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7月29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徐汇区龙华路2696号龙华万科T4办公楼2F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会议,董事长朱世会先生、副董事长余舒婷女士因公未能现场出席主持会议,经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董事叶蒙蒙女士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公司3名独立董事均列席本次会议。 2、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通过增资方式收购广东先导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控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获得本次股东会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上述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先导汇芯(上海)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及受实际控制人朱世会先生控制的其他关联股东已对议案1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张乐天、吕程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先导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