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6年07月2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申万菱信天添利货币市场
基金管理费适用费率的公告

  一、管理费调整方案
  ■
  二、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待上述情况消除后,本基金管理人将恢复本基金管理费率为0.90%/年,并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如有疑问,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0-8588)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swsmu.com)咨询、了解有关信息。
  风险揭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份额不等于客户交易结算资金,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每万份基金暂估净收益会因为货币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本基金每万份基金暂估净收益和 7日年化暂估收益率,与分红日实际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 7日年化收益率可能存在差异。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7月22日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申万菱信安泰惠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申万菱信安泰惠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旗下申万菱信安泰惠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表决投票时间自2026年6月19日至2026年7月20日17:00止(纸质表决票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的时间为准,电话表决以基金管理人电话录音系统记录时间为准,网络表决以基金管理人系统记录时间为准)。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了《关于申万菱信安泰惠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赎回费率的议案》(以下简称“《议案》”),并由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对《议案》进行表决。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为2026年6月18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共计1,588,032.21份,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3,122,825.75份的50.85241%。上述参加本次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的本基金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以上,满足法定会议召开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本次持有人大会计票由本基金的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监督、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见证,并由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公证。表决结果如下:本次持有人大会有效表决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1,588,032.21份,其中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1,588,032.21份,占参加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本基金基金份额总数的100.00%,反对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00份,占参加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本基金基金份额总数的0.00%,弃权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00份,占参加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本基金基金份额总数的0.00%。同意《议案》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占参加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本基金基金份额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满足法定生效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议案》获得通过。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包括公证费10000元,律师费30000元,合计40000元,由本基金基金财产承担。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生效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已于2026年7月21日表决通过了《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将自该日起5日内将本次持有人大会决议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三、本基金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相关事项实施情况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本次持有人大会决议对《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进行修改,并据此更新本基金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修订后的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自2026年7月22日起生效,同日在本公司网站(www.swsmu.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0-8588)咨询。
  四、备查文件
  1.《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申万菱信安泰惠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申万菱信安泰惠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申万菱信安泰惠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5.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附: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7月22日
  ■
  ■
  ■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