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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7月2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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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103 证券简称:何氏眼科 公告编号:2026-033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6年7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年7月16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通讯等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何伟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董事会秘书(代行)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顺利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何伟先生、何向东先生、何星儒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将与独立董事候选人及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该议案采用逐项表决方式,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1提名何伟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 提名何向东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 提名何星儒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对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分别逐项表决。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顺利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冯军先生、孙丽女士、朱杰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冯军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任期自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该议案采用逐项表决方式,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1 提名冯军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2 提名孙丽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3 提名朱杰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于2026年8月6日13:30召开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1日
  证券代码:301103 证券简称:何氏眼科 公告编号:2026-034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6年8月9日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进行了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于2026年7月2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将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包含职工代表 董事1名,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独立董事3名。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选举何伟先生、何向东先生、何星儒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冯军先生、孙丽女士、朱杰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上述董事候选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数的比例不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拟任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也不存在连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冯军先生、孙丽女士、朱杰女士已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上述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进行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董事仍将继续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与职责。
  特此公告。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1日
  附件:
  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不含职工代表董事)
  1、何伟,男,1960年出生,中国国籍,教授,主任医师,医学博士,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辽宁省政协委员,辽宁省欧美同学会(辽宁留学人员联谊会)会长,沈阳市人民政府参事,农工党中央委员。曾在日本福冈大学附属医院担任眼科研修医师;1995年至2015年,留学归国后先后联合创办了沈阳何氏眼科医院等医院和沈阳何氏眼镜有限公司、辽宁何氏医学院等单位;2009年10月至今,历任公司执行董事、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
  截至披露日,何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0,327,379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5,146,921 股,何伟、何向东、付丽芳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并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其中何伟与何向东系兄弟,何伟与付丽芳系夫妻,何向东系付丽芳小叔;何星儒系何伟、付丽芳之子,与何向东为叔侄关系。除上述情形外,何伟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股 5%以上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何向东,男,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医学博士,教授,研究生导师。1995年至2015年,留学归国后先后联合创办了沈阳何氏眼科医院等医院和沈阳何氏眼镜有限公司、辽宁何氏医学院等单位;2009年10月至2018年3月,历任公司总经理、董事兼行政与人力资源总监;2018年3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截至披露日,何向东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8,196,428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903,568股,何伟、何向东、付丽芳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并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其中何伟与何向东系兄弟,何伟与付丽芳系夫妻,何向东系付丽芳小叔;何星儒系何伟、付丽芳之子,与何向东为叔侄关系。除上述情形外,何向东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股 5%以上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何星儒,男,1989 年出生,中国国籍,教授,公共卫生博士,工商管理硕士,硕士研究生导师,先后荣获国际防盲协会(IAPB)“眼科英雄未来领袖”称号、美国约翰斯·霍普金斯大学布隆伯格公共卫生学院世纪学者代表,担任Delta Omega公共卫生荣誉协会(Alpha Chapter)约翰斯·霍普金斯大学布隆伯格公共卫生学院分会终身成员、中国研究型医院学会眼科学与视觉科学专委会委员、中国侨联特聘专家委员会专家、辽宁省科学技术协会第十次代表大会代表、辽宁省工商业联合会第十三届执行委员会执行委员、沈阳市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第十七届执行委员会副主席、沈阳市欧美同学会(沈阳留学人员联谊会)青年工作委员会会长、沈阳市欧美同学会(沈阳留学人员联谊会)第二届理事会副会长、沈阳市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副会长等职务。2020年至今,留学归国后先后就职于辽宁何氏医学院、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曾任职辽宁何氏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院长、视觉智能中心主任;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截至披露日,何星儒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何星儒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何伟先生(董事长)与付丽芳女士之子,与实际控制人之一何向东先生(董事)为叔侄关系。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冯军,男,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曾就职于沈阳辽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沈阳中元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2年9月至今在辽宁中意慧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任职部门经理。2025年6月入选辽宁省财会监督人才库。已取得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执业资格。2026年6月至今,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
  2、孙丽,女,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博士学历。2004年3月至今,任职于辽宁大学国际经济政治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辽宁大学区域国别经济研究院院长(非行政职务)、辽宁大学自贸区研究院副院长(非行政职务)。辽宁省高层次“领军人才”,沈阳市杰出人才,辽宁大学“杰出人才”特聘教授、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招标项目首席专家;辽宁省委省政府、沈阳市委市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辽宁省自由贸易试验区研究基地首席专家。先后在国内外高水平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和专著近80篇(部);40余篇资政建议得到国家、省部级领导肯定性批示、被决策采纳;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研究专项等60余项;30余部专著、学术论文获得省部级政府一等奖及其他奖项。2026年6月至今,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
  3、朱杰,女,1961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医学专业背景。曾任职于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历任主任医师、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心内科主任、急诊科主任,曾任中国医师协会急诊分会委员、辽宁省急诊医师分会常务委员、辽宁省预防医学会灾难预防医学专业副主任委员、沈阳市急诊医师分会副主任委员等。曾获得辽宁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三等奖,曾发表多篇SCI等学术论著。2022年9月至今,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
  截至披露日,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冯军先生、孙丽女士、朱杰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证券代码:301103 证券简称:何氏眼科 公告编号:2026-035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8月6日(星期四)13: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8月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8月6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及视频会议、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本次股东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8月3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6年8月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18号甲泰和国际大厦15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议案1.00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3名,议案2.00选举公司独立董事3名,均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4、本次审议的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结果单独统计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8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
  2.登记地点: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18号甲泰和国际大厦15楼公司证券部。
  3.登记办法: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2026年8月4日16:00前送达公司证券部,并进行电话确认。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5.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孙琦
  (2)电话:024-23882921
  (3)传真:024-23882921
  (4)邮箱:zhengquanbu@hsyk.com.cn
  (5)联系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18号甲泰和国际大厦15楼公司证券部。
  6.其他事项:
  (1)会议相关材料备置于会议现场。
  (2)本次会议预期半天,与会股东的所有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六、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2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51103”
  2、投票简称为“何氏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编码表的提案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编码表的提案2.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的时间:2026年8月6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8月6日上午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授权期限自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会议结束时止。
  本人/本公司对该次大会的审议事项表决如下:
  ■
  注:1、累积投票方式,即股东所持的每一股份拥有与待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投票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候选人,也可以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2、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经委托人签章后生效。委托人为个人的,应签名;委托人为法人的,应盖法人公章。
  3、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年月日
  受托人/代理人签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日期:年月日
  附件三: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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