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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7月2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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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49 证券简称:精华制药 公告编号:2026-026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财务负责人离任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成剑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成剑先生因工作岗位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上述职务原定任期为2024年05月17日至2027年05月16日。辞职后,成剑先生仍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成剑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7.15万股,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成剑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之日起生效,成剑先生已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做好财务负责人相关工作交接,其财务负责人职务的离任不会影响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运行。成剑先生在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期间认真履职、勤勉尽责,公司对其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财务负责人聘任情况
  根据公司总经理提名,并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通过及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聘任赵丽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简历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特此公告。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5日
  附简历:
  赵丽女士,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5年生,本科学历,管理会计师。历任公司资产财务部办税人员、主管、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资产财务部总经理、东力(南通)化工有限公司董事。
  赵丽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7.80万股,与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亦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349 证券简称:精华制药 公告编号:2026-025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7月22日以传真、专人送达、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7月24日(星期五)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尹红宇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5日
  证券代码:002349 证券简称:精华制药 公告编号:2026-024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26年7月24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5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调整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有1人因主动辞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按回购价格3.49元/股回购注销其所持限制性股票合计5.93万股;根据《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公司拟对上述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5.93万股予以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831,128,308 股变更为831,069,008 股,注册资本由831,128,308元变更为 831,069,008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9日、2026年7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如下:
  公司债权人均有权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要求公司为该等债权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如果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附相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青年中路198号国城生活广场A幢23层(证券事务部)
  2.申报时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之工作日9:00-11:00,14:00-17:00
  3.联系电话:0513-85609158
  4.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特此公告。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5日
  证券代码:002349 证券简称:精华制药 公告编号:2026-023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6年7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发出,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未出现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进行,现场会议于2026年07月24日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尹红宇先生主持。公司董事、董事候选人、董事会秘书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7月24日上午9:15-9:25,9:30-11:30 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7月2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公司董事会聘请江苏联盛(南通)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大会,进行见证和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66人,代表股份293,321,2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2919%。其中: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7人,代表股份281,864,460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9135%;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359人,代表股份11,456,80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785%。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选举一名非职工董事的议案》;
  同意290,377,0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963%;反对2,67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125%;弃权26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12%。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9,017,5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3865%;反对2,67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3764%;弃权26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371%。
  根据表决结果,曹伟东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职工董事,任期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次选举完成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2、《关于调整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290,657,3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918%;反对2,42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73%;弃权23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09%。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9,297,8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7298%;反对2,42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2872%;弃权23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830%。
  3、《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5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290,574,1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635%;反对2,53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654%;弃权20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1%。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9,214,6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0342%;反对2,53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2219%;弃权20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439%。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江苏联盛(南通)律师事务所黄瑾瑾律师、黄娇娇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会,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股东会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四、备查文件
  1.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 江苏联盛(南通)律师事务所关于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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