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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21、900945 证券简称:海航控股 、海控B股 公告编号:2026-054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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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累计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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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控股”或“公司”)控股子公司广西北部湾航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部湾航空”)为保障自身经营发展及补充流动资金需求,与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五象支行(以下简称“桂林银行”)签署《综合授信合同》,向桂林银行申请5,100万元人民币敞口授信贷款。公司与桂林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北部湾航空前述敞口授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北部湾航空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为共享金融机构授信资源,满足公司与控股子公司经营发展的正常需要,公司于2025年12月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12月17日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控股子公司2026年互保额度的议案》,批准公司与控股子公司2026年的新增互保额度为95.00亿元,其中,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为人民币80.00亿元,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5.00亿元,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互保额度内办理具体担保手续,公司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此次互保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授权期限内公司所有控股子公司之间(含新设立或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可按其资产负债率在上述授权额度内调剂使用担保额度。详情请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日披露的《关于与控股子公司2026年互保额度的公告》(编号:临2025-114)。
  本次担保在公司2026年度担保授权额度内,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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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合同签署主体
  保证人(甲方):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乙方):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五象支行
  (二)担保事项
  北部湾航空为保障自身经营发展及补充流动资金需求,与桂林银行签署《综合授信合同》,向桂林银行申请5,100万元人民币敞口授信贷款,并将在一定期间内签订系列主合同。为保障债权人在主合同项下债权的实现,保证人愿意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担保的主债权为自2026年7月10日起至2029年7月10日的期间内因债权人向债务人授信而发生的一系列债权,包括但不限于:本外币借款、贷款展期、保理、外汇转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贴(包括主合同债务人为承兑人及持票人等情形)、信用证开证、押汇、保函、国际/国内贸易融资、远期结售汇等金融衍生类产品协议等。上述主合同项下实际发生的债权,构成本合同下甲方担保之主债权。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金额为5,100万元人民币。
  (三)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四)保证范围
  甲方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主债权产生的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公证费、律师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差旅费等其他费用)。
  (五)保证期间
  1.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担保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2. 如主债务为分期清偿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为各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计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3. 乙方同意变更主债务履行期限的,甲方同意保证期间至重新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重新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短 于第1和2条所约定的期限的,则保证期间按第1和2条约定确定。
  4. 若乙方根据主合同约定,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为乙方宣布的债务提前到期日起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系满足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必要担保,被担保企业具备正常的债务偿还能力。被担保人的其他少数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但公司对其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等方面具有绝对控制权,能够及时掌握其经营情况、资信情况、履约能力,且其已为担保事项向公司提供连带责任的反担保,担保风险整体可控,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造成不良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已于2025年12月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12月17日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控股子公司2026年互保额度的议案》,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互保额度内办理具体担保手续。本次担保在公司2026年度担保授权额度内,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446,367.57万元,占上市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84.78%;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446,367.57万元,占上市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84.78%;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担保余额为0万元。
  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情况。
  特此公告。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221、900945 证券简称:海航控股、海控B股 编号:临2026-053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6年7月22日,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参会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刘吉春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刘吉春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本次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本次聘任副总裁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审核意见为:根据公司工作需要,并经本委员会审核通过,同意提名刘吉春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二十三日
  附件:刘吉春先生简历
  刘吉春,男,汉族,1980 年出生,籍贯四川达州,毕业于美国城市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2002年参加工作,历任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国际部部长,海航航空集团有限公司商务委员会副主任,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市场副总裁(国际)、董事长助理、市场营销副总裁,北京首都航空有限公司市场副总裁(国际),海南海航航空销售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
  刘吉春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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