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陈魏新女士持有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无限售流通股412,7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44%。陈魏新女士持有的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股份、其通过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方式获得及2022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披露了《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2026年5月11日,公司收到赵俊先生、段云芳女士及楼清女士的通知。截至2026年5月11日,该三位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票20,7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22%。该三位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5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6-047)。 近日,公司收到陈魏新女士的通知,截至本公告提交日,其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票102,6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110%。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 (二)本次减持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本所业务规则的规定√是 □否 (三)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是 □否 (四)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未实施 √已实施 (五)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未达到 √已达到 本次减持计划未设置最低减持数量和比例。 (六)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是 √否 (七)是否存在违反减持计划或其他承诺的情况□是 √否 特此公告。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