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2016年,公司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成都办事处(现名为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四川省分公司”)签署《债务重组协议》,债务重组本金1.5亿元。2018年,因债务已逾期,长城四川省分公司凭公证机关的执行证书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成都中院”)申请强制执行。2020年,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宝信托”)作为受托人的长城宏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受让该笔债权。以上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8日、2018年10月9日、2019年6月14日、2019年6月26日、2019年8月15日、2020年9月30日、2020年12月16日分别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关注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02)、《关于四川证监局对公司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03)、《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64、2019-073、2019-091)、《关于公司债权人涉及公司债权资产转让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96)。 二、诉讼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成都中院送达的关于压机拍卖的《通知书》,通知内容如下: 成都中院于2026年8月10日10时至2026年8月11日10时止(因竞价自动延时除外)在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网址:http://sf.taobao.com)拍卖被执行人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成都市温江区成都海峡两岸科技产业开发园科创路西段455号15栋库房内“迪芬巴赫”牌压机一台。 具体拍卖情况如下: 拍卖标的物:“迪芬巴赫”牌压机一台; 评估价:¥1,439,900元; 起拍价:¥1,007,930元。 其他具体内容详见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竞买公告》等文件。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未发现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上述拍卖涉及的资产长期闲置,本次拍卖对公司的资产、负债及日常经营活动无重大影响。若此次拍卖成功,则有利于减少公司债务,盘活低效无效资产。目前拍卖尚处于公示阶段,拍卖是否成交、成交价格等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利润的影响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结果为准。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通知书》。 特此公告。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