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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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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969 证券简称:嘉美包装 公告编号:2026-086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4日分别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和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其他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为保证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团队的延续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结束后以口头通知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限要求,会议于2026年7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列席了本次会议。全体董事一致推举蒋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暨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选举蒋明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暨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因此,蒋明先生同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提前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87)。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任期三年,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各委员会成员如下: ■ 审计委员会成员含2名独立董事,召集人叶辉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孟江飞先生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关于“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的规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提前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87)。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在高质量发展进程中保持战略定力与组织活力,本次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坚持“稳中有进”原则:一是留任原有业务板块核心管理人员,充分发挥其经验优势,保障既有业务的连续性与平稳过渡;二是择优聘任具有专业能力和创新视野的新鲜力量,充实管理团队,为公司经营管理注入新动能,激发组织活力,赋能业务拓展与战略落地。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聘任以下高级管理人员: ■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及聘任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其中,财务负责人的任职资格已同时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查通过。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7月9日、2026年7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82)、《关于董事会完成提前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87)。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名誉董事的议案》 陈民先生为公司原董事长,长期以来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凭借前瞻的战略视野与深厚的经营管理经验,带领公司把握时代机遇,实现稳步发展。为充分发挥陈民先生的战略决策力、推动公司发展,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陈民先生为公司名誉董事。名誉董事不是董事会成员,不享有董事法定职权,亦无需承担董事的法定职责。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提前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87)。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 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任职资格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聘任孟江飞先生担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孟江飞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提前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87)。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聘任徐艳玲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徐艳玲女士的简历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提前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87)。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七)审议通过《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税前12万元人民币,按月发放,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本议案已提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鉴于关联委员回避后,参与表决的非关联委员人数不足全体委员的半数,无法形成有效决议,本议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且本议案与全体独立董事利益相关,全体独立董事已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88)。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八)审议通过《关于拟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促进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行使权利和履行职责,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拟为公司、子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查,全体委员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并直接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鉴于本事项涉及全体董事利益,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并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89)。 表决结果: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9票回避。 (九)审议通过《关于拟增加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和实际治理需要,拟增加经营范围,并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经办人办理上述变更事宜,相关变更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情况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增加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90)。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十)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91)。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战略布局及业务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提升公司运行效率和管理水平,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现行组织架构进行优化调整,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公司组织架构调整的具体实施及调整后部门人员职责优化等相关事项。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92)。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6年度综合授信业务办理金融机构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2026年度综合授信业务办理金融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93)。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制定、修订公司部分相关治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 其中《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尚需提交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94)及相关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6年8月10日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95)。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4、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5、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6、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25日 证券代码:002969 证券简称:嘉美包装 公告编号:2026-085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苏州逐越鸿智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公司股东中国食品包装有限公司、陈民先生于2025年12月16日签署了《关于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中国食品包装有限公司不可撤销地承诺放弃行使其所持公司全部股份的表决权。 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1,098,495,710股,中国食品包装有限公司持有公司放弃表决权股份数为45,380,644股,故公司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053,115,066股。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7月24日(星期五)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2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2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地点: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区芜湖东路189号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民先生 (六)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会议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召集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20人,代表股份515,998,4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997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500,421,4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518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15人,代表股份15,576,9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791%。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16人,代表股份15,641,0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85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64,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1%。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15人,代表股份15,576,9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791%。 (三)公司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公司聘请的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通过了本议案,选举蒋明先生、李飞先生、王泽浩先生、郭旺辉先生、倪云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 蒋明先生、李飞先生、王泽浩先生、郭旺辉先生、倪云杰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通过了本议案,选举叶辉先生、刘大洪先生、刘井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 叶辉先生、刘大洪先生、刘井建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四、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尹梦琦、郝智文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25日 证券代码:002969 证券简称:嘉美包装 公告编号:2026-088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提高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性和效率,激励独立董事勤勉尽责,更好地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独立董事的专业背景、行业薪酬水平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将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确定为每人每年12万元人民币(税前),按月发放,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履职之日起开始执行,在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前,公司独立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新增或离任的,符合津贴发放条件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独立董事因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及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行使其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本津贴议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地区、行业薪酬水平,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非关联委员不足半数,本议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且本议案与全体独立董事利益相关,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已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25日 证券代码:002969 证券简称:嘉美包装 公告编号:2026-093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6年度综合授信业务办理金融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调整2026年度综合授信业务办理金融机构是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对综合授信业务的办理金融机构进行集约化规整。 2、本次调整仅为授信业务办理金融机构的变更及额度分配方式的优化,不涉及授信总额度、担保额度、担保人及被担保人的变动。 公司于2026年7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度综合授信业务办理金融机构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已审批通过的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6年5月18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额度为160,700万元的综合授信并提供相应的担保,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4)。 二、本次调整综合授信业务办理金融机构的情况 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对综合授信业务的办理金融机构进行集约化规整,将授信额度集中配置至与公司长期合作、综合服务能力较强的金融机构,逐步减少合作机构数量,避免额度过度分散,以增强公司在主要合作金融机构的综合授信议价能力和融资效率。 原审议通过的授信方案系将总授信额度及对应的担保额度160,700万元逐一分配至各指定银行,各银行对应具体额度。现因业务开展需要,公司拟将原一一对应的银行及额度分配方案调整为:仅在总授信额度及对应的担保额度160,700万元范围内进行总额控制,不再预设各家银行的具体额度分配,具体授信业务办理金融机构为银行(包括但不限于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及城市商业银行等),届时由公司根据各家银行的实际审批条件、利率水平及综合服务能力择优确定。 本次调整仅为授信业务办理金融机构的变更及额度分配方式的优化,不涉及授信总额度、担保额度、担保人及被担保人的变动,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且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的资产负债率均不超过70%。 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及担保金额、授信及保证期间等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结果为准。具体融资金额、担保金额以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担保金额为准。 在上述范围内,公司董事会统一授权董事长或财务负责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全权代表公司签署相关协议,不再另行召开会议。上述授信、担保的授权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25日 证券代码:002969 证券简称:嘉美包装 公告编号:2026-092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战略布局及业务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提升公司运行效率和管理水平,保障战略规划落地实施,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拟对公司现行组织架构进行优化调整,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公司组织架构调整的具体实施及调整后部门人员职责优化等相关事项。调整后的组织架构图详见附件。 本次组织架构调整是对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25日 附件:《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架构图》 ■ 证券代码:002969 证券简称:嘉美包装 公告编号:2026-087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完成提前换届选举 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4日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并召开2026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完成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选举工作,确定了法定代表人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组成,并聘任了名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四届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组成情况 1、非独立董事:蒋明先生(董事长)、李飞先生、王泽浩先生、郭旺辉先生、倪云杰先生、孟江飞先生(职工代表董事); 2、独立董事:叶辉先生、刘大洪先生、刘井建先生; 3、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上述9名董事组成,任期自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不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上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且由会计专业人士的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专门委员会成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上述人员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82)及本公告附件。 二、确定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情况 2026年7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暨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的议案》,选举蒋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暨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因此,蒋明先生同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三、聘任公司名誉董事的情况 陈民先生为公司原董事长,长期以来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凭借前瞻的战略视野与深厚的经营管理经验,带领公司把握时代机遇,实现稳步发展。为充分发挥陈民先生的战略决策力、推动公司发展,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陈民先生为公司名誉董事。名誉董事不是董事会成员,不享有董事法定职权,亦无需承担董事的法定职责。 四、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况 1、总经理:陈民先生; 2、常务副总经理:郭旺辉先生; 3、副总经理:甘洪先生、倪云杰先生; 4、财务负责人:倪云杰先生; 5、董事会秘书:井盼盼女士; 6、内部审计负责人:孟江飞先生; 7、证券事务代表:徐艳玲女士。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及聘任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其中,财务负责人的任职资格已同时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查通过。同时内部审计负责人的任职资格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查通过。 董事会秘书井盼盼女士2017年12月至2021年5月担任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助理;2021年6月至2022年8月担任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副经理;2022年8月至2026年3月担任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26年5月至2026年7月担任公司证券事务总监,其具备五年以上与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相关的工作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条件。 上述人员均具备履行相应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和从业经验,任职资格及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相应职务的情形。上述人员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82)及本公告附件。 上述人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 五、本次换届离任情况 本次换届完成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如下: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总经理陈民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长,仍担任公司名誉董事、总经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民先生通过中国食品包装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3.38%的股份。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张悟开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悟开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086,961股。 3、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陈强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强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50,000股。 4、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胡康宁先生、文茜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亦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胡康宁先生、文茜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 5、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王建隆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建隆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158,538股。 6、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韩小芳女士、何冰玉女士、张学军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职务,亦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韩小芳女士、何冰玉女士、张学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7、季中华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季中华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 上述人员离任后,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中相关适用规定。 公司对上述人员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以及为公司发展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六、备查文件 1、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2、2026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25日 附件: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职工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名誉董事、内部审计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一、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孟江飞先生,199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职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瑞幸咖啡(北京)有限公司、便利蜂科技有限公司和北京三快在线科技有限公司、追觅科技(苏州)有限公司,长期从事流程优化及精益项目管理。2026年4月至2026年7月担任公司审计部审计总监。现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内部审计负责人。 孟江飞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目前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和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查询,孟江飞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孟江飞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陈民 陈民先生,1971年生,中国香港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福建德胜联丰制罐有限公司业务员、业务副经理、业务经理、副总经理;河北嘉美印铁制罐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食品包装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首席执行官,滁州嘉美印铁制罐有限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现任中国食品包装有限公司董事;公司总经理、名誉董事。 陈民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目前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和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查询,陈民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民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经穿透测算,陈民先生通过中国食品包装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3.38%的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2、甘洪 甘洪先生,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工程硕士。曾任昆山统一企业生产部操作员、班长、组长;爱尔泰克新材料(苏州)有限公司生产部车间主任;宏全集团大陆总部技术处饮料工程师、经理;公司第三届非职工代表监事,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甘洪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目前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和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查询,甘洪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甘洪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13,182股,与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3、井盼盼 井盼盼女士,199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曾任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助理;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26年5月至2026年7月担任公司证券事务总监,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井盼盼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目前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和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查询,井盼盼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井盼盼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名誉董事简历 公司名誉董事陈民先生简历详见本附件“二、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四、内部审计负责人简历 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孟江飞先生简历详见本附件“一、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五、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徐艳玲女士,199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法务专员。 徐艳玲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目前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和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查询,徐艳玲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艳玲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证券代码:002969 证券简称:嘉美包装 公告编号:2026-089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促进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行使权利和履行职责,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拟为公司、子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查,全体委员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并直接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鉴于本事项涉及全体董事利益,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并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方案公告如下: 一、购买责任险的具体方案 1、投保人: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现有及新成立或收购的子公司,对应前述公司过去、现在或将来的董事、监事(如有)、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责任人员等。(具体以与保险公司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年(具体以与保险公司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4、保险费用: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年(具体以与保险公司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具体起止时间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二、授权事项 为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员办理上述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主体;确定保险公司;在限额内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理赔等其他相关事项,以及在今后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25日 证券代码:002969 证券简称:嘉美包装 公告编号:2026-091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及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异议情况:天衡已连续10年为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及整体审计工作的需要,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立信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天衡、立信进行了充分沟通,双方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表示无异议。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5、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 公司于2026年7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立信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1月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首席合伙人:朱建弟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 立信2025年业务收入50.62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9.0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48亿元。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9.16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王健 ■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金乾恺 ■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李正宇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立信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150万元人民币,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6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立信协商确定2026年度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天衡,已连续10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5年度,天衡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2026年度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天衡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更好地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立信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宜与天衡、立信进行了沟通,双方均已明确知悉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相关规定,积极沟通做好后续相关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业务规模、人员信息、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恰当性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立信具备上市公司年度审计工作所需的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能独立对上市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状况进行审计,能满足公司2026年度审计工作需求,审计委员会同意聘任立信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请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6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说明。 特此公告。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25日 证券代码:002969 证券简称:嘉美包装 公告编号:2026-090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增加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增加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并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增加经营范围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和实际治理需要,公司拟调整经营范围。具体如下: ■ 二、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上述变更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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