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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7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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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07 证券简称:珠海港 公告编号:2026-045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7月27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6年7月2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②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6年7月27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紫荆路93号铭泰城市广场1栋20层)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局。
  5、主持人:董事、总裁冯鑫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405人,代表股份342,490,7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819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275,747,1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448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03人,代表股份66,743,6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701%。
  2、公司部分董事、董事局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提案表决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二)提案表决结果
  提案1.00 关于拟出售股票资产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6,482,8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458%;反对5,91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273%;弃权9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0,735,7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9985%;反对5,91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636%;弃权9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78%。
  本项提案获得表决通过。
  提案2.00 关于公司拟注册及发行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4,117,1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551%;反对7,07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648%;弃权1,30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8,370,0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4541%;反对7,07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956%;弃权1,30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503%。
  本项提案获得表决通过。
  提案3.00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4,113,0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539%;反对6,88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102%;弃权1,49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6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8,365,9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4479%;反对6,88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150%;弃权1,49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371%。
  本项提案获得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德赛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黎德宣、苏宝如;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和出席股东会人员资格及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对议案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局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6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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