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7月28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西安市金花北路418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董事长车万里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董事会秘书李晓峰先生列席本次会议,部分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核销应收款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确认2024年度时任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考核兑现及任期激励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同意票占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议案获得通过。审议第二项议案时,有利害关系的股东予以回避,其持有的股份数未计入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郭斌、师彦泽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于2026年7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通知; 2、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股东会决议; 3、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