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21 证券简称:金开新能 公告编号:2026-058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对外投资设立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投资的基本情况: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开新能”)拟与天津津融国盛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融国盛”)、天津市国鑫一号产业发展母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资母基金”)共同投资设立天津国鑫金开战新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市场监督管理机构登记为准)(以下简称“战新基金”)。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津融国盛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天津津融投资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的下属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交易实施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规定,本次关联交易达到董事会审议标准,但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 其它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本次拟设立基金尚需履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备案、登记程序,具体设立和开始投资运营的时间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基金所投项目退出以上市退出和市场化并购退出为主,若所投项目未能如期实现上市或缺少意向收购方,项目将面临退出风险。 一、合作情况概述 (一)合作的基本概况 为顺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趋势,把握产业布局关键窗口期。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与津融国盛、国资母基金共同投资设立战新基金。津融国盛为基金管理人,金开新能、国资母基金为有限合伙人。战新基金认缴规模为50,100万元,其中金开新能以货币方式出资45,000万元人民币,出资比例89.82%,各合伙人具体出资认缴情况如下: ■ 基金尚处于筹备阶段,基金合伙协议尚未完成签署,且尚需履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等的备案、登记程序。 公司参与本次共同投资基金的基本情况如下: ■ (二)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基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基金管理人津融国盛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天津津融投资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的下属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私募基金管理人/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1、天津津融国盛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 2、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3、其他基本情况 津融国盛于2018年11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登记编号P1069212,机构类型为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业务涉及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类FOF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类FOF基金。津融国盛目前经营状况正常,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基金管理人津融国盛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天津津融投资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的下属全资子公司,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津融国盛不存在以下情况: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拟增持公司股份、与公司存在相关利益安排、与第三方存在其他影响公司利益的安排等。 (二)有限合伙人 1、天津市国鑫一号产业发展母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本情况 ■ 三、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的基本情况 (一)合作投资基金具体信息 1、基金基本情况 ■ 2、管理人/出资人出资情况 ■ (二)投资基金的管理模式 1、管理及决策机制 战新基金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对合伙企业投资项目的投资及退出进行决策。投资决策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其中管理人津融国盛委派1名,金开新能委派1名、国资母基金委派1名。投资决策委员会形成有效决议须全部委员一致通过方为有效。 2、管理费 投资期,合伙企业按全体有限合伙人实缴出资的0.7%/年支付管理费。 退出期,合伙企业按所有有限合伙人实缴出资中已用于项目投资但尚未退出的投资本金的0.5%/年支付管理费,即按照实际管理未退出规模收取管理费。后续按天计算实际管理规模应收取的管理费; 延长期不收取管理费。 3、收益分配 基金采取“即分即退”原则,按照“先回本、后分利”的顺序,对合伙企业可分配收入(扣除合伙费用)向全体合伙人进行分配,具体分配顺序如下: (1)首先,返还各合伙人的累计实缴出资(即本金); (2)其次,支付有限合伙人门槛收益(8%/年,单利); (3)再次,支付普通合伙人门槛收益(8%/年,单利); (4)最后,超额收益按9:1分配:返还本金并分配完门槛收益后的余额,其中90%分配给有限合伙人(按照各LP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剩余10%分配给普通合伙人作为“绩效收益”。 (三)投资基金的投资模式 1、投资领域、投资项目和计划 战新基金布局新能源产业上下游,人工智能、智算中心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以及其他符合市国资委重点产业规划和津融集团主业领域的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 2、退出机制 (1)通过资产处置、出售、转让、资产证券化等方式,实现基金退出; (2)通过IPO、并购、新三板挂牌、股权转让、股份回购等方式,实现股权投资项目退出; (3)如参与上市公司定增或换股收购,可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实现退出。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津融国盛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市国鑫一号产业发展母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总认缴出资额 50,100万元人民币。 (三)基金存续期限 自首次交割日起满8年(其中投资期6年),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将基金存续期延长,但延长后存续期不得超过国资母基金存续期。 (四)出资方式与出资期限 总出资额为人民币伍亿零壹佰万元整(50,100万元),上述出资全部为货币出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的首期出资按合伙协议约定执行,除首期出资外的后续出资由管理人根据合伙企业的项目投资进度分批向各有限合伙人发出缴款通知。 首次实缴出资(备案出资):津融国盛实缴100万元,金开新能实缴900万元,国资母基金实缴100万元。 后续出资:根据实际投资需要分批出资。实际金额以基金管理人发出的缴款通知为准。 (五)违约责任 执行事务合伙人因故意、重大过失、违反适用法律和规范规定及本协议约定,应当首先立即停止该种行为(“停止加害”),并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阻止损失扩大(“及时止损”),但前述停止加害和及时止损并不能免除或降低执行事务合伙人需要向合伙企业或有限合伙人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并且执行事务合伙人应承担未采取前述停止加害或及时止损措施导致的损失,并支付合伙企业或有限合伙人相应违约金、赔偿金。 有限合伙人未经授权以合伙企业名义与他人进行交易,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有限合伙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有限合伙人违反《合伙企业法》及本协议执行合伙事务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的,该有限合伙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有限合伙人有其他违约行为的,按照相关适用法律和规范规定及本协议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普通合伙人的要求及时采取弥补措施、继续履行本协议、承担赔偿责任等。 (六)争议解决 因合伙协议引起的及与合伙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如无法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则应提交天津仲裁委员会,按该会有效的仲裁规则在天津仲裁解决,仲裁语言为中文。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相关各合伙人均有约束力。除非仲裁庭有裁决,仲裁费应由败诉一方负担。败诉方还应补偿胜诉方的律师费等支出。在仲裁过程中,除各方正在提交仲裁的争议内容外,合伙协议须继续履行。 (七)协议生效 本协议于全体合伙人共同有效签署之日起生效。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设立投资基金,可以利用专业机构在投资领域的资源和优势,在合理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开展投资业务,以获取产业协同和中长期投资回报。本次投资是公司在合理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利用自有资金开展投资业务,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六、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年7月13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6年7月22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尤明杨先生、王维先生、战友先生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除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外,公司过去12个月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与本次关联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累计次数及金额均为0。 八、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其他合伙人尚未签署正式合伙协议,本次拟设立基金尚需履行工商注册登记、基金备案等手续,后续募集与投资进展及完成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基金所投项目退出以上市退出和市场化并购退出为主,若所投项目未能如期实现上市或缺少意向收购方,项目将面临退出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3日 证券代码:600821 证券简称:金开新能 公告编号:2026-057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 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7月13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7月22日以非现场形式召开。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尤明杨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顺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趋势,把握产业布局关键窗口期,公司拟与天津津融国盛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融国盛”)、天津市国鑫一号产业发展母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投资设立天津国鑫金开战新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市场监督管理机构登记为准)。津融国盛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天津津融投资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的下属全资子公司,系公司关联方,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8)。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关联董事尤明杨先生、王维先生、战友先生回避表决。 二、关于制定《采购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采购制度体系,压实采购主体责任,公司制定了《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3日 证券代码:600821 证券简称:金开新能 公告编号:2026-059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7月22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西城区新兴东巷10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尤明杨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现场出席主持会议,经公司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由公司董事战友先生主持本次股东会,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代为履行总经理职责)范晓波先生列席本次会议;公司财务负责人、副总经理宋璐璐女士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拟变更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熊境坤、王京缘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3日 证券代码:600821 证券简称:金开新能 公告编号:2026-060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开新能”或“公司”)股票于2026年7月20日、7月21日和7月22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 公司预计2026年上半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0.62亿元,同比减少85.89%;预计2026年上半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0.63亿元,同比减少84.27%。 ●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函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经营情况正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6年7月20日、7月21日和7月22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函问询了公司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截至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预计2026年上半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0.62亿元,同比减少85.89%;预计2026年上半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0.63亿元,同比减少84.27%。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6-055)。 (二)重大事项情况 公司拟使用不低于5亿元(含)且不超过6亿元(含)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不超过7.50元/股(含),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15)。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7,876.1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00%,购买的最高价为6.85元/股、最低价为5.87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50,529.47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比例达到总股本4%暨股份回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56)。 除前述已披露的重大事项外,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函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市场传闻或热点概念等。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或其他事项 经公司自查,未发现其他可能对上市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间接控股股东在本次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于2026年7月20日、7月21日和7月22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公司股票价格短期内涨幅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