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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7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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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99 证券简称:青岛双星 公告编号:2026-041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7月23日以书面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6年7月27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应参加会议董事8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8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张军华女士主持,经出席会议董事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2026年度审计收费为人民币245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7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70万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已于2026年7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同意修订《公司章程》,具体内容请见附件《章程修订案》。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已于2026年7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已于2026年7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召集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同意召集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于2026年8月12日召开,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补充提名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一同提交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已于2026年7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
  特此公告。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8日
  附件: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案》
  因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等原因,需要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证券代码:000599 证券简称:青岛双星 公告编号:2026-042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或“中兴华”)。
  2.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或“立信”)。
  3.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鉴于公司已完成与锦湖轮胎株式会社(以下简称“锦湖轮胎”)的重大资产重组,为切实保障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权威性与时效性,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及整体审计工作需要,公司拟重新选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7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首席合伙人:朱建弟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
  立信2025年业务收入50.62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9.0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48亿元。2025年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医药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专业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纺织服装、服饰业、零售业、仪器仪表制造业、土木工程建筑业、金融业等;审计收费9.16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立信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7亿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投资者以龙力生物虚假陈述为由在济南中院对龙力生物、华英证券、立信等提起民事诉讼,立信受到行政处罚。一审法院判决立信承担30%的比例连带责任,立信将依法提起上诉。立信有足额资产,且购买了职业责任保险,足以有效化解执业诉讼风险,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均能有效执行。
  投资者以保千里虚假陈述为由在深圳中院对保千里、立信等提起诉讼,立信仅受到监管措施,但未受到行政处罚。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立信承担15%的补充或比例连带责任。
  投资者以德威新材存在虚假陈述为由在南京中院对德威新材、周建明、陆仁芳、立信等提起诉讼,立信受到行政处罚。人民法院判决立信承担15%的比例连带责任。
  投资者以日海智能存在虚假陈述为由在深圳中院对日海智能、立信等提起诉讼,立信受到了行政处罚。一审法院判决立信承担30%的比例责任,目前案件尚在二审审理中。
  投资者以树业环保存在虚假陈述为由在汕头中院对树叶环保、立信等提起诉讼,立信受到行政处罚。人民法院判决立信承担10%的比例连带责任。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杨宝萱,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立信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7家,2024年开始为青岛双星提供审计服务。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晖,202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立信执业,近三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019年开始为青岛双星提供审计服务。
  质量控制复核人:李赟莘,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5年开始在立信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3家A股上市公司年报。
  2.项目中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3.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主要基于会计师事务所各工作人员在审计工作中承担的工作量和耗费的时间,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实际情况决定。
  (2)2026年度审计收费为人民币245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7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70万元,较2025年度审计费用195万元上涨50万元,主要原因为公司重组项目完成后,审计范围扩大。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自2024年起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执行完2025年度审计工作后,中兴华为公司连续提供审计服务的年限为2年。中兴华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鉴于公司已完成与锦湖轮胎的重大资产重组,为切实保障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权威性与时效性,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及整体审计工作需要,公司拟重新选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中兴华、立信进行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次变更事项且对此无异议。且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的其他事项需要提请股东注意。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及其他有关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委员一致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审计委员会在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过程中,对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认真审核和评价,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工作要求,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同意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7月27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得到所有董事一致表决通过。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执业证照等。
  特此公告。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8日
  证券代码:000599 证券简称:青岛双星 公告编号:2026-043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一)公司向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城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青岛国信资本投资有限公司购买资产发行的1,452,441,089股于2026年4月14日上市,公司总股本由816,758,987股变更为2,269,200,076股,注册资本由816,758,987元增加至2,269,200,076 元。
  (二)公司向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11名特定投资者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173,913,043股于2026年6月18日上市,公司总股本由2,269,200,076股变更为2,443,113,119股,注册资本由2,269,200,076元增加至2,443,113,119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条款
  根据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公司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具体内容详见下表,除下表相关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上述修订办理变更备案等相关登记手续。具体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特此公告。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8日
  证券代码:000599 证券简称:青岛双星 公告编号:2026-044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8月12日(星期三)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日期、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8月1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8月12日上午9:15至下午3: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8月5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青岛市黄岛区两河路666号6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会议提案名称及编码
  ■
  2.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23日、2026年7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及其他材料。
  3.提案3.00为特别决议提案,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相关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3)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传真或信函须在现场会议登记结束前送达或传真至本公司登记地点)。
  2.登记时间:2026年8月7日9:00-11:30及13:00-17:00。
  3.登记地点:青岛市黄岛区两河路666号6楼会议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家俊
  电话号码:0532-67710729
  传真号码:0532-80958715
  电子信箱:gqb@doublestar.com.cn
  5.股东(或代理人)参加会议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相关事宜的具体说明请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其他相关文件。
  附: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授权委托书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99
  2.投票简称:双星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8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8月12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8月12日(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表决。
  ■
  委托人姓名(名称): 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及数量: 受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股东帐户: 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日期:
  (本授权委托书之复印及重新打印件均有效;委托人如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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