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6年7月29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年7月26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应参加董事5人,实际参加董事5人。会议由董事长吴晓林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事项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董事长吴晓林先生召集和主持,全体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4,5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8.00 元/股(含)。具体回购金额及回购数量以回购完成时实际使用的资金和回购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