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向董事会提议的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不低于1.80元(含税,含本数),且派发的现金红利总额不低于2026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 2、本提议为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的建议,不属于董事会决议,不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决议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关于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提议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依据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并实施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综合考虑公司2026年上半年业绩预增情况,在重视对投资者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就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向董事会提议如下: 以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届时回购专户已回购股份后的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不低于人民币1.80元(含税,含本数),且本次现金红利总额不低于2026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亦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因发行新股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则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为进一步提升投资者获得感,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全体委员李锋、吴勇高、贺玉平、周水良、冯科承诺,将在审议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董事会会议上投赞成票。 二、其他说明 (一)本提议为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的建议,不属于董事会决议,不具有强制执行效力。该提议将提交公司董事会,作为研究制定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重要参考。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正式实施。 (二)公司董事会将在研究制定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时充分参考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的上述建议,最终方案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决议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