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7月27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南京市软件大道21号B座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炎洲先生主持,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4人,列席4人,独立董事包文兵先生、沈永建先生均列席会议。 2、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间接控股股东延期履行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情况如下:控股股东江苏苏豪亚欧互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数量233,136,455股,持股比例53.37%。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南京)律师事务所 律师:杨亮、吴军律师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文件 北京市中伦(南京)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苏豪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