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 累计担保情况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近日,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庐阳支行(以下简称“中行庐阳支行”)出具《保证合同》,为通达盛在中行庐阳支行发生的借款提供2,75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同意为下属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本次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各类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商业汇票、外汇衍生品交易等融资业务担保及日常经营履约类担保。其中,为全资子公司通达盛提供债务担保额度不超过2.3亿元。具体内容请分别参阅2026年4月28日和2026年5月1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和《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32)。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协议主体:保证人: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庐阳支行 被担保债权额度: 1、本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本金余额为2,750万元。 2、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债权构成本合同之主债权,包括本金、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本合同保证期间为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如主债权为分期清偿,则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 合同的生效: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签字人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生效。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需要,解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过程 中的业务开展和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本次担保事项的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主体,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担保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26,088.77万元(全部系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2025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78.41%。上述担保主要系公司因PPP项目投资或短期借款分别为宿松县振兴基础设施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亳州市祥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界首市齐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浙江交建城市服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安徽道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五河祥源星河建设有限公司、安徽通达盛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等控股子公司进行的担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子公司安徽交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交建建筑”)存在逾期对外担保,逾期总额为970万元。该担保系交建建筑为下属公司五河祥源星河建设有限公司970万元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借款到期日为2026年5月16日,被担保人于债务到期后15个交易日内未能履行还款义务。交建建筑与相关方正在积极沟通,努力妥善处理上述逾期事项。公司将关注和重视该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