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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7月2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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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方达奥明日经225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QDII)午间收盘溢价
风险提示公告

  易方达奥明日经225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QDII)午间收盘溢价
  风险提示公告
  近期,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易方达奥明日经225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代码:513000,场内简称:225ETF,扩位证券简称:日经225ETF易方达,以下简称“本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价格高于基金份额参考净值(IOPV)。截至2026年7月28日11:30,本基金在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2.117元,相对于当日午间收盘时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IOPV)溢价幅度达到4.93%。特此提示投资者关注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风险,投资者如果高溢价买入,可能面临较大损失。
  若本基金在公告日当日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幅度未有效回落,本基金可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盘中临时停牌、延长停牌时间等方式,向市场警示风险,具体以届时公告为准。
  现特向投资者提示如下:
  1、本基金二级市场的交易价格,除了有基金份额净值变化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供求关系、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因素的影响,可能使投资者面临损失。
  2、截至目前,本基金运作正常。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进行投资运作。
  3、截至目前,本基金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7月28日
  易方达国证成长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
  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7月29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注:A类份额基金代码为027858,C类份额基金代码为027859。
  2.基金募集情况
  ■
  注:(1)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2)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和律师费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3.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
  4.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决定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的具体日期。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开始办理赎回。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进行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7月29日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等规定,在履行规定审批程序并经基金托管人同意后,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公募基金参加了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能股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优先配售,基金托管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申能股份本次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申能股份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按面值发行,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现将获配结果披露如下表:
  ■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7月29日
  易方达纳斯达克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风险提示公告
  近期,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易方达纳斯达克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场内简称:纳指ETF易方达;基金代码:159696,以下简称“本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明显高于基金份额参考净值(IOPV),出现较大幅度溢价。2026年7月28日,本基金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1.904元,收盘时基金份额参考净值(IOPV)为1.7672元。特此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应密切关注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风险,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如盲目投资,可能遭受重大损失。
  若本基金2026年7月29日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幅度未有效回落,本基金有权通过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盘中临时停牌、延长停牌时间及连续停牌等措施,向市场警示风险,具体以届时公告为准。
  为此,本基金管理人声明如下:
  1、投资者可在二级市场交易本基金,也可以申购、赎回本基金,实际申赎状态请以最新公告为准。本基金二级市场的交易价格,除了有基金份额净值波动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供求关系、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因素的影响,可能使投资者面临损失。
  2、截至目前,本基金运作正常且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进行投资运作,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7月29日
  易方达中证REITs全收益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开放日常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7月29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日常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1)投资者在开放日办理易方达中证REITs全收益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赎回,本基金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的正常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赎回时除外。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其他特殊情况或根据业务需要,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2)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赎回。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赎回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赎回的价格。
  3.日常赎回业务
  3.1赎回份额限制
  投资者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每类基金份额单笔赎回不得少于1份(如该账户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类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份,则必须一次性赎回该类基金份额全部份额);若某笔赎回将导致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类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份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类基金份额剩余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各销售机构对赎回份额限制有其他规定的,需同时遵循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基金管理人可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赎回费率
  (1)个人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赎回费率见下表:
  ■
  (2)机构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赎回费率见下表:
  ■
  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A类/C类基金份额赎回。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3)对于每份认购份额,持有期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至该基金份额赎回确认日(不含该日);对于每份申购份额,持有期自该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至赎回确认日(不含该日)。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赎回费率或变更收费方式,调整后的赎回费率或变更的收费方式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上述费率或收费方式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基金投资者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销售费率,或开展有差别的费率优惠活动。
  (6)对于满足返还条件的销售服务费,在投资者赎回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时,随赎回款一并返还给投资者,具体金额以登记机构的计算结果为准,具体计算方式详见《招募说明书》(含更新)。
  4.基金销售机构
  4.1直销机构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荣粤道188号6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21号52层;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30号42层;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荣粤道188号6层
  法定代表人:吴欣荣
  电话:020-85102506
  传真:400-881-8099
  联系人:梁美
  网址:www.efunds.com.cn
  直销机构网点信息:
  本公司直销中心销售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网点具体信息详见本公司网站。
  4.2非直销机构
  本基金非直销销售机构信息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敬请投资者留意。
  5.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根据《信息披露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6.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赎回业务有关的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
  (2)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赎回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工作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者应在T+2工作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
  销售机构对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赎回申请。赎回的确认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3)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4)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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