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 累计担保情况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苏州丰倍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晨洁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晨洁”)的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近日公司与苏州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金租”)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江苏晨洁的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最高额保证为人民币4,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最高额保证合同》签订之日至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8日、5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合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19亿元的担保(含本数),前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可在授权期限内根据被担保子公司(含本年度新设、收购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实际业务发展需要,在2026年度预计担保额度内互相调剂使用。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之间可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但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股东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预计2026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 本次担保在公司股东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三)担保额度调剂情况 根据公司子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公司在股东会审议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额度进行调剂,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 ■ (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苏州金租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一)担保相关方 保证人:苏州丰倍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苏州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江苏晨洁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二)担保最高债权限额 保证人所担保的最高限额为¥40,000,000.00(大写:人民币肆仟万元整),最高限额是指债权人核定给债务人的,允许债务人在附属条款第一条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内可循环使用的最高未清偿租赁本金余额,不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利息、违约金、名义货价、迟延履行裁判文书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其他应付款项以及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已经支付或将要支付的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公告费、律师费、质押财产处置费、差旅费、过户费等)。主合同币种与本合同约定币种不一致的,保证人同意按主合同项下业务发生当日债权人确定的汇率价格折算。 (三)保证担保范围 1、本合同的保证范围系指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履行的全部债务,包括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履行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支付的租金(租赁本金加租息)、违约金、名义货价、迟延履行裁判文书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其他应付款项以及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已经支付或将要支付的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过户费等),以及非因债权人原因导致主合同未成立、未生效、无效(含部分无效)或被撤销、解除后,应由债务人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或损害赔偿责任。如遇主合同项下约定的利率及租金变化的,还包括因该变化而相应调整后的款项。因汇率变化而实际超出被担保的主债权的部分,保证人也自愿承担保证责任。 2、租金(租赁本金加租息)、违约金、名义货价按主合同的约定计算,并计算至债务还清之日止。因利息、迟延履行裁判文书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已经支付或将要支付的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过户费及主合同项下租赁物取回时的拍卖、评估及处置等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的一切费用增加而实际超出被担保的主债权的部分,保证人自愿承担保证责任。 (四)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五)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至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六)反担保情况:无。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晨洁的业务发展和资金需求,有利于其业务的开展和经营计划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长远利益。江苏晨洁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管理和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本次担保已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8日、5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预计对外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19亿元。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江苏晨洁提供担保在公司股东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且公司可在授权期限内根据被担保子公司(含本年度新设、收购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实际业务发展需要,在2026年度预计担保额度内互相调剂使用。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之间可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但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股东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公司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9,7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71%,均系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除上述担保外,公司不存在其他担保情形,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苏州丰倍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