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天津港第二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100%股权、天津港汇盛码头有限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预计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重组上市。 二、本次交易进展情况 因筹划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公司股票自2026年6月9日(星期二)开市起停牌,合计停牌时间不超过10个交易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14)。停牌期间,公司按照相关规定披露了重大事项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18)。 2026年6月22日,公司召开十一届六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具体方案的议案》《关于〈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根据相关规定,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天津港,股票代码:600717)于2026年6月23日开市起复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相关审计、资产评估、尽职调查等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中,公司将在相关工作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 三、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方案尚需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批准,并获得有权监管机构批准、核准或同意注册后方可正式实施,本次交易能否获得相关批准、核准或同意注册以及最终获得批准、核准或同意注册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于2026年6月23日披露的《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中详细披露了本次交易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及尚需履行的程序。公司将继续推进本次交易相关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根据本次交易进展情况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