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标题导航 |
 |
|
|
|
|
|
|
|
|
|
上市公司名称: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中天火箭 股票代码:003009.SZ 信息披露义务人1:陕西电器研究所 通讯地址:西安市灞桥区洪庆街道田王街特字1号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数量减少、持股比例降低触及5%整数倍 信息披露义务人2:国华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18号院北京国际大厦A座3层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数量减少、持股比例降低触及5%整数倍 信息披露义务人3:陕西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田王街特字1号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数量减少、持股比例降低触及5%整数倍 签署日期:2026年7月24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的权益。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行为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 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的情况,均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陕西电器研究所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1.名称:陕西电器研究所 2.主要经营场所/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田王街特字1号 3.法人代表:田蔚 4.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1000004352300830 6.类型:事业单位 7.经营范围:机电一体化产品及小型精密机构零部件研制 传感器研制 专用电测系统开发及仪器仪表研制 电子衡器研制 工业测控系统及专用自动化仪表研制 精细化工产品研制发动机电缆网及附属产品研制 相关技术服务。 8.经营期限:1990-12-21 至 长期 9.通讯方式: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田王街特字1号(邮编:710038)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主要负责人:田蔚 性别:男 国籍:中国 长期居住地:中国 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无 职务:法定代表人、所长 (二)陕西电器研究所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陕西电器研究所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二、国华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1.名称:国华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 2.主要经营场所/注册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海滨路171号南沙金融大厦11楼1101之一J75(仅限办公用途)(JM) 3.执行事务合伙人:国华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谢云) 4.注册资本:2462417.218683万元人民币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9EE5R1N 6.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7.经营范围:股权投资管理;股权投资;投资管理服务;投资咨询服务。 8.经营期限:2016-08-18 至 2026-08-18 9.通讯方式: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31号航天金融大厦5A层(邮编:10003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1.执行事务合伙人 国华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国华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具体情况如下: (1)名称:国华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16-08-04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4)注册资本:13050万元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郭子斌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MA007D6H8T (7)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18号院1-4号楼3层A座03-3A-01 (8)经营范围:非证券业务的投资管理、咨询。(不得从事下列业务:1、发放贷款;2、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或金融衍生品交易;3、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4、对除被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提供担保。);股权投资与投资管理业务;企业管理咨询。(“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主要负责人:谢云 性别:男 国籍:中国 长期居住地:中国 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无 职务: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二)国华基金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国华基金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三、陕西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1.名称:陕西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2.主要经营场所/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田王街特字1号 3.法定代表人:李树海 4.注册资本:70000万元人民币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1220629628R 6.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橡胶制品制造;企业管理;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新型膜材料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制品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汽车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经营期限:1993-07-23 至 长期 9.通讯方式:陕西省西安市田王街特字1号(邮编:710038)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1.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主要负责人:李树海 性别:男 国籍:中国 长期居住地:中国 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无 职务: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二)陕西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陕西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关系 信息披露义务人陕西电器研究所、国华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陕西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航天动力技术研究院及航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西安航天复合材料研究所同属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单位,互相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自身资金需求,故减持公司股份导致的持股比例触及5%整数倍。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 个月股份增减计划 2026年6月10日公司披露了《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61),对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份减持计划进行了预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拟在该公告披露之日起的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4,941,52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3%。其中,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294,348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647,173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上述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未来12个月内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的前提下视市场情况发生股份权益变动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及时通知上市公司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因减持股份导致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降低触及5%整数倍。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控股股东航天动力技术研究院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91,878,6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77%;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股东陕西电器研究所、国华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及陕西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减持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航天动力技术研究院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90,450,1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90%。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减持的股东持有的股份均为 A 股普通股,本次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 注:信息披露义务人陕西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在此时间区间内未减持公司股份。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东合计持股比例由55.77%减少至54.90%,,具体情况如下: ■ 注:“占总股本比例”按公司目前股本164,717,418股计算得出;上述股东为一致行动人股东,本次减持主体为陕西电器研究所、国华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陕西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计划减持公司股份,公司已于6月10日公司披露了《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61)对相关减持计划进行了披露,但在2026年7月6日至2026年7月23日区间内,陕西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暂未减持公司股份。其余一致行动人股东本次未减持公司股份。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股份是否存在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的情况。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次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减持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已备置于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陕西电器研究所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时间:2026 年7 月24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陕西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时间:2026 年7 月24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国华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章): 时间:2026 年7 月24 日 (本页无正文,为《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陕西电器研究所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时间:2026 年7 月24 日 (本页无正文,为《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陕西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时间:2026 年7 月24 日 (本页无正文,为《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国华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章): 时间:2026 年7 月24 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陕西电器研究所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时间:2026 年7 月24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陕西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时间:2026 年7 月24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国华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章): 时间:2026 年7 月24 日 证券代码:003009 证券简称:中天火箭 公告编号:2026-070 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及5%整数倍暨披露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陕西电器研究所、国华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及陕西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为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火箭”或“公司”)控股股东航天动力技术研究院的一致行动人股东持股比例减少,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2.公司于2026年6月10日披露了《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61)公司控股股东的部分一致行动人股东:陕西电器研究所、国华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陕西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3家股东因自身资金需求,拟申请减持公司股份。 本次减持共计不超过4,941,5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3%。其中,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294,348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647,173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减持期间为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 个交易日后的3 个月内。 公司于近日收到陕西电器研究所、国华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及陕西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告知函》,本次减持后,陕西电器研究所、国华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陕西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比例变动触及5%的整数倍。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 特此公告。 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4日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