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新增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累计金额达到信息披露标准。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6年07月24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新增诉讼、仲裁事项的涉案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12,720.10万元(具体案件详见附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36%。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原告的案件的涉案金额共计约4,394.88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被告的案件的涉案金额共计约8,325.22万元。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鉴于部分诉讼、仲裁案件尚未开庭审理、调解或尚未结案,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后续进展,并已安排法务团队积极应对,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公司将按照监管要求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7月27日 附表:近十二个月累计新增诉讼、仲裁案件 ■ ■ 注:上述诉讼、仲裁案件所涉金额与最终判决、裁决实际执行金额可能存在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