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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款,剩余27台风机一直未验收。 自项目37停工以来,公司为减少损失积极采取多种方案试图重启项目,2024年末公司仍计划继续履行该合同,结合合同售价及至完工时预计发生的成本情况测算发出商品可变现净值,截至2024年末累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990.91万元。2025年5月公司2被其他债权人申请破产,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并于2025年9月最终确定公司3为项目投资人,后续公司3将自行组织复工,公司与客户43签订的合同继续履行的可能性已不存在。2025年末公司对项目37发出商品在原有存货跌价准备基础上全额计提跌价准备。 (2)项目38 项目38系公司首个海上样机项目,装机于江苏省南通市如东县外农区龙源如东海上环港风电场。2011年11月子公司江苏海装风电设备有限公司与业主方客户44签订《合同1》,由江苏海装提供H127-5MW、H151-5MW样机各一台,并约定在样机并网后,如平均可利用率和功率曲线达到标准,由客户44对两台样机进行回购。项目于2012年12月并网运行,因未达到样机回购交付要求仍未验收。两台样机在2022年末评估价值1,948.03万元,截至2022年末已计提减值金额8,674.13万元。2024年公司与客户44沟通,对方承诺以620万元回购两台样机,截至2024年末公司对该项目发出商品累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0,002.16万元。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回购工作正常推进中。 (三)补充披露报告期内老机型存货情况,包括存货类别、金额、库龄、占比等,并结合市场需求、实际销售情况等,说明报告期内减值计提增加的原因 1、报告期内老机型存货情况 报告期内主要老机型存货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注1:2022年1月,公司已完成该项目所有风机交付工作,通过了业主方供应商69的到货验收,并由供应商69自行看管,但因总包方公司4施工不当、手续不全等原因,项目暂时停工。2023年-2024年业主方与公司保持积极沟通,业主方对于该项目表示会积极推进项目建设所有的前期手续,包括电网接入批复等,故2023年、2024年公司管理层预测该项目会正常推进,该项目发出商品未出现明显减值迹象,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25年业主方已获取了葫芦岛沙河营乡2台机组的电网接入批复意见,预计本项目2026年实现吊装并网。 2、结合市场需求、实际销售情况等,说明报告期内减值计提增加的原因 本期计提存货跌价集中在原材料和发出商品,其报告期内减值计提增加的原因列示如下: (1)本期原材料计提减值准备1.68亿元,主要系对5MW及以下传统机型留存的配套材料计提减值1.63亿元。公司会为承接少量相关机型市场订单或后市场运维,采购相应配套材料,年末参考消纳价格测算其可变现净值,将账面价值高于可变现净值部分,计提相应减值准备,具体测算见下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42亿元。2025年出现显著减值迹象,主要原因系:①本期公司为了全力推广新机型,主动退出该类老旧机型市场,停止5MW及以下传统机型新接单,公司现有订单都为5MW以上机型,且以前年度的传统机型订单已在2025年以前交付完成,剩余配套材料除少数通用物资,因技术淘汰或项目终止,已无继续使用价值,公司预计将按废旧物资流程处理;②根据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业委员会统计,在2025年全国新增吊装的风电机组中,5.0MW以下风电机组装机容量占比仅0.9%,市场需求下降。因此,2025年末,公司对该部分存货,按照存货残值确定可变现净值,根据原材料种类具体测算方法如下:①呆滞老机型叶片、备品备件及大额金属制品通过预测未来可收回的收益,按折现方式确定其价值;②待报废处置材料,按可售出废品处置价计算。 2025年测算过程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 2024年测算过程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 注:预计售价系依据同类型原材料的框招采购文件确定,预计销售费用系根据近三年的平均销售费用率确定。 2023年测算过程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 注:预计售价系依据同类型原材料的框招采购文件确定,预计销售费用系依据近三年的平均销售费用率确定。 (2)本期发出商品计提减值准备1.41亿元,主要系项目37业主信用状况恶化,针对该项目计提减值准备1.34亿元。2025年5月22日,该项目业主公司2被其他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此后,该公司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并于2025年9月4日确定公司3为重整投资人。根据重整方案,公司3将自行组织项目复工,原由重庆海装风电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与总包方客户43签订的施工合同继续履行的可能性已不存在。基于上述情况,公司判断与该发出商品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无法流入,于本期对该发出商品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四)结合下游订单、生产加工流程等,具体说明库存商品累计跌价准备远低于原材料和发出商品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1、库存商品下游订单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库存商品下游订单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套 ■ 公司主要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期末主要库存商品系根据在手下游订单进行生产,订单正常执行,不存在减值迹象。 2、库存商品生产加工流程 公司库存商品生产加工流程主要分为中船海装整机生产和厦门双瑞叶片生产,具体如下: (1)整机生产 整机生产以总装与整机调试为核心,整体划分为传动链装配线、机舱装配线、轮毂装配线、预装配/辅线配套、整机调试与防护五大作业板块,各产线分工联动、协同作业,构建闭环完整的风电主机制造体系。 传动链装配:以主轴、主齿轮箱两大核心部件为装配主体,依次完成主轴全套精密装配作业,实现主轴与主齿轮箱精准合装;后续统一加注润滑油并对整套传动链开展冲洗清洁,完成传动链总成装配。 偏航及机舱装配:以主机架上线为起点,分步完成偏航系统组装、机舱大型构件吊装、全套电气控制系统布线装配;待传动链总成到位后完成对接合装,再依次装配各类机舱附属零件与机舱罩,经机组调试合格后,机舱总成下线。 轮毂装配:依托轮毂本体开展装配作业,依次完成变桨轴承及配套附件安装、变桨驱动单元、机械结构、电气及润滑系统集成装配,最后完成导流罩合装与密封涂胶,轮毂总成装配完工。 预装配/辅线配套:作为主线装配的前置保障单元,提前批量预制动力、控制电缆;同步独立完成机舱罩预装、润滑管路组件预制、各类连接螺栓分拣涂覆、散热器组装气密测试等前置加工,为主线齐套投产提供物料支撑。 整机调试与防护:机舱、轮毂分别完成单机调试后开展联调,同步排查、记录并处置各类装配异常;全部检验项目达标后完成整机交检,对变桨控制柜、驱动电机、遮油罩等关键零部件做标准化防护处理,保障成品入库完好。 (2)叶片生产 叶片生产流程主要分为附件生产和主模具生产,其中附件生产包括主梁生产、后缘UD预制件生产、腹板生产;主模具生产包括壳体铺层、灌注、固化、腹板粘接、合模、后固化、叶片脱模、切边加强、维修、铣磨、涂漆工艺、配件安装、称重配重等环节。主要的生产过程包含成型、后处理流转、配重入库,成型主要是铺层灌注合模工艺;后处理流转主要以铣磨机、空压机等是做切边、铣磨、涂漆工艺;配重入库环节主要是叶片配套、小部件安装等。 3、库存商品累计跌价准备远低于原材料和发出商品的原因及合理性 期末原材料、库存商品及发出商品的计提跌价金额及计提比例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购入材料后,需要进一步加工的计入“原材料”科目核算;无需加工的计入“库存商品”科目核算;原材料领用经加工完成后转入“库存商品”科目核算;生产完成的产品按实物流转状态分别在“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科目列报,其中,已完成生产但尚未发运至项目客户指定现场的存货在“库存商品”科目核算;已运抵项目客户指定现场但尚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存货在“发出商品”科目核算。 公司计提存货减值,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为项目定制的专用存货,主要参照项目执行情况确定其可变现净值来计提减值;另一类是为项目准备的通用性存货,主要对标市场价格确定其可变现净值来计提减值。 原材料期末累计计提减值准备2.91亿元,对应物料主要系为5MW以下传统机型项目定制的专用配套物资;以前年度公司会因承接少量相关机型市场订单或后市场运维,主动消纳相应配套物资,期末参考消纳价格测算其可变现净值,将账面价值高于可变现净值部分,计提相应减值准备,截至2024年12月31日,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42亿元,测算过程详见“问题3、关于资产减值之一关于存货及减值之(三)补充披露报告期内老机型存货情况之2、结合市场需求、实际销售情况等,说明报告期内减值计提增加的原因”。2025年公司为了全力推广新机型,主动退出该类老旧机型市场;由于机型迭代,上述存货物资可变现净值因无后续合同支撑,出现显著减值迹象,公司对该部分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于存货账面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部分,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发出商品期末累计计提减值准备3.31亿元,主要系针对项目38和项目37计提的减值准备,其中项目38根据与业主商务性谈判,可变现净值基本趋零,截至2024年末公司已计提减值1.00亿元;项目37因2025年度业主单位经营状况恶化,后续无法继续履行相关合同,公司在原有存货跌价准备基础上计提减值准备,截至2025年末该项目已计提减值准备1.54亿元。 公司对库存商品按照上述原则进行了减值测试,2025年末公司存在少量型号物资因技术迭代存在减值迹象的情形,公司依规计提了减值;其他主要库存商品系根据下游订单进行生产,对应合同均处于正常履约状态,不存在呆滞、与客户发生争议或客户经营状况恶化等情况,未见明显减值迹象,经测试后计提的跌价准备金额较小。 综上,公司对存货物资减值的计提严格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以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为计量原则,在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时,按两者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原材料的跌价计提比例较高主要系原材料中存在呆滞部分以及库龄较长的定制化材料,后期用于其他项目可能性较小;发出商品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较高,主要系项目38及项目37因特殊原因所致,公司据此对上述项目单项计提跌价准备,库存商品跌价计提比例低于原材料和发出商品具有合理性。 二、关于开发支出 (一)补充披露计提减值的开发支出项目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内容、立项时间、研发进度、资金投入情况、支付对象等,说明相关资金投入是否与研发进度、研发成果相匹配,报告期相关项目计提减值的具体原因,前期减值计提的充分性、及时性 1、计提减值的开发支出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 注:资金投入情况包含了研发项目在研究阶段的研发投入。 2、相关资金投入是否与研发进度、研发成果相匹配 公司开发支出相关资金投入与研发进度、研发成果匹配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注1:各研发项目形象进度系公司研发相关部门根据研发项目进度节点量化得出。 由上表可知,公司资金投入与研发进度、研发成果相匹配。 3、报告期相关项目计提减值的具体原因,前期减值计提的充分性、及时性 单位:万元 ■ (二)结合预计并网后发电经济利益流入情况、技术前景、项目状态等,说明海上浮式风电工程应用技术开发项目在临近完工前计提大额减值的原因及合理性 我国深远海风能资源丰富,但在深远海区域固定式海上风电受水深限制,建设经济性欠佳,漂浮式风电是推进深远海风电开发的重要技术路径。海上浮式风电工程应用技术开发项目旨在通过先行先试,积累深远海漂浮式风电领域的关键技术、实测数据及工程经验,截至2025年末已完成样机安装、调试和离网运行。随着漂浮式风电从示范验证走向规模化开发,公司已形成从装备研发制造到工程实施、运维服务的全链条能力,可依托本项目积累的技术、工程经验和数据,为批量生产漂浮式风电机组及后续更大容量、更大规模的漂浮式风电项目提供技术支撑和工程服务,能够为公司带来预期的经济利益流入。 然而,2025年度受国家产业政策调整及行业技术迭代加速等多重因素叠加影响,深远海漂浮式风电行业环境发生根本性变化,导致本项目资产可收回金额显著低于账面价值。具体而言,2025年之前,我国漂浮式风电机组的功率等级整体较小,处于技术验证与样机测试的初级阶段。进入2025年,我国在15MW级以上大功率漂浮式风电机组方面取得集中突破:7月10日,中国华能与东方电气联合研制的17MW直驱漂浮式海上风电机组在福建福清下线,这是全球单机功率和风轮直径最大的直驱型漂浮式机组;7月19日,金风科技研发的16+MW漂浮式机组在温州正式下线,关键部件100%实现国产化;11月7日,国家电投牵头启动“图强号”20MW超大型深远海漂浮式风电示范工程,计划于2026年底前建成。此外,在2025年北京国际风能大会上,明阳智能还发布了50MW和25MW两款漂浮式风电机组。2025年1至10月新下线的漂浮式机型平均单机容量达到16.5MW,我国漂浮式风电机组的功率等级实现了从个位数兆瓦到16MW级以上规模的跨越式增长,2025年成为大功率漂浮式风电机组集中推出的关键年份。行业技术迭代速度超出了本项目立项时的预期,本项目样机在功率等级和单位造价方面与2025年行业新机型相比存在差距,经济性优势较立项时显著削弱。此外,2025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发改价格〔2025〕136号文,电力市场化交易机制全面取代国家保障性电价政策,未来海上风电上网电价大幅降低。 公司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评估,考虑该项目系技术类无形资产,采用分成收益法。分成收益法应用中,本次评估经综合分析采用销售收入分成法,具体测算方法为:首先预测技术类资产生产的技术产品在技术资产剩余经济年限内各年的销售收入,然后乘以适当的销售收入分成率,再用适当的资金机会成本(即折现率)对每年的分成收入进行折现,得出的现值之和即为委托评估技术类资产的评估值。评估过程中,关键假设包括:销售收入预测基于公司历史经营数据、浮式风电市场发展趋势及公司市场占有率;销售收入分成率参照可比上市公司的技术贡献;折现率采用加权平均资本成本模型,考虑无风险利率、市场风险溢价、公司特有风险及技术资产特定风险等因素测算。上述评估假设具有合理性,评估方法恰当。根据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水致远评报字[2026]第020437号),评估价值低于账面价值,发生减值,故计提减值准备。 2025年度海上浮式风电工程应用技术开发项目评估价值计算过程表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2024年度海上浮式风电工程应用技术开发项目评估价值计算过程表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2023年度海上浮式风电工程应用技术开发项目评估价值计算过程表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综上,本项目于2025年发生减值主要系:本项目样机所处行业市场环境在当期发生重大变化,行业已推出功率等级更高、单位造价更低的竞品,2025年同类浮式风电装备单位千瓦造价下降超30%,公司预计该研发项目继续推进的可能性较低,且未来海上风电上网电价受政策影响降低,故公司聘请专业评估机构于2025年末进行减值测试,相应计提减值准备,具有合理性。 三、会计师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1、针对存货及减值事项,我们执行的核查程序如下: (1)了解与存货存在和计价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控制设计的合理性,确定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获取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表,检查计提方法是否按照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执行,对存货跌价准备计提进行重新计算,判断计提金额是否准确; (3)对本期计提跌价较为集中的存货对应的主要供应商检查采购合同、记账凭证、发票、入库单等原始单据,关注其采购背景、采购内容、付款情况是否存在异常; (4)针对发生减值的主要发出商品,检查相关合同、出库单、发运凭证、客户签收单据等支持性文件,通过公开渠道查询对应客户资信状况,关注其长期未验收和计提减值的原因; (5)获取公司主要存货明细表及库龄表,匹配报告期内公司存货适用老机型情况,结合企业已获得的订单、技术或市场需求变化等情形,判断是否属于呆滞存货,评估管理层对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合理性; (6)访谈公司管理层,了解生产加工流程,并结合期末下游在手订单情况,分析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和合理性; (7)取得并查阅存货评估报告,对所采用评估方法、假设条件、关键参数和确定依据等进行必要复核,以确定评估结果的合理性。 2、针对开发支出事项,我们执行的核查程序如下: (1)了解研究与开发循环的内部控制,评价控制设计的合理性,确定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获取开发支出明细表,检查研发项目的立项审批、阶段性成果等过程资料,关注项目内容、立项时间、研发进度、资金投入情况、支付对象是否存在异常,核实相关资金投入是否与研发进度、研发成果相匹配; (3)访谈公司管理层,了解研发项目进展及未来应用前景;获取开发支出减值测算过程表,检查是否按公司相关会计政策执行,并评估管理层对减值确认是否存在重大偏差或错报; (4)了解公司报告期对开发支出是否存在减值的评估情况,获取并复核管理层进行减值测试所依据的关键假设,评估假设的合理性。 对开发支出项目,获取外部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了解评估方式和评估结论。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1、公司期末存货跌价计提具有充分性和合理性,库存商品累计跌价准备低于原材料和发出商品具有合理性; 2、存在减值的发出商品由于项目停工或未达业主验收要求等原因长期未验收,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3、公司研发项目资金投入与研发进度、研发成果相匹配,开发支出减值计提具有充分性和合理性;海上浮式风电工程应用技术开发项目在临近完工前计提大额减值具有合理性。 四、关于往来款项 年报显示,公司应收账款期末账面余额73.41亿元,其中3年以上账龄的应收账款15.15亿元,4-5年账龄的应收账款较期初增加4.22亿元;期末累计计提坏账准备12.62亿元,其中单项计提坏账准备5.51亿元,较期初增长近4倍。质保金相关的合同资产期末余额30.14亿元,期末坏账准备1.25亿元,较期初新增计提1.09亿元。预付款项期末余额7.62亿元,同比增长72.62%,主要系在订单增长背景下加大经营活动预投所致。 请公司:(1)补充披露对主要客户与供应商的信用政策、结算方式以及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并结合上下游议价能力等,说明预付账款大幅增长的合理性,长账龄应收账款规模及变动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明显差异;(2)列示期末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各项应收账款的账面余额、欠款方及与公司关联关系、交易背景、坏账形成原因,说明本年单项计提坏账金额同比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前期计提不及时,并充分提示回款风险;(3)结合本期质保金相关的合同资产的具体情况,包括客户资信、质保期售后情况、合同资产账龄等,说明减值计提的合理性,并结合减值迹象出现时点和前期减值测试情况等,说明前期相关减值计提的充分性;(4)列示报告期末预付款项主要对象的名称、与公司关联关系、交易背景、交易内容、金额及付款比例、账龄、后续结转情况等,说明结算政策是否发生较大变化,是否存在预付款长期挂账的情形。 【公司说明】 一、关于往来款项 (一)补充披露对主要客户与供应商的信用政策、结算方式以及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并结合上下游议价能力等,说明预付账款大幅增长的合理性,长账龄应收账款规模及变动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明显差异 1、主要客户与供应商的信用政策、结算方式 (1)主要客户的信用政策、结算方式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客户的信用政策、结算方式具体如下: ■ 由上表可知,风机货款一般分为预付款、投料款、到货款、预验收款和质保金五个部分,报告期内主要客户信用政策及结算方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2)主要供应商的信用政策、结算方式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供应商的信用政策、结算方式具体如下: ■ 由上表可知,公司对主要供应商采购付款一般分为预付款、备料款、到货款、验收款和质保金五个节点,报告期内主要供应商信用政策及结算方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2、上下游议价能力 公司风电新能源业务主要包括风主机及其关重零部件的系统研发设计、系统集成及生产制造、主机及核心零部件销售等,属于风电行业产业链中游环节,上游为基础原材料和核心零部件制造商,下游主要为风电场投资运营商。市场占有份额较小的风机制造厂商属于典型的“两端受压”格局,在产业链中的议价能力整体偏弱。 风电整机制造所需的核心零部件包括叶片、齿轮箱、发电机、轴承、铸件、主轴等,其中部分关键零部件如叶片、齿轮箱等高端产品仍由少数供应商主导,供应商集中度较高。在风电大兆瓦机型迭代趋势的影响下,关键部件产能相对紧张,核心部件供应商议价主导权增强,公司在采购环节议价空间有限。 风电整机下游客户主要为国有及大型电力能源集团,客户集中度高、采购规模大、招标流程标准化程度高,具备较强的议价主导权。随着风机制造行业竞争加剧,整机厂商为获取订单采取价格竞争策略,投标报价持续承压,风机中标价格呈下行趋势。风电行业下游客户普遍遵循“预付款-投料款-到货款-预验收款-质保金”的里程碑付款模式,并在质保期内保留一定比例质保金,结算周期较长。整机厂商在产品定价、付款条件、质保条款等方面均处于相对被动地位。 综上,风电整机制造企业在产业链中处于相对弱势地位,上游核心零部件及原材料供应商具有较强的成本传导能力,下游大型电力集团具有显著的采购议价优势?,公司面临“上游成本难以下压、下游售价难以提升”的双重挤压,行业整体议价能力较弱。 3、预付账款大幅增长的合理性 公司2025年末预付账款余额7.62亿元,较期初余额4.42亿元增长72.62%,主要供应商预付账款情况详见“问题4、关于往来款项之(四)报告期末主要预付款项情况”。公司风电制造业务通常采用“以销定产、以产定购”的业务模式,所采购的齿轮箱、叶片、塔筒等关键部件多为定制化,交付周期长。根据行业惯例及供应商信用政策,公司通常需预付一定比例的备料款或锁单款项。 预付账款大幅增长主要系风电行业市场行情景气上行、公司在手订单稳步增长等因素影响。2025年以来,国内风电行业景气度持续攀升。据国家能源局数据及行业协会统计,全国风电新增并网装机同比大幅增长,以“沙戈荒”大型风光基地和海上风电为代表的项目加速推进。在“双碳”目标与能源安全双重驱动下,预计“十五五”期间风电年均新增装机将维持高位,市场需求充足。 根据公司在手合同台账统计,2024年实现主机签单230.8万千瓦/292台/35.17亿元;2025年实现主机签单375.28万千瓦/476台/82.4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62.60%、63.00%和134.40%,签单规模及金额稳步增长,下游客户需求确定性强直接带动主机交付需求增加。受风电大兆瓦机型迭代影响,关键部件产能相对紧张,且行业惯例对定制化零部件多要求支付一定比例备料款以锁定产能。为保障供应链安全,防止叶片、齿轮箱、塔筒等紧缺物料产能被挤占,确保在手订单按期高质量交付,公司需向核心供应商预付采购货款,导致预付账款相应增加。当前预付账款规模与在手订单增长、采购计划相匹配,符合行业通行商业惯例,增长具有合理性。 4、长账龄应收账款规模及变动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明显差异 公司长账龄(3年以上)应收账款规模及变动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该处同行业可比公司未包含运达股份,系其年度报告未披露应收账款账龄情况。 由上表可知,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中,除金风科技2025年末长账龄应收账款小幅下降外,其他公司均呈现增长趋势。公司2025年末长账龄应收账款较2024年末有所下降,变动趋势与金风科技一致,与明阳智能、电气风电、三一重能呈相反趋势。长账龄应收账款回款较好主要系公司本期开展“一项目一策”专项工作,主动对进保、出保项目开展全面质量检修与技术改造,有利于提升客户满意度、稳定客户合作关系,加快应收账款回收。 综上,同行业可比公司由于收入规模、业务结构、客户性质、结算政策等方面有所不同,因此应收账款规模及其变动情况存在较大差异。随着“一项目一策”专项措施推进,公司管理层预期长账龄应收账款回收将得到持续改善。 (二)列示期末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各项应收账款的账面余额、欠款方及与公司关联关系、交易背景、坏账形成原因,说明本年单项计提坏账金额同比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前期计提不及时,并充分提示回款风险 1、期末主要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各项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万元 ■ (1)客户46 2019年11月和2020年3月中船海装与该客户签署主机销售订单合同,涉及两个项目:项目40、项目41。合同总金额80,021.51万元。截至2024年末应收账款余额23,223.55万元,2025年度应收账款余额未发生变动,该客户应回款时间及金额、实际回款时间及金额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 由上表,2024年度该客户仍有回款,未出现明显违约风险。2025年公司进行催收,该客户以并网时间滞后、未能享受相应电价补贴为由,拒绝支付剩余合同款项,发生违约,截至2025年末已到节点未回款金额23,223.55万元。该客户系项目专项设立企业,无实质经营业务,无有效经营性资产,无稳定现金流支撑,不具备偿付能力。经公司多次催告,担保方公司5未履行代偿义务,且其已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该项目已进入诉讼阶段,2025年11月3日,中船海装收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公司5就本项目诉公司6(被告一)、客户46(被告二)及中船海装(第三人)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案号:(2025)苏10民初111号,以下简称“本案”】,中船海装在本案中为无独立请求的第三人,在本案中不涉责任承担,但本案判决结果将影响后续公司6、客户46向中船海装进行追偿。截至本问询回复之日,本案已完成证据交换及第一次开庭,尚未下达一审判决。 综上,公司管理层判断该款项实际收回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该案件受理周期较长,故本期单项计提。 (2)客户48 2021年6月中船海装与客户48签署主机销售订单合同,项目名称项目42,合同总金额51,500.00万元,截至2024年末应收账款余额15,750.00万元,此时该应收账款未出现明显违约风险,2025年回款5,150.00万元,之后中船海装对该客户进行催款,剩余已到节点未回款金额10,600.00万元,客户拒绝付款,发生违约。该客户应回款时间及金额、实际回款时间及金额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 中船海装于2025年12月12日收到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书,判决客户48于本判决生效后二十日内给付被上诉人中船海装货款本金10,600.00万元及利息。因客户48未按判决要求于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判决款项(包括货款本金、违约金及利息)支付,中船海装已申请强制执行,现已进行强制执行阶段。根据期末了解的最新情况,该公司内部收益不佳、外部欠款也无法按期收回,叠加企业自身经营问题,导致客户48整体资金状况较为紧张。 综上,公司管理层判断该款项实际收回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本期对该款项单项计提坏账。 (3)客户49 2023年6月重庆海装风电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工程)与该客户签署《合同2》,合同总金额21,024.00万元,已到节点未回款金额7,024.00万元。该客户应回款时间及金额、实际回款时间及金额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 2025年7月,该项目主机设备通过 240 小时试运行,业主方以2024年6月至2025年6月发电量不达预期为由拒绝支付剩余款项,发生违约。同时,该项目业主方实控单位供应商32目前已被列入被执行人,公司资金严重不足、无财产可供执行,已丧失债务清偿能力。综上,公司管理层判断该款项实际收回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本期对该款项单项计提坏账。 (4)客户50 2016 年,公司子公司厦门双瑞复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双瑞”)与该客户签订叶片销售合同,合同总额 8,027 万元,2021年2月,因该客户不能清偿债务,厦门双瑞等债权人向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该客户破产清算,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1)内 0602 破申1号裁定书,裁定受理该客户破产清算案件。截止目前,该客户破产清算中,暂无资金进行偿还,厦门双瑞已申报破产债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厦门双瑞应收客户50款项账面余额为5,549.91万元,厦门双瑞已对此全额计提坏账准备。2024年度对方破产清偿829.19万元,截止 2025 年末,厦门双瑞应收该客户款项账面余额为4,720.72万元,截至本问询回复之日,未有收回迹象。 (5)客户43 2020 年,重庆工程与该客户签订风电项目风力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商务合同和风机基础及吊装平台、风机箱变安装、集电线路工程III标段施工合同,合同总额共计 55,283.72万元。该客户之母公司*ST 天沃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3〕56 号),涉嫌存在以下违法事实:天沃科技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系天沃科技控股子公司该客户在 37 个新能源电力工程承包项目的收入确认上存在不实,涉嫌通过制作虚假的产值确认单虚构或调整项目完工进度,调节项目收入和利润,导致2017年至 2021年披露的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由于*ST 天沃更正后 2022 年末净资产为负值,该客户涉及多项诉讼,已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公司预计应收该客户的款项可收回金额极低,基于谨慎性考虑,在2023年末对应收该客户应收余额2,925.61万元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同行业可比公司运达股份年报披露对该客户亦已全额计提减值。2024年-2025年收回应收账款198.48万元,截至2025年末,工程公司应收该客户款项账面余额为2,727.12万元,工程公司已对此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6)客户51 2016 年厦门双瑞与该客户签订销售叶片及模具合同,合同总额3,714.78万元。2020 年 12 月,长征火箭工业有限公司因该客户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该客户破产清算,北京市第一人民法院作出(2020)京01破申741号裁定书,裁定受理该客户破产清算案件,截止目前,该客户正在破产清算中。截止2025年12月31日,厦门双瑞应收该客户款项账面余额为 1,667.10万元,且该应收款项已在2020年末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截至本问询回复之日,未有收回迹象。 2、本年单项计提坏账金额同比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前期计提不及时,并充分提示回款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单项计提金额同比增幅较大,主要受宏观经济及行业周期波动影响,部分下游客户资金面趋紧,信用风险有所上升。报告期内,随着部分客户回款逾期时间进一步延长、经营及财务状况出现不利变化,相关应收账款的收回不确定性显著增加。公司本期开展应收款项回款评估,针对回款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的应收账款,严格按照单项认定方式计提坏账准备。本期单项计提金额增加,主要系客户46、客户48和客户49三家客户于2025年度发生诉讼或业主方被列为被执行人,应收账款预期收回的可能性很低,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于本期对上述款项全额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综上,导致单项计提的事项系2025年新发生事件,本年单项计提坏账金额同比大幅增长具有合理性,2024年度公司将上述款项划分为账龄组合应收账款,根据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算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并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不存在前期计提不及时的情形。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收回面临一定的回收风险,公司已对单项计提的应收账款全额计提减值损失。 (三)结合本期质保金相关的合同资产的具体情况,包括客户资信、质保期售后情况、合同资产账龄等,说明减值计提的合理性,并结合减值迹象出现时点和前期减值测试情况等,说明前期相关减值计提的充分性 报告期末,公司单项计提减值的主要合同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本期对客户46和客户48合同资产单项计提金额分别为6,774.95元和4,170.00万元,原因详见“问题 4、关于往来款项之一、(二)1、期末主要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各项应收账款情况”之回复。上述两家客户合同资产减值迹象出现时点均在2025年,故本期单项计提减值损失具有合理性,2025年之前处于正常合作过程中,前期按正常组合进行减值测试并计提减值,减值计提充分。 (四)列示报告期末预付款项主要对象的名称、与公司关联关系、交易背景、交易内容、金额及付款比例、账龄、后续结转情况等,说明结算政策是否发生较大变化,是否存在预付款长期挂账的情形 报告期末主要预付款项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1:期后结转系截至2026年5月末情况。 公司预付账款主要系向在执行项目核心供应商采购塔筒、叶片、齿轮箱等部件的预付货款,报告期内结算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化(主要供应商信用政策详见“问题4、关于往来款项之(一)主要客户与供应商的信用政策、结算方式”)。对关联方供应商83和供应商4预付账款期末余额合计5,213.70万元,占预付账款期末余额6.84%,占比较小,账龄为1年以内,期后已全部结转,预付比例为合同金额30%,结算政策与其他外部供应商不存在明显差异。 综上,公司预付账款账龄主要集中在一年以内,报告期内结算政策未发生较大变化,期后根据到货情况正常结转,不存在长期挂账的情形。 二、会计师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针对以上事项,我们执行的核查程序如下: 1、获取主要客户的销售合同,了解主要客户信用政策情况、结算方式以及报告期内是否发生变化; 2、获取公司应收账款明细表和坏账准备计提表,检查应收账款账龄划分是否准确,对坏账计提结果进行重新计算,复核坏账准备计提是否正确,查询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账款账龄分布情况。分析公司长账龄应收账款规模及变动情况、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明显差异; 3、获取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依据,了解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原因,复核管理层对预期收取现金流量的预测,并结合获取的外部证据进行判断其单项计提减值合理性; 4、获取公司合同资产明细表及质保金相关合同资产的销售合同,了解质保金付款条件、期限、质保期内售后服务等情况,查看合同资产的形成原因、形成时间及余额分布情况;检查计提方法是否按照管理层确定的计提政策执行,分析减值政策的合理性及减值计提是否充分; 5、访谈公司管理层,了解公司所处行业上下游情况以及公司在所处行业的上下游议价能力; 6、获取主要供应商的采购合同,了解主要供应商信用政策情况、结算方式以及报告期内是否发生变化; 7、获取预付款项明细表,识别并抽取与主要供应商的采购合同及付款记录,检查其名称、交易金额、采购内容、账龄等信息的准确性,获取公司合同台账,结合公司在手订单情况,分析公司预付款项增长原因,获取截至2026年5月末的预付账款期后结转情况; 8、对主要应收账款、合同资产、预付款项进行函证,对未回函账户执行替代测试,检查了销售合同、客户确认单或验收单、采购合同、入库单以及银行回单等资料; 9、通过公开渠道查询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工商信息、股权结构、涉诉情况及失信记录,评估资信状况以及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1、报告期内公司对主要客户信用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化,长账龄应收款项规模下降系公司采取专项措施加快应收账款收回所致,规模及变动情况较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差异,具有合理性; 2、报告期内公司对主要供应商信用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化,预付账款大幅增长系公司随着在手订单增加,为保障项目生产和备货形成,增长具有合理性;合同约定的结算政策与对应预付款项匹配,相关交易背景真实且合理,期后结转未见异常,不存在预付账款长期挂账情形; 3、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相关交易背景真实、合理,本期单项计提金额大幅增长系因客户资信问题导致信用风险增加,应收账款预期收回可能性较低,单项计提合理;前期根据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算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并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不存在前期计提不及时情形; 4、本期单项计提合同资产减值的客户减值迹象出现时点均在2025年,本期公司对合同资产单项计提减值具体合理性,前期按组合计提减值准备,计提充分。 五、关于递延所得税资产 年报显示,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余额 12.77 亿元,同比增长 65.85%,主要是子公司中船海装本年度新增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所致,其中可抵扣亏损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较期初增加 2.95 亿元。 请公司结合可抵扣亏损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应主体的经营情况,说明在近年持续亏损的情况下,判断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弥补亏损形成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依据及合理性,相关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是否合理,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公司说明】 一、关于递延所得税资产 结合可抵扣亏损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应主体的经营情况,说明在近年持续亏损的情况下,判断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弥补亏损形成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依据及合理性,相关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是否合理,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2025年末,公司可抵扣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47,342.49万元,较2024年末增加29,470.67万元,可抵扣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主要主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可抵扣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主要主体经营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一一所得税》第十五条规定:“企业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应当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均根据上述准则要求,结合各纳税主体的实际经营状况、行业发展趋势及未来盈利预测,对是否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进行审慎评估。 1、中船海装风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海装) 截至2025年末,中船海装累计可抵扣亏损247,138.48万元,对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37,070.77万元。公司管理层认为,2025 年度的税务亏损属于暂时性亏损,预计未来能产生足够应纳税所得额,理由系:①模式变更,由风电整机及核心零部件制造变更为装备制造与风电资源开发双业务驱动模式。深度嵌入风电项目投建运全流程,重点推进浙江、福建、广西等区域风电开发指标申报。现阶段项目43已顺利通过核准,为后续风电场建设、转让业务打下基础。中船海装转让风场时会产生投资收益,进而可以用于抵扣未弥补亏损;②在持订单及未来订单毛利率上升。一方面,深耕国内海上风电赛道,夯实产业发展根基:当前国内深远海风电项目建设提速提质,欧洲等海外市场海上风电扶持政策持续加码,行业发展红利持续释放。大兆瓦海上风机、高端海缆、大型管桩等高技术、高附加值海上风电核心装备市场需求持续攀升,为风电全产业链开辟全新利润增长点。为精准抢抓行业风口、聚焦核心业务突破,公司成立海上风电开发部,专项统筹海上风电项目拓展、技术研发、资源对接与项目落地工作,进一步细化业务布局、压实发展责任,实现海上风电业务专业化、精细化、系统化运营,助力公司快速抢占深远海风电市场份额。另一方面,加速海外市场布局,拓宽盈利增长空间:海外风电市场具备广阔增量空间,且海外风机出口定价显著高于国内市场,能够有效增厚企业经营利润。行业头部主机企业已逐步从传统“产品出海”,升级为本地化建厂、技术授权、产能输出的全方位出海模式,持续稳固全球市场地位。公司紧跟行业国际化发展趋势,依托自身全产业链优势,稳步推进海外市场拓展,持续提升海外品牌影响力与市场占有率,构建国内海外双向联动的海上风电发展格局。③筑牢自主可控供应链体系,全产业链推进降本增效。公司深度整合供应链资源,根据风电零部件品类特性,制定差异化、精细化采购策略,建立弹性浮动议价定价机制,高效推进核心部件保供、成本压降等重点工作,有效破解核心零部件供应瓶颈,彻底解决产业链“卡脖子”难题,持续降低综合采购成本。同时,公司加速核心风电部件自主研发迭代,持续提升核心技术自研能力,全面强化供应链稳定性与抗风险韧性,依托全链条自主可控优势,实现规模化降本、全方位增效,持续提升企业核心盈利能力。 综上,公司管理层预计未来中船海装会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管理层对中船海装未来10年的盈利预测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由上表可知,管理层预测未来10年中船海装利润总额合计662,190.33万元,故截至2025年末中船海装累计未弥补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具有合理性,符合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2、中国船舶集团风电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风电) 截至2025年末中船风电的累计未弥补亏损23,597.85万元,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3,539.68万元。2023年度至2025年度中船风电净利润分别为68,910.93万元、96,770.76万元、3,044.54万元,净利润为正主要系其下属子公司上缴利润分红所致,剔除子公司分红后中船风电的净利润分别为-1,457.32万元、-5,496.83万元、-5,137.50万元。 中船风电是中船科技旗下风电产业投资开发核心平台,核心商业模式为“投一建一运一转”滚动开发,即拿风光资源、投资建设、短期培育运营、成熟后挂牌转让股权,赚取项目开发增值收益。同时留存优质风场自持获取长期发电现金流,配套集团风电整机、零部件形成产业链协同收益。 中船风电最近三年的净利润均为负,主要系其直接持有的电站资产在近三年转让较少,进而转让产生投资收益较少。目前中船风电于新疆、山西、内蒙古、河北已布局大量成熟陆上风电存量资产,储备待转让装机规模超百万千瓦。依托“开发一转让一再投建”滚动运营模式,持续兑现项目开发增值收益,为公司提供稳定、可观的一次性利润增量。故公司管理层预计未来随着储备电站后续转让,中船风电会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管理层对中船风电未来5年的盈利预测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由上表可知,管理层预测未来5年中船风电利润总额合计47,279.26万元,故截至2025年末中船风电累计未弥补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具有合理性,符合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二、会计师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针对以上事项,我们执行的核查程序如下: 1、了解和测试与确认递延所得税事项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与执行的有效性; 2、检查公司所得税汇算清缴文件,复核其期末可抵扣亏损金额认定的准确性; 3、重新计算形成的可抵扣亏损确定递延所得税资产是否准确,检查其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4、访谈公司管理层,了解行业发展趋势、经营计划等,检查公司经批准的未来期间财务预测,评价管理层财务预测的合理性。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中船海装和中船风电期末可抵扣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具有合理性,符合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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