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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7月3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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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民生银行 A股代码:600016
  优先股简称:民生优1 优先股代码:360037 编号:2026-021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民生银行”或“本行”)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6年7月30日在北京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会议文件和补充会议通知、补充会议文件分别于2026年7月16日和2026年7月2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高迎欣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15名,现场出席董事7名,董事长高迎欣,副董事长王晓永,董事曲新久、温秋菊、宋焕政、程凤朝、刘寒星现场出席会议;电话/视频连线出席董事8名,副董事长刘永好,董事史玉柱、宋春风、梁鑫杰、林立、郑海阳、杨志威、张俊潼通过电话/视频连线参加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关于《中国民生银行五年发展规划(2026-2030)》的决议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中国民生银行信息科技发展规划(2026-2028年)》的决议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中国民生银行数据战略(2026-2028年)》的决议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关于《中国民生银行人工智能发展战略(2026-2028年)》的决议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关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变更住所并修订《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决议
  董事会同意将《关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变更住所并修订〈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本行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住所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关于修订《中国民生银行第三支柱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决议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关于修订《中国民生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的决议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关于修订《中国民生银行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管理办法》的决议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关于修订《中国民生银行代理销售业务管理办法》的决议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关于召开本行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的决议
  本行董事会提议召开本行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董事会授权董事会秘书在本次董事会结束后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召开上述股东会会议的时间、地点,根据监管部门规定选择投票方式,适时向股东发出股东会会议通知,并负责筹备上述股东会会议的具体事宜。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7月30日
  证券简称:民生银行 A股代码:600016
  优先股简称:民生优1 优先股代码:360037 编号:2026-022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住所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关
  条款的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变更住所并修订〈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同意本行变更住所并修订《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行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住所
  本行住所由“中国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变更为“北京市朝阳区金和路9号院1号楼”。
  二、修订《公司章程》
  第五条 本行总行设在北京市。
  本行注册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邮编:100031。
  电话:(86)010-58560666 传真:(86)010-58560690。
  修订为:
  第五条 本行总行设在北京市。
  本行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金和路9号院1号楼,邮编:100020。
  电话:(86)010-58560666 传真:(86)010-58560690。
  《公司章程》其他条款无变化。
  根据监管规定,本行住所变更须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金融监管总局”)核准,并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住所变更获金融监管总局核准后,本行《公司章程》将按规定报金融监管总局备案。
  特此公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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