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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7月2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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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向其股东提供财务资助延期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32 证券简称:ST三木 公告编号:2026-83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向其股东提供财务资助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向其股东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南平世茂新纪元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平世茂新纪元”、“项目公司”)在预留项目后续运营资金后,按照持股及权益比例向各股东方提供同等条件的借款(包括现金及存货资产),其中:南平世茂新纪元为福建武夷山三木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夷山三木实业”)提供不超过4,730万元的借款(包括现金及存货资产),为上海瀚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瀚恺”)、福建旺佳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旺佳信”)分别提供不超过4,620万元、1,650万元的借款(包括现金及存货资产),借款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2年,借款利息以实际占用天数按协议约定利率计算,且不低于同期市场化融资利率水平。
  2、鉴于南平世茂新纪元向上海瀚恺、福建旺佳信提供的财务资助即将到期(2026年8月21日到期),公司同意将上述财务资助期限延续2年,对上海瀚恺、福建旺佳信的财务资助总额(含已出借尚未偿还的金额)分别不超过4,620万元、1,650万元,借款利率不低于同期市场化融资利率水平。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还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3、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接受财务资助的对象为该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整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一、财务资助情况概述
  (一) 财务资助及延长期限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南平世茂新纪元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武夷山三木实业与上海瀚恺、福建旺佳信共同出资设立,其中:武夷山三木实业持有南平世茂新纪元43%股权,上海瀚恺持有南平世茂新纪元42%股权,福建旺佳信持有南平世茂新纪元15%股权。南平世茂新纪元负责南平云澜项目的开发建设。
  2024年8月22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向其股东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按照房地产行业经营惯例,南平世茂新纪元拟在预留项目后续运营资金后,按照持股及权益比例向各股东方提供同等条件的借款(包括现金及存货资产),其中:南平世茂新纪元为武夷山三木实业提供不超过4,730万元的借款(包括现金及存货资产),为上海瀚恺、福建旺佳信分别提供不超过4,620万元、1,650万元的借款(包括现金及存货资产)。
  鉴于南平世茂新纪元向上海瀚恺、福建旺佳信提供的财务资助即将到期(2026年8月21日到期),南平世茂新纪元已预留项目后续的运营资金,在不影响其自身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拟延长为上海瀚恺、福建旺佳信提供借款的期限,延长借款期限2年(2026年8月22日至2028年8月21日),其他条件均保持不变。具体情况如下:
  ■
  (二)延长财务资助期限审批情况
  本次延长提供财务资助期限不会影响项目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本次延长财务资助期限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属于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公司延长控股子公司向其股东提供借款期限,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还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接受财务资助方的基本情况
  (一)上海瀚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颜华;
  2、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
  3、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塘沽路309号14层C室;
  4、成立时间:2018年1月26日;
  5、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从事环保科技、建筑工程科技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咨询;
  6、股权结构:上海世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份;
  上海瀚恺及其股东与公司及大股东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联关系。
  7、最近一年(经审计)又一期财务指标:
  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29,999,902.16元,负债总额0元,净资产29,999,902.16元;2025年1-12月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327.54元。
  截至 2026年6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29,999,753.67元,负债总额0元,净资产29,999,753.67元;2026年1-6月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148.49元。
  上海瀚恺的资信情况良好,经核查,该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8、以前年度对该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南平世茂新纪元对上海瀚恺提供财务资助的余额为1,975.34万元。
  (二)福建旺佳信投资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翁爱国;
  2、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3、住所: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玉屏街道小桥街大都市商业城A座13#店;
  4、成立时间:2018年8月8日;
  5、经营范围:对商业、食品业、农业、林业、酒店业、制造业、教育业、采矿业、水产业、养殖业、房地产业进行投资;房地产开发;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保健食品、电子产品、酒、五金产品、建材批发、代购代销;货物或技术进出口。
  6、股权结构:翁爱国持有其50%股份,陈建华持有其50%股份;
  福建旺佳信及其股东与公司及大股东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联关系。
  7、最近一年(经审计)又一期财务指标:
  截至 2025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20,098,652.11元,负债总额 10,422,321.87元,净资产9,676,330.24元;2025年1-12月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42,520.55元。
  截至 2026年6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20,371,423.25元,负债总额 10,695,093.01元,净资产9,676,330.24元;2026年1-6月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0元。
  福建旺佳信的资信情况良好,经核查,该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8、以前年度对该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南平世茂新纪元对福建旺佳信提供财务资助的余额为0元。
  三、拟签署延长提供财务资助期限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目前,公司控股子公司南平世茂新纪元对其股东上海瀚恺、福建旺佳信的财务资助额度(含已出借尚未偿还的金额)分别不超过4,620万元、1,650万元,本次借款期限延长2年(2026年8月22日至2028年8月21日),利息以实际占用天数按原协议约定利率计算,且不低于同期市场化融资利率水平,其他条件均保持不变。
  南平世茂新纪元将分别与上海瀚恺、福建旺佳信签订补充协议,约定被资助对象应当遵守的条件、延长资助期限及违约责任等内容,具体条款以各方签署协议为准。
  四、财务资助的目的和风险防控措施
  (一)财务资助的目的
  此次为控股项目公司的其他股东提供财务资助,是在充分预留了项目后续正常经营所需资金后,向各方股东提供的借款资金,资金用于各方股东日常经营,符合行业惯例,不会对项目公司开发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造成影响。
  (二)风险防控措施
  在实施财务资助过程中,公司将从多个维度防范财务资助的风险。由于此次资助对象为公司控股项目公司的其他股东,项目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由公司负责经营管理及财务管理,每月均会进行动态预测和监控项目资金,能有效管控项目资金。只有在预留项目后续正常经营所需资金后仍有剩余后方才允许项目公司向其股东提供借款。当项目公司资金不能满足未来支出时,将提前通知股东及时归还或者补充投入资金以满足项目公司经营。一旦发现资助对象存在潜在偿还风险,项目公司将停止对其调拨,对其不及时偿还的金额,项目公司将以股东在项目中的历史投入(包括注册资本和股东借款)和未来股权收益权(包括项目公司分红等)等作为资金偿还保证。公司将密切关注借款对象的生产经营、资产负债变化、对外担保或其他负债、分立、合并、法定代表人的变更及商业信誉的变化情况,积极防范风险并根据相关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控股的项目公司对上海瀚恺、福建旺佳信提供财务资助,是在项目销售情况顺利且保证项目建设及运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对项目公司各方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借款,符合行业惯例,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项目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由公司主要负责运营管理,能有效控制风险,符合公司利益。
  六、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本次延长财务资助期限后,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总余额为11,548.9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95.7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10,101.71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83.7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提供财务资助逾期未收回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9日
  证券代码:000632 证券简称:ST三木 公告编号:2026-82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7月24日以电话、邮件、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7月28日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7名。会议由朱敏董事长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向其股东提供财务资助延期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83)。上述议案需要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6年8月13日(星期四)下午14:30时在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群众东路93号三木大厦17层公司会议室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202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大会具体事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84)。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9日
  证券代码:000632 证券简称:ST三木 公告编号:2026-84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8月13日14:3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8月1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8月13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8月06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截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08月0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前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群众东路93号三木大厦17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1)上述提案为特别议案,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并按照审慎性原则,上述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予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提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6年7月29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股权登记日的股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因故不能出席者,可亲自签署个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代理人应出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附件一)。
  (2)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一)及出席人身份证。
  2、登记时间:2026年8月7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
  3、登记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群众东路93号三木大厦17层公司会议室。
  4、联系办法: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群众东路93号三木大厦17层
  邮政编码:350005
  联系人:江信建、李家祥
  电话:0591-38170632、83341508 传真:0591-38173315
  5、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二。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特此公告。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07月29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股东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否□
  委托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居民身份证号码(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备注:
  1、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相应的选择栏目上划勾,单项选择,多选无效;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二: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632”。投票简称为“三木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6年8月13日交易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8月13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8月13日下午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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