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易平方系列诉讼案件的背景情况 2021年,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康佳集团”)分别与重庆昆域创新智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11家投资方及重庆市易平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平方”)签署了投资框架协议及补充协议,约定在投资方成为易平方股东后,若易平方未能在约定的期限内实现IPO(在2025年6月30日前或在2025年12月31日前),投资方可行使受偿权,受让价格为投资方实际支付的投资金额及实际支付投资金额之日起至实际受偿之日按照年化收益率(单利6%或8%)计算的投资收益之和,并扣减投资方已从易平方获得的分红款,即受让价格=投资金额+投资收益-投资方已从易平方获得的分红款,相关内容请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披露的《关于挂牌转让重庆市易平方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26-32)以及相关定期报告中涉及诉讼的有关情况。 二、易平方系列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已收到4家投资方的起诉材料,涉案金额合计63,707.42万元,其中公司已于2026年5月30日在《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45)中披露案件一、案件二基本情况,案件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 ■ 三、易平方系列诉讼案件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公司已收到4家投资方的起诉材料,不排除后续收到其他投资方的起诉材料。 公司已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就本次股权回购事项确认了相关金融负债,相关诉讼预计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但鉴于案件审理情况以及判决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其对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尚难以准确估计。公司将严格遵循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并结合案件实际推进情况,及时、审慎地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民事起诉状》[案号:(2026)粤03民初1624号]; 2.《民事起诉状》[案号:(2026)粤03民初4236号]; 3.《民事起诉状》[案号:(2026)粤0305民初15200号]; 4.《民事起诉状》[案号:(2026)粤0305民初15199号]。 特此公告。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七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