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03 证券简称:山高环能 公告编号:2026-038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7月22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7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7人,实际参会董事7人,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谢欣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届满,为保证审核及发行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审核及发行工作的顺利推进,现拟将本次发行相关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自原期限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其他内容不变,在延长期限内继续有效。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延长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关联董事杜业鹏先生、王红毅先生、杜凝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会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延长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事宜的议案》 鉴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届满,为保证发行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将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原期限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延长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关联董事杜业鹏先生、王红毅先生、杜凝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会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现拟继续聘请安永华明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会表决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申请已通过深交所审核,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为规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管理的实际需要,现就设立或确认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事项作如下安排: 1. 关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本次发行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公司拟将在兴业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设立的一般存款账户(账号为321070100100491552)转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账户仅用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未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作其他用途。 2. 关于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为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在本次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公司将与开户银行及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就上述专户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确保募集资金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存放和使用。 3. 关于授权事项 为提高工作效率,保障上述事项顺利办理,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全权办理与开立或确认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相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变更或确认手续,协商并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以及签署、执行与上述事项相关的其他文件。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总体工作安排,公司决定于2026年8月13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上述议案一至议案三。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7月28日 证券代码:000803 证券简称:山高环能 公告编号:2026-039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延长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延长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事宜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基本情况 2025年8月18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根据上述股东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为自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授权有效期为自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二、延长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具体事项 鉴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即将届满,为保证发行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发行工作的顺利推进,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延长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发行相关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自原期限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并提请股东会将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原期限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 特此公告。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7月28日 证券代码:000803 证券简称:山高环能 公告编号:2026-040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截至2025年末拥有合伙人249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25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逾1700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500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逾550人。安永华明2025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人民币65.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62.84亿元,境内证券服务业务收入人民币16.93亿元,包含境内及境外证券服务相关业务的收入总额为人民币34亿元。2025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58家,收费总额人民币16.11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1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行业惩戒1次和纪律处分0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个人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1次,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情况 (1)项目合伙人和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冲女士,于201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四家上市公司年报及内控审计报告,涉及的行业包括智能制造装备、生物医药、医药制造业、新一代信息技术行业等。 (2)第二签字注册会计师纪晓晨先生,于202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3)质量控制复核人于晓芳女士,于201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一一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1)审计收费定价原则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确定年度审计费用事宜。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单位:万元 ■ 鉴于公司业务相对稳定,项目费用与上年持平。根据公司最新合并报表范围、业务规模、业务分布等情况确定,公允合理。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6年7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安永华明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认可安永华明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2026年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7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7月28日 证券代码:000803 证券简称:山高环能 公告编号:2026-041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8月13日(星期四)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8月13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8月1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8月13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8月6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8月6日(星期四)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9999号黄金时代广场D座7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表一:本次股东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单项公告。 (三)特别说明 1.上述提案1.00、提案2.00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山高光伏电力发展有限公司、北京日信嘉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日信嘉锐红牛壹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福州山高禹阳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需在股东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2.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现场股东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有效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或非法人的其他经济组织或单位,下同)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或公司注册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有效证书,下同)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信封上须注明“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字样)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信函或传真须在2026年8月7日17:00之前以专人递送、邮寄、快递或传真方式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登记地点: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9999号黄金时代广场D座7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时间:2026年8月7日(星期五)工作时间9:30-11:30,13:30-17:00。 4.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31-83178628 邮 编:250000 联 系 人:王女士 5.会议召开时间、费用:会议半天,与会股东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7月2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本次会议投票代码和投票名称 投票代码:360803 投票简称:山高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8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8月13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8月13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