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7月27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宜昌市猇亭区桐岭路189号临港项目指挥部一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董事长谢普乐先生主持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会议的召开、召集、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与关联人共同投资三峡新材临港汽车及电子玻璃项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通过了《与关联人共同投资三峡新材临港汽车及电子玻璃项目的议案》。本次股东会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当阳市城市投资有限公司(持有263,789,893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当阳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65,581,208股)均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律师:贾偲楠、贺琳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