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2023年1月18日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大安风光制绿氢合成氨一体化示范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一一大安吉电绿氢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大安风光制绿氢合成氨一体化示范项目(以下简称“大安项目”),详情见公司于2022年12月31日披露的《关于投资建设大安风光制绿氢合成氨一体化示范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6)。 2.大安项目于2025年7月26日试运行投产。详情见公司于2025年7月28日披露的《关于大安风光制绿氢合成氨一体化示范项目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 二、对外投资进展情况 2026年7月28日,3750吨绿氨以FOB(连云港)贸易模式完成国际海运装船,发运韩国,实现了绿氨首单规模化出口,创全球规模最大单批次绿氨出口。本次出口绿氨全部产自大安项目,成功打通了生产、危化品集港、报关商检、远洋运输全流程环节,验证了绿氢全产业链商业化可行性,为产品出海建立了可复制的操作范本。公司将持续开发欧盟、日韩等地区客户,加快推进绿氨国际销售工作,助力绿色氢基能源产业实现规模化国际商业交付。 三、风险提示 本次绿氨出口涉及销量较小,海外收入占公司全年营业收入比例比较小,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的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本次销售系单笔业务,公司将结合海外市场需求变化及客户实际采购节奏等因素,稳步推进后续合作磋商。公司将持续关注项目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