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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7月2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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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95 证券简称:煌上煌 编号:2026一033
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1.00元/股,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7月2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的情况
  公司于2026年7月22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股份回购,回购股份数量为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1%,成交最高价为8.14元/股,成交最低价为7.9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4,826,429.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的方式、回购股份的价格、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均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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