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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987 证券简称:京北方 公告编号:2026-028 |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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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95,096股,占回购注销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0476%,涉及人数3人,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支付的回购资金总额为220.81万元。 2、截至本公告之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的办理。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040,952,182股减少至1,040,457,086股。 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数量及价格的议案》,并已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3年7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二)2023年7月11日至2023年7月20日,公司将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的异议。2023年7月21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044)。 (三)2023年7月26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和限制性股票授权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其授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49)。 (四)2023年7月2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五)2023年9月14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1),公司完成了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数量5,757,384份。 (六)2023年10月10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4),公司完成了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数量420,000股。 (七)2024年4月2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及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24年4月26日至2024年5月5日,公司将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的异议。 (八)2024年5月24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公司完成了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预留授予登记工作,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登记数量976,576份。 (九)2024年6月7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公司完成了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登记工作,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数量119,000股。 (十)2024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十一)2024年9月26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公司完成了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自主行权相关登记申报工作,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95名激励对象在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1,962,732份,可行权期限为2024年9月26日至2025年7月25日。 (十二)2024年10月11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公司完成了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工作,本次注销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合计751,422份。 (十三)202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十四)2024年11月12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公司完成了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手续,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68,000股,上市流通日为2024年11月14日。 (十五)2024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并于2024年11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4)。 (十六)2025年1月24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公司完成了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工作,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计8,400股。 (十七)2025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并调整期权数量及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数量及价格的议案》。 (十八)2025年5月6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数量及价格的议案》,并于2025年5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十九)2025年7月29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公司完成了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工作,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计330,260股。 (二十)2025年8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二十一)2025年8月22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公司完成了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注销工作,本次注销股票期权共计46份。 (二十二)2026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数量及价格的议案》。 (二十三)2026年5月11日,公司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数量及价格的议案》,并于2026年5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一)回购注销的原因 根据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2023-2025年三个会计年度,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 本激励计划对应考核年度为2025年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注:1、上述“净利润”、“净利润增长率”指标以激励成本摊销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上述“营业收入”均以公司经审计的年度报告所揭示的合并报表数据为计算依据。 2、上述业绩考核指标中业绩基数以2022年年报披露的数据为准。 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以2022年营业收入、净利润为基数,公司2025年营业收入、净利润增长率分别为31.74%、18.17%,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二)回购数量、回购价格及调整说明 2026年5月13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67,460,15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1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 2023年7月26日,公司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对以下事项进行了明确授权:“(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行权价格/授予价格及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根据以上授权,公司董事会可以直接对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及价格进行调整,无需再提交股东会审议。 鉴于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及价格调整的方法及结果如下: (1)回购数量的调整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数量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做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调整后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329,280×1.2=395,136股 调整后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83,300×1.2=99,960股 (2)回购价格的调整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P=(P0-V)/(1+n) 其中: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为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n为每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比率。 调整后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5.56-0.21)/1.2=4.46元/股(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三)回购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所需资金均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总额共计人民币220.81万元。 (四)验资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了审验,于2026年7月9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6]12946号)。 三、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 注:最终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数量及价格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数量及价格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特此公告。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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