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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银 中外运仓储物流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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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募REITs基本信息 ■ 二、解除限售份额基本情况 根据《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等法律法规、中银中外运仓储物流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签署的战略配售协议及《中银中外运仓储物流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战略配售份额限售公告》的规定,本基金部分战略配售份额将于2026年7月29日解除限售,本次场内解除限售份额及场外解除锁定份额共计10,128万份,其中场内解除限售份额10,128万份,场外解除锁定份额为0份。 本次战略配售份额上市流通前,可在二级市场直接交易的本基金流通份额为12,000万份,占本基金全部基金份额的30%。本次战略配售份额解禁后,可流通份额合计为22,128万份,占本基金全部基金份额的55.32%。 (一)公募REITs场内份额解除限售 1.本次解除限售的份额情况 ■ 注:限售期自基金上市之日起计算。上述限售份额自2026年7月29日起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2.本次解除限售后剩余的限售份额情况 ■ 注:限售期自基金上市之日起计算。其中,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2个证券账户参与战略配售,故上表拆开列示。 (二)公募REITs场外份额解除锁定 本基金不存在场外份额解除锁定的情形。 三、不动产项目的主要经营业绩 本基金通过特殊目的载体持有项目公司股权,实现对基础设施资产的控制,基础设施资产分别位于江苏省无锡市、江苏省昆山市、浙江省金华市、四川省成都市和天津市,为长三角、京津冀及成渝经济圈的优质仓储设施,均坐落于国家物流枢纽核心节点,建筑面积合计30.54万平米,可租赁面积合计29.97万平米,项目以整租模式为主。截至2026年6月30日,5个整租方实际租赁面积占整体项目可租赁面积的81.68%,本基金持有的不动产项目季末出租率为96.25%,整体平均租金为1.09元/天/平方米,季末收缴率为99.89%。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本基金投资的不动产项目经营稳定,运作规范,运营管理机构履职正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四、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影响分析 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价格上涨/下跌会导致买入成本上涨/下降,导致投资者实际的净现金流分派率降低/提高。 2026年7月27日,本基金在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3.493元/份。根据《中银中外运仓储物流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本基金2026年度预测可供分配金额为64,557,462.81元。基于上述预测数据,净现金流分派率的计算方法举例说明如下: 1、如投资者在首次发行时买入本基金,买入价格3.277元/份,该投资者的2026年净现金流分派率预测值=64,557,462.81/(3.277*400,000,000)=4.93%。 2、如投资者在2026年7月27日通过二级市场交易买入本基金,假设买入价格为当天收盘价3.493元/份,该投资者的2026年净现金流分派率预测值=64,557,462.81/(3.493*400,000,000)=4.62%。 需特别说明的是: 1、以上计算说明中的2026年度预测可供分配金额系根据《中银中外运仓储物流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披露的预测数据予以假设,不代表实际年度的可供分配金额,如经审计后年度可供分配金额变动,将影响届时净现金流分派率的计算结果。 2、净现金流分派率不等同于基金的收益率。 五、相关机构联系方式 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bocim.com)查询相关信息或拨打本公司客服热线400-888-5566,021-38834788咨询相关事宜。 六、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本基金运作正常且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基金管理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投资运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参与本基金相关业务前,应当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熟悉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相关规则,自主判断基金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7月29日 关于中银上证AAA科技创新公司债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暂停申购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7月29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公司”)决定自 2026 年 7 月 30 日至 2026 年 8 月 2 日期间暂停中银上证AAA科技创新公司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本基金”)的申购业务。 (2)本基金暂停申购业务期间,本基金赎回等其他业务仍照常办理,投资者仍可进行本基金的二级市场交易。 (3)自2026年8月3日起,本基金恢复办理申购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4)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21-38834788/400-888-55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cim.com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揭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 投资者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7月29日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银上证AAA科技创新公司债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调整申购替代金额处理程序并修订招募说明书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中银上证AAA 科技创新公司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中银上证AAA 科技创新公司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的有关约定,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需求,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自2026 年8月3日起对旗下中银上证AAA科技创新公司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为551060,基金简称为“中银上证AAA科创债ETF”,基金扩位简称为“科创债ETF中银”;以下简称“本基金”)调整申购替代金额处理程序,并相应修改《招募说明书》相关条款。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整方案 ■ 2、除上述事项外,《招募说明书》一并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章节信息。 二、重要提示 1、上述修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亦不涉及原有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重大变化,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2、本公司将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对本次修改涉及内容进行更新。修订后的《招募说明书》将在本公司网站(www.bocim.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发布。投资者可登录前述网站查询相关信息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021-38834788/400-888-5566)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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