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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册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 工具及应收账款资产支持商业票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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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件已成就,同意为804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行权期内以自主行权方式行权的相关手续,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2,515,875份。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对行权条件达成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7月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关于调整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等相关披露文件。 11.2024年7月1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实际可行权期限为2024年7月17日起至2025年7月4日止,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804人,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2,515,875份,行权价格为159.00元/份。截至2025年6月20日,上述股票期权已全部行权完毕。 12.2025年3月1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同意董事会因激励对象离职或违反公司相关管理规定、个人业绩考核未达标等原因,取消激励对象全部或部分行权资格,及决定并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共注销股票期权103,000份,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2,600,000份调整为2,497,000份,激励对象总数由246人调整为236人。 同时结合公司2023年度已实现的业绩情况和各激励对象在2024年度的个人业绩考评结果,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为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符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236名激励对象办理自主行权手续,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为624,250份,行权价格为156.27元/份。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对行权条件达成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3月1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等相关披露文件。 13.2025年3月2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实际可行权期限为2025年3月13日起至2026年3月12日止,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236人,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624,250份,行权价格为156.27元/份。 14.2025年7月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及《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同意董事会因激励对象离职或违反公司相关管理规定、个人业绩考核未达标等原因,取消激励对象全部或部分行权资格,及决定并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本次注销174,750份,已获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10,090,125份调整为9,915,375份,激励对象人数由805人调整为789人。同时鉴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59.00元/份调整为116.99元/份,已获授尚未行权期权数量由7,399,500份调整为9,989,325份;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56.27元/份调整为114.97元/份,已获授尚未行权期权数量由2,021,325份调整为2,728,788份。 同时结合公司2024年度业绩考核情况和各激励对象在2024年度的个人业绩考评结果,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为789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二个行权期内以自主行权方式行权手续,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3,325,725份。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对行权条件达成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7月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关于调整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的公告》《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等相关披露文件。 15.2025年7月1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实际可行权期限为2025年7月18日起至2026年7月3日止,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789人,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3,325,725份,行权价格为116.99元/份。截至2026年6月20日,上述股票期权已全部行权完毕。 16.2026年3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同意董事会因激励对象离职或违反公司相关管理规定、个人业绩考核未达标等原因,取消激励对象全部或部分行权资格,及决定并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共注销股票期权62,270份,激励对象总数由236人调整为232人。同时结合公司2024年度已实现的业绩情况和各激励对象在2025年度的个人业绩考评结果,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为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符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自主行权手续,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为814,947份,行权价格为114.97元/份。独立财务顾问对行权条件达成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3月2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等相关披露文件。 17.2026年4月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实际可行权期限为2026年4月2日起至2027年3月12日止,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231人,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814,947份,行权价格为114.97元/份。 18.2026年7月21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及《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同意董事会因激励对象离职或个人业绩考核未达标等原因,取消激励对象全部或部分行权资格,及决定并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本次注销76,951份,激励对象人数由789人调整为781人。同时鉴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行权价格由116.99元/份调整至116.23元/份;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行权价格由114.97元/份调整为114.21元/份。同时结合公司2025年度业绩考核情况和各激励对象在2025年度的个人业绩考评结果,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为781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三个行权期内以自主行权方式行权手续,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3,291,757份。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对行权条件达成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7月2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关于调整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等相关披露文件。 二、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1.鉴于公司以2023年7月12日为股权登记日,实施了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行权价格由160.22元/份调整为159.78元/份。 2.鉴于公司以2024年7月3日为股权登记日,实施了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行权价格由159.78元/份调整为159.00元/份。 3.鉴于公司以2025年7月2日为股权登记日,实施了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行权价格由159.00元/份调整为116.99元/份。 4.鉴于公司以2026年7月2日为股权登记日,实施了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行权价格由116.99元/份调整为116.23元/份。 5.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自实施以来,首次授予部分累计有12名激励对象行权绩效考核不达标,其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全部或部分期权作废,由公司无偿收回并统一注销,共计16,751份;57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违反公司相关管理规定,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620,825份期权由公司无偿收回并统一注销,合计注销股票期权637,576份。注销完成后,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人数为781人。 6.根据公司于2022年6月13日披露的《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股票期权的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行权: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鉴于《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股份变动管理》等关于敏感期的修订,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不可行权日期同步更新为: 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除上述调整事项外,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一致。 三、2022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设定的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情况 1.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等待期已届满 2022年7月5日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为自授权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即自2026年7月6日起至2027年7月2日止(具体行权事宜需待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相关申请手续后方可实施)。 2.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情况说明 ■ 综上所述,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781名激励对象具备行权资格。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按照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相关行权手续。 四、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安排 (一)第三个行权期行权安排 1.行权价格:116.23元/份。 2.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3.因公司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分红派息事项,相应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及股票期权数量: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共781人,本次可行权数量共3,291,757份,具体情况如下: ■ 注:(1)上表中“获授股票期权数量”含2名激励对象考核为C,待注销股票期权3,376份;不含8名已离职人员待注销期权73,575份。 (2)公司于2025年7月3日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5股,本次可行权数量已按转增比例(1.35倍)相应调整,而获授股票期权数量因包含已行权的期权,未参与转增,使得可行权数量占获授总量的比例略高于25%。 5.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的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行权期限自2026年7月21日起至2027年7月2日止,具体行权事宜需待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相关申请手续后方可实施。 6.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五、参与股票期权行权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告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本次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不涉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本次行权专户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计划 本次股票期权行权所募集资金将存储于行权专户,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七、激励对象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安排和缴纳方式 本次激励对象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资金来源于自筹资金,公司对激励对象本次行权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采用代扣代缴方式。 八、不符合条件的股票期权的处理方式 根据《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股票期权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应当及时注销。 九、本次行权的影响 1.对公司股权结构和上市条件的影响 本次行权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结束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2.对公司经营能力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行权相关股票期权费用将根据有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在等待期内摊销,并计入管理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根据《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假设本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公司总股本将由725,689,200股增加至728,980,957股,对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及净资产收益率影响较小,具体影响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数据为准。 3.选择自主行权模式对股票期权定价及会计核算的影响 公司采用国际通行的B-S(布莱克-舒尔斯)期权定价模型确定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根据股票期权相关会计准则规定,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进行调整,即行权模式的选择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造成影响。由于在等待期内,公司已经根据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其他资本公积。在行权日,公司根据实际行权数量,确认股本和股本溢价,同时结转等待期内确认的其他资本公积。行权模式的选择不会对上述会计处理造成影响。因此股票期权选择自主行权模式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及会计核算造成实质性影响。 十、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经核查,根据《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规定的行权条件,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781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条件已达成。本次行权符合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中的有关规定,激励对象符合行权资格条件,其作为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为781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三个行权期股票期权的自主行权手续。 十一、律师的法律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北方华创已就本次行权、本次注销及本次调整等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相关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2022年激励计划》《2024年激励计划》及《2025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北方华创尚需就本次行权、本次注销及本次调整等事项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财务顾问出具的意见 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且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行权尚需按照《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规定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和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十三、备查文件 1.《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2.《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纪要》 4.《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注销部分期权、调整行权价格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5.《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22日 证券代码:002371 证券简称:北方华创 公告编号:2026-039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持有人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持有人会议于2026年7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由谢秋实先生主持,出席本次会议的持有人15人,代表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份额1,335万份,占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100%。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2027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2027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因宋金航先生工作调整,不再担任管理委员会委员。为更好地保障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整体利益,本次持有人会议选举审计部部长马信俊先生为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一致。马信俊先生将与谢秋实先生、孙超先生共同组成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对持有人会议负责,代表本员工持股计划行使股东权利(但持有人自愿放弃的表决权等股东权利除外)。 上述三位管理委员会委员均未在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职务,且不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与前述主体存在关联关系。 表决结果:同意1,335万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0%;弃权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0%。 特此公告。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22日 证券代码:00237 证券简称:北方华创 公告编号:2026-040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册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 工具及应收账款资产支持商业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册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关于注册发行应收账款资产支持商业票据的议案》,同意公司注册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含80亿元),注册发行应收账款资产支持商业票据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含40亿元)。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一)注册发行方案 1.产品名称: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以下简称“债务融资工具”) 2.产品类别:包含中期票据(包括但不限于普通票据、并购票据、科创债券等)、短期票据、超短期票据、永续票据等 3.发行平台: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 4.管理机构: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5.发行机制:一次注册,分期发行,自选品类,灵活用款 6.注册有效期:注册完成后两年有效。期间可自主选择是否发行、发行时机、发行品种与发行规模,可分期、分批发行 7.发行期限:根据发行时的市场情况选择适当的发行期限 8.发行利率:每期固定利率,根据各期发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市场情况确定 9.总注册额度:本次计划申请注册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含80亿元) 10.资金用途: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用途包括但不限于用于投资并购、偿还公司有息债务、流动资金周转、置换银行贷款,以及其他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用途。 (二)发行相关授权事项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注册发行工作,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由董事会进一步授权执行委员会办理与本次注册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决定上述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是否分期发行、各期发行金额及期限、发行方式、还本付息方式、承销方式、定价方式、票面利率、募集资金用途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在上述授权范围内,负责修订、签署和申报与本次注册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法律文件,并办理本次注册发行相关的申报、注册、发行手续。 3.聘请主承销商及其他有关中介机构,协助公司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及上市相关事宜。 4.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注册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采取所有必要的行动,办理其他与本次注册发行相关的事宜。 6.上述授权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二、应收账款资产支持商业票据 (一)注册发行方案 公司本次拟申请注册发行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含40亿元),具体如下: 1.产品名称:应收账款资产支持商业票据(以下简称“应收账款ABCP”) 2.发行方式: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注册有效期内分期发行。 3.发行期限:每期不超过1年(含) 4.发行利率:优先级、次级资产支持证券预期收益率视市场询价情况而定 5.总注册额度:注册发行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含40亿元) 6.资金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补充流动资金、研发投入、偿还银行借款以及交易商协会认可的其他用途等。 7.发行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批准之日起2年内有效 (二)发行相关授权事项 为合法、高效、有序的完成公司注册发行应收账款ABCP相关工作,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由董事会进一步授权执行委员会办理与本次应收账款ABCP发行有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需求,制定应收账款ABCP的具体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规模、发行期限、发行时机、分期发行额度、发行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募集资金用途、承销方式、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决定是否设置增信措施等与注册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2.办理与本次应收账款ABCP注册发行及上市流通相关的其他事宜; 3.本次授权有效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本次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及应收账款ABCP事项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取得交易商协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四、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及应收账款ABCP有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优化债务及资产结构。此外,将应收账款转变为流动性较高的现金资产,可以达到盘活资产的目的。 五、备查文件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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