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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7月2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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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61 证券简称:阳光照明 公告编号:临2026-022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浙江阳光城市照明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市照明”)、安徽阳光照明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阳光”)和浙江家利宝照明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家利宝”),三者均为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且不存在关联担保。
  ●本次担保涉及金额及实际担保余额如下: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城市照明提供担保7,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安徽阳光提供担保3,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家利宝提供担保1,000万元。
  ●截至2026年7月23日,公司已为城市照明提供的担保余额为4,681.92万元,为安徽阳光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102.62万元,为家利宝提供的担保余额为612.85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基于业务发展需求,为保障公司子公司城市照明、安徽阳光及家利宝的日常运营需要,城市照明计划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申请额度不超过7,000万元的授信;安徽阳光计划向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安金寨支行申请额度不超过3,000万元的授信;家利宝计划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授信,公司将为上述授信提供担保,主债权发生期间为一年,自合同签署之日起算。
  (二)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5月20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2026年度拟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累计不超过110,000万元的融资担保,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等提供的计划担保额度为不超过16,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等提供的计划担保额度为不超过94,000万元。上述额度为2026年度预计担保额度,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以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实际资金需求来合理确定,担保协议由担保人、被担保人与相关金融机构协商确定,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公司在年度担保计划范围内,被担保人为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调剂给其他控股子公司使用。担保签订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本次担保事项及金额均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额度范围内,无需履行其他审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
  本次担保在股东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本次担保使用额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浙江阳光城市照明工程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浙江阳光城市照明工程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02年8月16日
  3.注册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通江中路208-209号F幢
  4.法定代表人:李炳军
  5.注册资本:柒仟万元整
  6.主营业务:照明电器及其附件(除灯管)、应急照明灯具、LED照明产品及其他灯具、电工器材、空气开关、配电箱、换气扇、浴霸、小家电、厨卫设备、仪器设备的开发、制造、销售、安装;照明系统工程设计、安装。
  7.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8.关联关系:公司间接持有城市照明100%的股权
  9.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10.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上述公司为非失信被执行人。
  11.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二)安徽阳光照明电器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安徽阳光照明电器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13年6月5日
  3.注册地址:金寨县现代产业园区梅山湖路阳光工业园
  4.法定代表人:马建兴
  5.注册资本:壹亿元整
  6.主营业务:照明电器产品、仪器设备开发、制造、销售、安装、照明系统的设计安装等。
  7.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8.关联关系:公司直接持有安徽阳光100%的股权
  9.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10.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上述公司为非失信被执行人。
  11.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三)浙江家利宝照明电器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浙江家利宝照明电器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16年12月1日
  3.注册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通江中路209号5号门16号厂房四层
  4.法定代表人:徐晓清
  5.注册资本:贰仟万元整
  6.主营业务:照明器具制造;照明器具销售;半导体照明器件制造;半导体照明器件销售;照明器具生产专用设备制造等。
  7.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8.关联关系:公司直接持有家利宝100%的股权
  9.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10.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上述公司为非失信被执行人。
  11.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子公司城市照明、安徽阳光和家利宝分别提供7,000万元、3,000万元和1,000万元的担保,担保有效期为一年,自合同签署之日起算。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具体的担保合同等文件。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具体条款以各方签署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主要是公司为子公司城市照明、安徽阳光和家利宝提供担保,公司作为城市照明、安徽阳光和家利宝的控股股东,对下属子公司城市照明、安徽阳光和家利宝日常经营活动具有绝对控制权,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的可控范围之内,且城市照明、安徽阳光和家利宝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董事会认为,该笔银行授信符合其经营实际,为其提供担保可以保障其获得银行的流动性支持,具有必要性。本次担保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的额度范围内,被担保公司处于年度担保计划范围内。公司将密切关注其经营及财务状况,其担保风险基本可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6年7月23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5,039.9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25%,无逾期担保。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
  特此公告。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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