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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7月3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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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假、故意隐瞒等相关情况,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为本次符合条件的193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对应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数量为35.9572万股。同意公司为上述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登记事宜。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无董事参与。经公司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6个月内,高级管理人员陈新益、宁建平、牛新平、许龙旭于2026年4月7日完成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登记。除此之外,参与本激励计划的高级管理人员在归属日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公司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认为:
  (一)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归属、本次调整及本次作废事项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二)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进入第二个归属期,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
  特此公告。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31日
  证券代码:688072 证券简称:拓荆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7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3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3月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5年3月6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赵国庆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5年3月5日至2025年3月14日下午16:00,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工号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及相关部门收到个别员工对个人职务及激励对象名单的咨询,经相关部门解释说明,相关员工未提出其他疑问。除此之外,截至公示期满,监事会未收到其他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任何异议。2025年3月1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5-013)。
  4、2025年3月21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5、2025年3月2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15)。
  6、2025年3月3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7、2026年7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等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意见。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2025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7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2025年6月12日,公司披露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18日,除权(息)日为2025年6月19日。
  2026年5月18日,公司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实施2025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股份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3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2026年5月29日,公司披露了《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3日,除权(息)日为2026年6月4日。
  鉴于上述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派息时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以上公式,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价格=90-0.27-0.33=89.40元/股。
  三、本次作废处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和数量
  1、根据公司《激励计划》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由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有128名激励对象离职,该等激励对象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处理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13.3414万股。
  2、根据公司《激励计划》及《考核管理办法》,由于本激励计划本次第一个归属期拟归属的激励对象中有15名激励对象2025年个人绩效考核评价结果为“一般C”,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80%,作废处理上述激励对象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0.1046万股。
  综上,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次合计作废处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3.4460万股。
  四、本次调整授予价格、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以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根据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由于公司2024年度和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同意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89.40元/股。
  根据《管理办法》和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由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有128名激励对象离职,该等激励对象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处理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13.3414万股。由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拟归属的激励对象中有15名激励对象2025年个人绩效考核评价结果为“一般C”,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80%,作废处理上述激励对象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0.1046万股。
  综上,本次合计作废处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3.4460万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认为:
  (一)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归属、本次调整及本次作废事项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监管指南》《公司章程》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二)公司本次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符合《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三)公司本次作废符合《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31日
  证券代码:688072 证券简称:拓荆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8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56.6192万股
  ●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授予126.7894万股,约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29,067.8984万股的0.44%。
  (3)授予价格:89.40元/股(调整后),即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89.40元的价格购买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4)授予人数: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055人,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员工。
  (5)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
  (6)任职期限、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及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①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②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2025-2026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和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业绩基数,对各考核年度营业收入定比业绩基数的增长率(A)、各考核年度净利润定比业绩基数的增长率(B)进行考核,根据各考核年度业绩指标的完成情况确定公司层面归属比例,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安排如下表所示:
  ■
  ■
  注:1、上表中“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在有效期内各期激励计划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对考核年度净利润的影响。
  2、上述“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③满足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卓越S、优秀A、良好B、一般C、待改进D(激励对象考核期内离职的当年个人绩效考核对应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0)五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个年度。
  2、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3月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5年3月6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赵国庆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5年3月5日至2025年3月14日下午16:00,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工号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及相关部门收到个别员工对个人职务及激励对象名单的咨询,经相关部门解释说明,相关员工未提出其他疑问。除此之外,截至公示期满,监事会未收到其他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任何异议。2025年3月1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5-013)。
  (4)2025年3月21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5)2025年3月2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15)。
  (6)2025年3月3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7)2026年7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等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向激励对象授予126.7894万股限制性股票。
  ■
  (三)激励计划各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激励计划各批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尚未归属。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6年7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56.6192万股,同意公司为本次满足归属条件的927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登记事宜。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吕光泉、刘静为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在本议案中回避表决。
  (二)激励对象归属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归属条件的说明
  1、根据归属时间安排,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根据《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为“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日为2025年3月31日,因此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为2026年3月31日至2027年3月30日。
  2、限制性股票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根据公司《激励计划》和《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
  (三)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公司对于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处理,详见《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7)。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56.6192万股,同意公司为本次满足归属条件的927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登记事宜,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2025年3月31日。
  (二)归属数量:56.6192万股。
  (三)归属人数:927人。
  (四)授予价格:89.40元/股(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及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因此授予价格由90元/股调整为89.40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
  2、本次拟归属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
  3、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4、本次激励对象可归属数量存在尾数的,将保留向下取整。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后认为:本次拟归属的927名激励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各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合规、真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等相关情况,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为本次符合条件的927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对应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数量为56.6192万股。同意公司为上述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登记事宜。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经公司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6个月内,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刘静、陈新益、宁建平、牛新平、许龙旭、赵曦、杨小强于2026年4月7日完成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登记。除此之外,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归属日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公司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认为:
  (一)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归属、本次调整及本次作废事项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二)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激励计划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
  特此公告。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31日
  证券代码:688072 证券简称:拓荆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9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6年4月20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913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985,972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576.0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599,999,731.72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41,747,379.84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558,252,351.88元(以下简称“募集资金”)。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6年6月17日全部到位,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6年6月17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6〕220号)。公司已依照相关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及公司2026年7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1:其中“高端半导体设备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系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26,826.60万元投资的项目,公司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150,000.00万元对其进行追加投资,剩余3.51万元以自有资金投入。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实施子公司”)已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使用自筹资金进行了预先投入。截至2026年6月17日,项目实施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23,065.43万元,本次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人民币23,065.4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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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进行了鉴证,并于2026年7月20日出具了《关于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6〕17216号)。
  四、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7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7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项目实施子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的规定。本次置换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项。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核验并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相关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文件的相关规定。保荐人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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