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61 证券简称:科华控股 公告编号:2026-039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5%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投资者张宇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身份类别 ■ 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 二、权益变动触及5%刻度的基本情况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9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张宇先生出具的《关于权益变动触及5%刻度的告知函》,张宇先生于2026年7月24日至7月28日通过集中竞价减持1,903,537股公司股份,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98%。 本次权益变动后,张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1,162.3923万股减少至972.0386万股,持股比例由5.98%减少至5.00%,权益变动触及5%刻度。具体情况如下: ■ 注:上述“比例”为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股份比例之间的差额系四舍五入造成。 三、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1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本次减持事项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一致。 2、本次权益变动系持股5%以上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亦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张宇就本次权益变动事项编制了《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张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张宇)》。 4、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仍处于其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继续督促其严格执行减持相关规定,并根据后续持股变动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30日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科华控股 股票代码:603161.SH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张宇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永乐里****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永乐里****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集中竞价) 签署日期:2026年7月29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出于自身资金需求安排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2026年4月10日,公司披露了《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因自身资金需求,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于2026年5月6日至8月5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1,944,077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除上述减持计划之外,若未来12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发生或拟发生增减股份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公司于2026年7月29日收到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关于权益变动触及5%刻度的告知函》,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6年7月24日至7月28日通过集中竞价减持1,903,537股公司股份,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98%。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1,162.3923万股减少至972.0386万股,持股比例由5.98%减少至5.00%。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四、其他权益变动披露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公司控制权及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产生重大影响。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存在通过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具体如下: ■ 除上述已披露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交易科华控股股票的情况,亦未以其他方式交易科华控股股份。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应当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依法要求提供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以备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张宇 2026年7月29日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附表 ■ 信息披露义务人:张宇 2026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