282 传真:0753一3338549 特此公告。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8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如表所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