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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7月27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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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鹏华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管理费适用费率公告

  一、管理费调整方案
  ■
  二、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投资者可通过下列渠道了解相关信息:
  (1)基金管理人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788533
  网址:www.phfund.com.cn
  (2)销售机构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
  2、本基金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每万份基金暂估净收益和7日年化暂估收益率会因为货币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因此,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本基金运作情况调整后续管理费,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3、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购买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每日分配的收益将根据市场状况上下波动,在极端情况下可能为负值,存在亏损的可能性,基金份额亦不等于客户交易结算资金。本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估值,并通过计算暂估收益率的方法对基金进行估值,每万份基金暂估净收益和7日年化暂估收益率与分红日实际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可能存在差异。本基金可能会给投资者证券交易、取款等带来习惯改变。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请投资人投资本基金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7月27日
  鹏华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收益支付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7月2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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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与收益支付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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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 本基金收益“每日计提,按月支付”,收益支付方式为红利再投资。
  3.2 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当日收益分配权益,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享有本基金的收益分配权益;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当日收益分配权益,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不享有本基金的收益分配权益。
  3.3 当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时,按本金支付,赎回份额当期对应的收益,于当期月度分红日支付;投资者当期分红日前解约的情形下,管理人将按照解约日中国人民银行活期存款基准利率对该投资者进行收益支付,其实际投资收益与支付收益的差额(损益)由基金资产承担。
  3.4 在收益月度支付时,如投资者的累计实际未结转收益为正,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增加相应的基金份额;如投资者的累计实际未结转收益等于零时,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份额保持不变;如投资者的累计实际未结转收益为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缩减相应的基金份额,遇投资者剩余份额不足以扣减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内部应急机制保障基金平稳运行,并保留向该投资者追索资金的权利。
  3.5 本基金根据每日基金收益情况,以每万份基金暂估净收益为基准,为投资者每日计算当日暂估收益,并在分红日根据实际净收益按月集中支付。本基金每万份基金暂估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暂估收益率与分红日实际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可能存在差异。
  3.6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任一途径咨询本基金的收益支付详情:
  (1)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phfund.com.cn;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6788-533。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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