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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继续为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海南亚泰温泉酒店有限公司等22家子公司共66笔融资业务提供担保,结息方式具体以协议签订为准,本次担保金额合计526,545.40万元,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抵押及质押担保,业务期限以具体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上述担保系为满足所属子公司经营需要,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的所属公司,公司拥有被担保人的控制权,被担保人的其他股东未提供相应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出席公司2026年第十次临时董事会会议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上述担保议案。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上述担保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金额累计为1,482,948.05万元,占公司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2,395.77%,全部为对合并报表所属子公司的担保。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为17,750.03万元。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30日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6-068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十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十次临时董事会于2026年7月29日在亚泰会议中心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3名,实际出席董事13名,会议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在长春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子公司的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告》具体内容刊载于2026年7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长春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担保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告》具体内容刊载于2026年7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融资业务延期(展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部分流动资金借款即将到期,同意公司在东北中小企业融资再担保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借款19,950万元、12,950万元延期2年,委贷行为吉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好景支行,并以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名下的 2 处石灰石矿采矿权及对应的5宗土地使用权和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名下2套熟料生产线设备为其提供抵押担保,由吉林亚泰富苑购物中心有限公司和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意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的5笔借款合计108,688万元延期至不超过2027年8月5日,并由亚泰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和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以公司持有的亚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12亿元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同意公司在吉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的借款5,000万元、26,400万元延期至2028年7月31日,并由吉林亚泰超市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以吉林亚泰超市有限公司所持综合市场、营业楼提供顺位抵押担保;同意公司在吉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经开净月支行的借款21,292万元延期至2028年7月31日,并由北京亚泰饭店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以北京亚泰饭店有限公司的房产和土地提供抵押担保;同意公司在吉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岭支行的借款2,500万元延期至2028年7月31日;同意公司在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的借款43,198万元延期至2029年3月22日;同意公司在吉林镇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借款2,998万元延期至2029年3月22日;同意公司在吉林东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借款3,998万元延期至2029年3月22日;同意公司在辽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借款3,998万元延期至2029年3月22日;同意公司在长白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借款4,498万元延期至2029年3月22日;同意公司在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的借款29,895万元延期至2028年7月31日;同意公司在吉林农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解放大路支行的借款8,500万元延期至2028年7月31日。上述融资业务付息方式均调整为利随本清。 同意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二道支行的流动资金借款10,300万元、12,500万元、10,236万元、21,000万元进行展期,并以吉林亚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长春市南关区重庆路618号的不动产提供抵押担保;同意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二道支行的流动资金借款12,995万元进行展期,以吉林亚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长春市南关区重庆路 618 号的不动产提供抵押担保,由吉林省信用融资担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由吉林亚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吉林亚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向吉林省信用融资担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以公司持有的吉林亚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0,000万元股权、亚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3,500万元股权向吉林省信用融资担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质押担保,以吉林亚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长春市南关区重庆路618号的不动产向吉林省信用融资担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抵押担保;同意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二道支行的流动资金借款4,690万元进行展期,由吉林亚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长春市南关区重庆路 618号的不动产提供抵押担保,由吉林省信用融资担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由吉林亚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吉林亚泰超市有限公司、亚泰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向吉林省信用融资担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以吉林亚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长春市南关区重庆路618号的不动产向吉林省信用融资担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抵押担保;同意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二道支行的流动资金借款2,634万元进行展期,由吉林亚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长春市南关区重庆路 618 号的不动产提供抵押担保,由吉林省信用融资担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由吉林亚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吉林省信用融资担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以吉林亚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长春市南关区重庆路618号的不动产向吉林省信用融资担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抵押担保。上述借款展期具体时间均以签订合同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所属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经营需要,鉴于所属子公司借款展期(延期)、融资租赁业务展期及租金结构调整等原因,同意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继续为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海南亚泰温泉酒店有限公司、三亚兰海亚龙北部湾区开发有限公司等22家子公司共66笔融资业务提供担保,结息方式具体以协议签订为准,本次担保金额合计526,545.40万元。 上述担保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金额累计为1,482,948.05万元,占公司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2,395.77%。上述担保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所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具体内容刊载于2026年7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召开公司2026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择机确定公司2026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的具体召开时间和召开地点,由公司董事会秘书安排向公司股东发出召开股东会的通知及其它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30日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6-071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2026年7月28日,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亚泰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医药集团”)、吉林省东北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亚药业”)、吉林龙鑫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鑫药业”)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大药房”)、吉林省亚泰医药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医药物流”)分别收到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长春中院”或“法院”)作出的《决定书》,决定分别对公司及子公司医药集团、东北亚药业、龙鑫药业、吉林大药房、医药物流启动预重整,并指定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以下简称“亚泰集团清算组”)担任公司及子公司医药集团、东北亚药业、龙鑫药业、吉林大药房、医药物流的临时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7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吉林亚泰(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法院决定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临时管理人的公告》)。 2、公司及子公司医药集团、东北亚药业、龙鑫药业、吉林大药房、医药物流的临时管理人已发出预重整债权申报通知,相关债权人应于2026年8月27日前向临时管理人申报债权。 3、长春中院决定对公司及子公司医药集团、东北亚药业、龙鑫药业、吉林大药房、医药物流启动预重整,不代表正式受理相关申请人对公司及前述子公司进行重整的申请。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前述子公司尚未收到长春中院关于受理重整申请的相关法律文书,即相关申请人对公司及前述子公司进行重整的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及前述子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均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4、如法院裁定受理相关申请人对公司及子公司医药集团、东北亚药业、龙鑫药业、吉林大药房、医药物流的重整申请,公司及前述子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如法院依法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5、如重整顺利实施完毕,将有利于改善公司及子公司医药集团、东北亚药业、龙鑫药业、吉林大药房、医药物流的资产负债结构,提升持续经营能力;如重整未能成功,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026年7月28日,公司及子公司医药集团、东北亚药业、龙鑫药业、吉林大药房、医药物流分别收到长春中院作出的(2026)吉01破申30号《决定书》及(2026)吉01破申30号之一《决定书》、(2026)吉01破申31号《决定书》及(2026)吉01破申31号之一《决定书》、(2026)吉01破申29号《决定书》及(2026)吉01破申29号之一《决定书》、(2026)吉01破申34号《决定书》及(2026)吉01破申34号之一《决定书》、(2026)吉01破申32号《决定书》及(2026)吉01破申32号之一《决定书》、(2026)吉01破申33号《决定书》及(2026)吉01破申33号之一《决定书》,决定分别对公司及子公司医药集团、东北亚药业、龙鑫药业、吉林大药房、医药物流启动预重整,并指定亚泰集团清算组担任公司及子公司医药集团、东北亚药业、龙鑫药业、吉林大药房、医药物流的临时管理人。 公司及子公司医药集团、东北亚药业、龙鑫药业、吉林大药房、医药物流的临时管理人已分别就预重整期间债权申报相关事宜发出债权申报通知,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预重整债权申报通知 公司及医药集团、东北亚药业、龙鑫药业、吉林大药房、医药物流的债权人应于2026年8月27日前根据债权申报指引分别向公司及医药集团、东北亚药业、龙鑫药业、吉林大药房、医药物流的临时管理人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金额、有无财产担保、是否属于连带债权等,并提交有关证据。 为节省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成本,提高债权申报及审查工作效率,本次预重整债权申报采取“线上申报”形式,债权人须通过线上债权申报网址(https://ept.jiulaw.cn/z3/apply/apply-list?virtualNo=738424)进行债权申报,无需前往现场或邮寄申报材料。 ■ 债权申报指引及相关附件范本,请登录上述债权申报网址查阅和下载,为提高债权申报和审核效率,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请各位债权人在申报前,仔细阅读债权申报指引,了解债权申报的具体规范。 二、预重整债权申报的说明 1、如后续长春中院裁定受理公司及子公司医药集团、东北亚药业、龙鑫药业、吉林大药房、医药物流重整,预重整期间已申报的债权无需重复申报。临时管理人在预重整期间就法律关系、债权金额、债权性质等作出的债权审查结论在长春中院裁定受理公司及子公司医药集团、东北亚药业、龙鑫药业、吉林大药房、医药物流重整后继续有效。债权人在预重整期间作出的对债权审查结论无异议、同意相关议案、决议、方案等事项的意思表示,在长春中院裁定受理公司及子公司医药集团、东北亚药业、龙鑫药业、吉林大药房、医药物流重整后继续有效。 2、如债权人选择不在公司及子公司医药集团、东北亚药业、龙鑫药业、吉林大药房、医药物流预重整期间申报债权,可以在重整程序中法院依法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申报债权,但不得以债权人身份参与公司及子公司医药集团、东北亚药业、龙鑫药业、吉林大药房、医药物流的预重整程序并行使相关权利。 3、本通知不构成对无效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已过诉讼时效、除斥期间、申请执行期间等)的重新有效确认。 三、预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医药集团、东北亚药业、龙鑫药业、吉林大药房、医药物流的预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召开时间及方式由公司、前述子公司、临时管理人另行通知。 四、风险提示 1、公司及上述子公司启动预重整,不代表法院受理申请人的重整申请 法院启动公司及子公司医药集团、东北亚药业、龙鑫药业、吉林大药房、医药物流预重整,不代表法院正式受理相关申请人对公司及前述子公司的重整申请,预重整程序是为了识别公司及前述子公司的重整价值和可行性,提高后续重整工作推进效率。公司及前述子公司将积极配合长春中院及临时管理人开展相关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 2、公司及上述子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医药集团、东北亚药业、龙鑫药业、吉林大药房、医药物流尚未收到法院关于受理重整申请的相关法律文件,即相关申请人的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及前述子公司后续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均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重整是否成功也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披露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无论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及前述子公司均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3、公司股票交易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规定,若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4、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如法院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且公司能够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提升持续经营能力;如重整未能成功,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鉴于上述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一一破产重整等事项》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进行披露。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30日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6-069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长发金融控股(长春)有限公司的委托借款6亿元及借款89,283万元业务通过展期、延期、借新还旧、还旧借新等方式将业务到期日延至最晚不超过2028年12月31日,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继续为上述借款提供担保。 ●公司在利程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的委托借款3亿元及辽宁富山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哈尔滨水泥(阿城)有限公司、亚泰集团伊通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通化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的融资租赁业务3.5亿元、6亿元、1亿元、2.5亿元通过展期、延期、借新还旧、还旧借新等方式将业务到期日延至最晚不超过2028年12月31日,公司继续为上述业务提供担保。 ● 公司在吉林长发众创金服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申请的委托借款5亿元通过展期、延期、借新还旧、还旧借新等方式将业务到期日延至最晚不超过2028年12月31日,公司所属子公司继续为上述借款提供担保。 ● 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二道支行的流动资金借款3,190万元进行展期,由长春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由吉林亚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长春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以吉林亚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长春市南关区重庆路618号的不动产向长春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抵押担保。 ● 本次交易对方长发金融控股(长春)有限公司、利程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及吉林长发众创金服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长春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发集团”)所属子公司;公司离任董事高文涛先生现任长春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由于高文涛先生离任尚未满12个月,长春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作为长春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在长春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子公司的借款展期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已就关于在长发金融控股(长春)有限公司申请的150,000万元最高借款额度的额度使用事宜及特别约定事宜与长发金融控股(长春)有限公司签署系列协议、文本,由沈阳亚泰吉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天津亚泰兰海投资有限公司和吉林亚泰莲花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申请的上述150,000万元最高借款额度项下债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以亚泰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吉林亚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3,340万元股权、以公司持有的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7,400万股权、吉林亚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000万元股权和亚泰医药集团有限公司79,329.3万元股权为公司申请的上述150,000万元最高借款额度项下债务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同意公司在长发金融控股(长春)有限公司申请的委托借款6亿元通过展期、延期、借新还旧、还旧借新等方式将业务到期日延至最晚不超过2028年12月31日,由亚泰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继续为公司在上述业务项下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以公司持有的吉林亚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000万元股权和亚泰医药集团有限公司79,329.30万元股权继续为公司在上述业务项下债务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同意公司与长发金融控股(长春)有限公司借款89,283万元(原由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发放的信托借款)的借款期限延至最晚不超过2028年12月31日到期,由沈阳亚泰吉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天津亚泰兰海投资有限公司、吉林亚泰莲花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继续为公司在上述业务项下债务向长发金融控股(长春)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沈阳亚泰吉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天津亚泰兰海投资有限公司、长春兰海投资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天津亚泰吉盛投资有限公司、吉林大药房吉林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名下不动产和在建工程以及在建工程对应土地继续为公司在上述业务项下债务向长发金融控股(长春)有限公司提供抵押担保。 公司、辽宁富山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哈尔滨水泥(阿城)有限公司、亚泰集团伊通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通化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已就关于在利程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申请的200,000万元最高借款额度的特别约定事宜与利程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签署系列协议、文本,由沈阳亚泰吉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天津亚泰兰海投资有限公司和吉林亚泰莲花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辽宁富山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哈尔滨水泥(阿城)有限公司、亚泰集团伊通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通化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上述200,000万元最高借款额度项下债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以公司持有的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7,500万股股权、亚泰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吉林亚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48,160万元股权为公司、辽宁富山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哈尔滨水泥(阿城)有限公司、亚泰集团伊通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通化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上述200,000万元最高借款额度项下债务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以吉林亚泰莲花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土地、不动产和在建工程及在建工程对应土地为公司、辽宁富山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哈尔滨水泥(阿城)有限公司、亚泰集团伊通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通化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上述200,000万元最高借款额度项下债务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同意公司在利程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申请的委托借款3亿元通过展期、延期、借新还旧、还旧借新等方式将业务到期日延至最晚不超过2028年12月31日,同时就上述委托借款3亿元的特别约定事宜与利程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签署系列协议、文本;同意辽宁富山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哈尔滨水泥(阿城)有限公司、亚泰集团伊通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通化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在利程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申请办理的融资租赁业务3.5亿元、6亿元、1亿元、2.5亿元借款延至最晚不超过2028年12月31日到期,由公司继续为辽宁富山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哈尔滨水泥(阿城)有限公司、亚泰集团伊通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通化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在上述业务项下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同意公司在吉林长发众创金服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申请的委托借款5亿元通过展期、延期、借新还旧、还旧借新等方式将业务到期日延至最晚不超过2028年12月31日,同时就上述委托借款5亿元的特别约定事宜与吉林长发众创金服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签署系列协议、文本,由亚泰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继续为公司在上述业务项下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由沈阳亚泰吉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天津亚泰兰海投资有限公司和吉林亚泰莲花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继续为公司在上述业务项下债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以亚泰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9,000万股股权为公司在上述业务项下债务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以公司、亚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及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共同持有的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3,568.43万元股权和亚泰集团长春新型建筑产业化有限公司20,000万元股权、亚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30,500万元股权、亚泰商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吉林亚泰超市有限公司14,790万元股权、吉林亚泰超市有限公司持有的吉林亚泰富苑购物中心有限公司24,000万元股权和奇朔酒业有限公司5,000万元股权、吉林亚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长春亚泰金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000万元股权、亚泰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吉林亚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600万元股权和吉林亚泰恒大装饰工程有限公司5,000万元股权以及吉林亚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4,000万元股权继续为公司在上述业务项下债务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 上述借款业务的具体延长期限及延长方式等均以实际签署的具体合同约定为准;上述担保措施及担保财产明细等均以实际签署的具体担保合同约定为准。 长发金融控股(长春)有限公司、利程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及吉林长发众创金服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为长发集团所属子公司,前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二)公司与长春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担保业务 鉴于公司部分流动资金借款即将到期,同意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二道支行的流动资金借款3,190万元进行展期,展期时间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由吉林亚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长春市南关区重庆路618号的不动产提供抵押担保,由长春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由吉林亚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长春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以吉林亚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长春市南关区重庆路 618 号的不动产向长春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抵押担保。 公司离任董事高文涛先生现任长春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由于高文涛先生离任尚未满12个月,长春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作为长春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前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情况如下表所示: ■ 二、关联人简介 1、长发金融控股(长春)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01081831956H 法定代表人:张磊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4年1月 经营范围:金融及金融服务性机构的投资,资产管理,股权投资,证券、期货及基金投资;科技金融(仅限为科技金融类企业提供中介服务);租赁(融资租赁);投融资策划与咨询服务;经政府及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金融产品及其衍生品的投资与运营(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不得经营;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长发集团持有其100%股权,为其实际控制人 关联关系:为公司关联方长发集团所属子公司 2、利程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3295830298 法定代表人:向人哲 注册资本:27,091.565万美元 成立日期:2015年4月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从事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长发集团间接持有其100%股权,为其实际控制人 关联关系:为公司关联方长发集团所属子公司 3、吉林长发众创金服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06MA0Y33E44J 法定代表人:刘世丹 注册资本:2,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5年10月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对相关项目投资(不得从事吸收存款、发放借款、受托发放借款、代客理财、融资担保等金融服务业务,严禁非法集资),利用互联网为中小企业和创新创业者提供服务,财务信息咨询(不含代理记账),助贷信息咨询,经济信息咨询,企业管理信息咨询,创业培训(不含文化教育、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企业活动策划,市场调查(不含民事调查、婚姻调查、行踪调查、调查取证、债务追讨、寻人服务等涉及危害公共利益和个人隐私的带有侦探性质的调查活动),会议会展服务(不含餐饮、住宿服务),金企对接,金属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贸易经纪,物业管理及物业管理有偿综合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长发集团间接持有其100%股权,为其实际控制人 关联关系:为公司关联方长发集团所属子公司 4、长春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01715325036E 法定代表人:周金波 注册资本:69,500万元 成立日期:1999年6月 经营范围:为企业及自然人提供借款类担保业务、发行债券担保业务和其他融资担保业务;兼营诉讼保全担保、投标担保、履约担保等非融资担保业务;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与担保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房屋租赁、设备租赁;经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长春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关联关系:公司离任董事高文涛先生现任长春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由于高文涛先生离任尚未满12个月,长春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作为长春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三、担保人简介 1、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000123961012F 法定代表人:陈铁志 注册资本:323,215.0988万元 成立日期:1993年11月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水泥制品制造、销售等 2、吉林亚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0001239628919 法定代表人:韩冬阳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成立日期:1985年9月 经营范围:房屋开发、改造,商品房经营,房屋租赁等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与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3、亚泰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000MA180H520G 法定代表人:韩冬阳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8年11月 经营范围:房屋开发、改造,商品房经营等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与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4、沈阳亚泰吉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136965337368 法定代表人:陈兆波 注册资本:42,010万元 成立日期:2009年12月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等 股东情况:公司全资子公司吉林亚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与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5、天津亚泰兰海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222556533451R 法定代表人:武装 注册资本:46,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0年6月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对房地产业、酒店、休闲体育设施进行投资,房地产信息咨询,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 股东情况: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亚泰兰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与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6、吉林亚泰莲花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01MA150AJ60P 法定代表人:杨林 注册资本:100,010万元 成立日期:2018年8月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租赁服务,塑钢窗组装等 股东情况:公司全资子公司吉林亚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99.99%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亚泰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0.01%股权 与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7、亚泰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0000597822974 法定代表人:冯伟杰 注册资本:79,329.3万元 成立日期:2013年2月 经营范围:药品零售,食品销售,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等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与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8、亚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000668781556N 法定代表人:陈波 注册资本:635,600万元 成立日期:2008年1月 经营范围:对水泥、熟料、混凝土等产品及其相关行业的投资等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其74%股权,CRH中国东北水泥投资有限公司(荷兰)持有其26%股权 与公司关系: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9、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122438443980 法定代表人:付宗利 注册资本:133,163万元 成立日期:1998年12月 经营范围:水泥制品制造、销售,建筑材料销售等 股东情况:公司控股子公司亚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与公司关系: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10、亚泰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000059783337T 法定代表人:梁雪松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3年2月 经营范围:零售百货业经营,利用自有资金对商业产业投资及管理,利用互联网销售百货等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与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11、吉林亚泰超市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0112397223X3 法定代表人:马绪辉 注册资本:14,790万元 成立日期:1994年9月 经营范围:商品零售,百货购销,自有柜台出租等 股东情况:公司全资子公司亚泰商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与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12、吉林大药房吉林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2016601367479 法定代表人:王劲松 注册资本:200万元 成立日期:2007年5月 经营范围: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保健用品零售及互联网销售等 股东情况:公司控股子公司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与公司关系: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13、长春兰海投资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03697759841A 法定代表人:丁佳新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0年1月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商品房,房地产信息咨询等 股东情况: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亚泰兰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70%股权,天津建乐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其30%股权 与公司关系: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14、天津亚泰吉盛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6940890375 法定代表人:武装 注册资本:30,510万元 成立日期:2009年10月 经营范围:向房地产业、建材业投资,房地产开发及经营,房屋租赁等 股东情况:公司全资子公司吉林亚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与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四、被担保企业基本情况 1、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 法定代表人:陈铁志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水泥制品制造、销售等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40,168,872,758.09元,总负债为39,388,727,859.19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618,985,612.77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6,360,654,304.04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040,411,054.21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40,205,115,251.65元,总负债为39,717,031,909.09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430,017,092.42元,2026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895,232,585.57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24,596,047.13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辽宁富山水泥有限公司 注册地:辽宁省辽阳市 法定代表人:刘玉民 经营范围:水泥生产、水泥制品制造,建筑材料销售,水泥制品销售等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吉林亚泰集团(辽宁)建材有限公司持有其51%股权,亚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49%股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辽宁富山水泥有限公司总资产为770,360,363.69元,总负债为733,720,016.15元,净资产为36,640,347.54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163,992,399.46元,净利润-21,376,452.51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至2026年3月31日,辽宁富山水泥有限公司总资产为771,122,153.95元,总负债为745,443,614.72元,净资产为25,678,539.23元,2026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17,306,350.11元,净利润-10,961,808.31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亚泰集团哈尔滨水泥(阿城)有限公司 注册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阿城区 法定代表人:刘生瑞 经营范围:水泥及水泥制品的制造、销售、水泥熟料的制造、销售等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亚泰集团哈尔滨水泥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亚泰集团哈尔滨水泥(阿城)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679,966,229.22元,总负债为901,452,894.62元,净资产为778,513,334.60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196,885,449.35元,净利润23,377,337.59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至2026年3月31日,亚泰集团哈尔滨水泥(阿城)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665,620,267.50元,总负债为899,578,534.05元,净资产为766,041,733.45元,2026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939,578.99元,净利润-12,471,601.15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4、亚泰集团伊通水泥有限公司 注册地:伊通满族自治县经济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孙喜贺 经营范围:水泥、熟料生产、销售等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亚泰集团伊通水泥有限公司总资产为906,662,517.00元,总负债为811,370,606.81元,净资产为95,291,910.19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161,709,467.92元,净利润-17,472,574.73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至2026年3月31日,亚泰集团伊通水泥有限公司总资产为906,715,981.71元,总负债为817,365,296.78元,净资产为89,350,684.93元,2026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8,311,950.82元,净利润-6,153,670.11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5、亚泰集团通化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吉林省通化市二道江区 法定代表人:李忠 经营范围:水泥、水泥制品、建材产品制造等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持有其99.83%股权,其他自然人股东持有其0.17%股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亚泰集团通化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为649,119,286.10元,总负债为434,970,868.39元,净资产为214,148,417.71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212,955,089.51元,净利润-9,491,414.45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至2026年3月31日,亚泰集团通化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为644,181,440.44元,总负债为439,593,051.26元,净资产为204,588,389.18元,2026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10,151,443.05元,净利润-9,560,028.53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五、本次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四次会议及公司2026年第十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尚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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