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19 证券简称:中钢洛耐 公告编号:2026-033 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独立董事任期即将届满辞任暨补选独立董事并调整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冯月彬先生、索亚星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即将满六年,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相关职务。为保障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股东会选举出新任独立董事之前,冯月彬先生、索亚星先生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直至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 公司于2026年7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梅慎实先生、黄平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独立董事离任情况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冯月彬先生、索亚星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占董事会全体成员的比例低于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为保障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股东会选举出新任独立董事之前,冯月彬先生、索亚星先生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直至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冯月彬先生、索亚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也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 冯月彬先生、索亚星先生在公司任独立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冯月彬先生、索亚星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补选独立董事的情况 为保障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7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梅慎实先生、黄平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梅慎实先生已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结业证书,黄平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两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拟发生调整,为保障公司相关专门委员会正常有序开展工作,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2026年7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对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进行调整,同意梅慎实先生、黄平先生经股东会选举为公司独立董事后,补选梅慎实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补选黄平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调整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情况如下: ■ 特此公告。 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5日 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梅慎实先生,1964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学位。曾任复旦大学法律系教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博士后研究人员,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务部副总经理、投资银行部首席律师,中国行为法学会金融法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师。现任北京嘉潍律师事务所律师,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梅慎实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黄平先生,1968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洛阳大学财会专业,注册会计师。曾任洛阳宇通汽车有限公司财务处副处长,洛阳中华会计师事务所所长,中联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河南分所经理。现任河南杰盛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黄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119 证券简称:中钢洛耐 公告编号:2026-034 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8月11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8月11日 9点30分 召开地点: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西苑路 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大楼一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8月11日 至2026年8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特别决议议案:不涉及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股票账户卡。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4、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携带上述登记材料复印件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方式将上述登记材料的复印件邮寄到公司进行登记,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并在来信上写明股东名称、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公司股东或代理人须在登记时间2026年8月7日17:00前将上述登记材料送达登记地点。 5、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出席会议时需携带上述登记材料原件。 (二)登记时间 现场登记时间:2026年8月7日(9:00-12:00,14:30-17:00)。 信函登记时间:截至2026年8月7日17:00。 (三)登记地点 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西苑路 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大楼一楼会议室。联系电话:0379-64208540。 (四)注意事项 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需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西苑路 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联系电话:0379-64208540。 特此公告。 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8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