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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8月0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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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53 证券简称:华软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5
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担保对象苏州苏海汇融科技有限公司最近一期的资产负债率高于70%,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近日,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天安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安化工”)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以下简称“债权人”)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意为债权人与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苏海汇融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海汇融”、“债务人”)按主合同形成的债权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担保的债权最高余额均为折合人民币4,050万元。
  (二)担保事项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并于2026年6月24日召开了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在2026年度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累计不超过6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5.7亿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0.3亿元;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天安化工为公司、其他子公司融资分别提供2亿元、1亿元额度的担保,合计不超过3亿元。公司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资金安排,办理具体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2026年6月25日披露的《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1)等相关公告。
  本次担保额度在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及有效期限范围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苏州苏海汇融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木渎东门町商业广场1幢122-123室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6MAE0XCKM29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翟辉
  成立日期:2024年9月24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通讯设备销售;供应链管理服务;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食品进出口。
  股权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元
  ■
  经查询,被担保方苏海汇融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天安化工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担保的债权最高余额均为折合人民币4,050万元,债权确定期间均从2026年7月27日起至2029年7月26日止。
  保证方式均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保证期间均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主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主合同项下存在分期履行债务的,该主合同的保证期间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商业汇票承兑、信用证和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同意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债权被债权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确定的主合同债权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1.0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87%;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0.96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2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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