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7月30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弘善家园413号楼16层第一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徐建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其中公司独立董事安景文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 2、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高海涛先生列席会议;公司其他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无特别表决议案。 2、本次会议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3、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杨艳梅、刘洋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临时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