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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334 证券简称:英威腾 公告编号:2026-038 |
|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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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英威腾”)本次涉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共计31名,对应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为2,682,000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33%。 2、公司已于2026年7月2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822,740,600股减少为820,058,600股。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5年9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发表了意见。 (二)2025年9月15日至2025年9月25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OA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没有收到任何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5年9月26日,公司披露了《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三)2025年9月30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四)2025年9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 (五)2026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涉及注销共计2,775,600份股票期权,回购注销共计2,682,000股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对注销/回购注销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意见。 (六)2026年05月12日,公司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相关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 及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对应考核年度为2025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注:1、上述“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下同。 2、考核期内,若公司存在重大资产重组、重大股权收购、重大子公司出售、资产剥离或导致子公司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等特殊事项,则从特殊事项实施完毕年度起对业绩考核目标及基数值进行同口径调整,上述业绩考核指标的口径调整事项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确定,下同。 3、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按照上述业绩考核目标,各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与对应考核年度考核指标完成度挂钩,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确定方法如下: ■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4.80元/股回购注销。 根据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的2025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设定的业绩考核目标未成就,公司需对所有激励对象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本次拟回购注销31名激励对象因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所涉及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为2,682,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33%。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定价依据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未满足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在情况发生之日,董事会可以决定对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准解除限售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其未获准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购注销。因此,本次回购价格为4.80元/股。 (四)回购资金来源 公司应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向激励对象支付回购价款共计12,873,600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验资情况 2026年7月22日,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德皓验字[2026]00000045号)。经审验,截至2026年7月09日,公司已向31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支付股票回购款人民币12,873,600元,以货币资金方式回购。截至2026年7月09日止,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20,058,600元,变更后的股本为人民币820,058,600元。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已办理完成。 四、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的股份总数将减少2,682,000股,公司股本结构的预计变动情况如下: ■ 注:以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五、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系公司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对不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具体处理。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限制性股票数量、总股本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相应减少。公司管理团队将持续勤勉尽职,切实履行岗位职责,致力于为全体股东创造持续稳定的价值。 六、备查文件 1、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德皓验字[2026]00000045号);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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