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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0082 证券简称:奥克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0 |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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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1、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对关联参股公司陕西蓝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谷新能源”或“标的公司”)进行增资,增资金额1,253.8690万元,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0.455%,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风控审计委员会审核,并经过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此关联交易事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蓝谷新能源主营业务为生产销售新能源电池添加剂硫酸乙烯酯(DTD),尚处于项目建设期,整体营收较小,尚未盈利,未来可能会遭遇宏观经济波动、行业政策变动、市场需求波动等不稳定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亏损风险以及投资不达预期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1、投资事项基本情况 公司持有参股公司蓝谷新能源40%的股权,蓝谷新能源主营业务为生产销售新能源电池添加剂硫酸乙烯酯(DTD)。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布局,公司拟以现金形式向蓝谷新能源增资1,253.8690万元,增资价格为1元/注册资本,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蓝谷新能源其他股东新蓝氟创(上海)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蓝氟创”)、宁波蓝鹄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蓝鹄”)、李忠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本次增资完成后,蓝谷新能源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585.4167万元增加至6,839.2857万元,公司将持有蓝谷新能源51%的股权,蓝谷新能源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2、构成关联交易说明 公司副总裁杨光先生担任蓝谷新能源董事长和总经理,公司前副总裁张洪林先生担任蓝谷新能源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蓝谷新能源是公司关联方,本次向蓝谷新能源增资构成关联交易。 3、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7月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交易已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并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本议案经过公司董事会风控审计委员会审核批准。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同意向关联参股公司增资事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4、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重组上市。 二、增资标的暨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陕西蓝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526MA7BRQKB50 注册资本:5,585.4167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杨光 注册地址:陕西省渭南市蒲城县高新区纬三路与经四路交叉口向西230米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21年10月26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主要股东及股权结构 蓝谷新能源无实际控制人,公司与新蓝氟创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在奥克股份、新蓝氟创共同持有蓝谷新能源股权期间,奥克股份与新蓝氟创互为一致行动人。本次交易前,蓝谷新能源股东结构如下表: ■ (三)主要业务 蓝谷新能源从事锂电材料的研发生产,核心产品为新能源电池添加剂硫酸乙烯酯(DTD),DTD属于锂电池电解液添加剂领域的重要材料,作为电解液领域高性能核心助剂,DTD可大幅提升电解液长期储存稳定性,显著优化电解液低温放电性能;同时能有效阻隔碳酸丙烯酯(PC)分子嵌入石墨负极,避免电极结构被破坏,从根源延长电池循环使用寿命,是提升锂电池综合性能的核心功能性材料。 (四)历史沿革及主要业务 蓝谷新能源成立于2021年10月26日,注册资本为100万元,李忠持股100%。2021年12月经新蓝氟创、宁波蓝鹄现金增资,注册资本变更为2,000万元,李忠、新蓝氟创、宁波蓝鹄分别持有蓝谷新能源12.5%、35%、52.5%的股权。2022年5月杭州悦之石先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悦之石”)以总额380万元认购蓝谷新能源增加的95万元注册资本,蓝谷新能源注册资本变为2,095万元。2023年7月蓝谷新能源第三次增资后注册资本变更为2179.6056万元,其中李忠、宁波蓝鹄、杭州悦之石分别新增出资5万元、46.25万元、33.3556万元。2025年4月公司与新蓝氟创、宁波蓝鹄、李忠、杭州悦之石等签署《合作协议》,协议约定公司以128.3556万元价格受让杭州悦之石持有的蓝谷新能源5.8889%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128.3556万元;同时公司、新蓝氟创、宁波蓝鹄、李忠对蓝谷新能源进行增资,增资价格为1元/注册资本,其中,公司以现金方式认购新增注册资本2,105.8111万元;新蓝氟创、李忠、宁波蓝鹄分别认购新增注册资本600万元、300万元、400万元,蓝谷新能源注册资本变成5,585.4167万元,公司持有2,234.1667万元注册资本对应的股权,持股比例为40%。 (五)主要财务指标: ■ (六)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蓝谷新能源40%股权,公司副总裁杨光先生担任蓝谷新能源董事长和总经理,公司前副总裁张洪林先生担任蓝谷新能源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蓝谷新能源构成本公司的关联参股公司,蓝谷新能源的其他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七)经查询,蓝谷新能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为他人提供担保、财务资助等情况。 三、本次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增资价格为1元人民币/注册资本,增资认购价款为人民币1,253.8690万元。本次增资价格遵循了公平、公允、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且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本次交易定价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项权利义务明确,不存在有失公允或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增资后,蓝谷新能源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增资前后蓝谷新能源股权结构如下表: ■ 四、增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增资方案 1、各方同意,奥克股份以现金方式认购目标公司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253.8690万元。增资价格为每1元注册资本对应人民币1元,奥克股份应支付的增资认购价款为人民币1,253.869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目标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585.4167万元增加至6,839.2857万元。 (二)增资认购价款的支付及交割 1、奥克股份应于2026年8月31日前(或各方另行书面同意的其他日期)以现金方式将增资认购价款人民币1,253.8690万元一次性支付。 2、目标公司应在收到增资认购价款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3、各方同意,若因任何原因工商登记延迟,自奥克股份全额支付增资认购价款之日起,奥克股份即有权按实缴出资比例享有分红等经济性权利。 (三)放弃优先认购权 新蓝氟创、李忠、宁波蓝鹄特此确认并同意: 1、就奥克股份本次认购目标公司新增注册资本事宜,各股东自愿不可撤销地放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目标公司章程享有的优先认购权。 2、本协议签署后,各股东将于10个工作日内配合签署一切必要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股东会决议、章程修正案等),以确保本次增资顺利完成。 (四)公司治理 各方同意,自本次增资交割日起,目标公司治理结构应安排如下: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奥克股份委派3名,新蓝氟创委派2名,董事长由奥克股份委派的董事担任。总经理由奥克股份推荐,其他管理层由总经理推荐并经董事会聘任。 五、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重大问题。本次增资不会产生与关联方同业竞争的情形,若有新增关联交易,公司将按规定履行审批及信息披露义务。 六、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蓝谷新能源主要从事锂电新能源新材料的研发生产,核心产品为新能源电池添加剂硫酸乙烯酯(DTD),属于锂电池电解液添加剂领域的重要材料。公司2025年参股蓝谷新能源,持续赋能项目建设与市场运营。本次增资旨在进一步加快推进蓝谷新能源DTD项目建设,推进公司新能源新材料产业战略发展,强化公司资源整合能力,契合公司十五五发展规划,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 2、本次增资金额合计1,253.869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0.455%,增资规模较小,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本次增资事项决策程序合规、定价机制公平,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本次增资前,公司对蓝谷新能源以权益法核算并确认投资收益;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蓝谷新能源51%的股权,蓝谷新能源将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公司将对其采用成本法核算。 3、蓝谷新能源项目处于建设期,尚未盈利,未来经营过程中面临市场竞争、经营管理等风险因素,盈利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作为控股股东,将密切关注标的公司的经营动态及市场变化,积极参与到标的公司经营管理,适时优化其业务模式,以更好地适应市场变化与需求。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预计2026年与蓝谷新能源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2700万元。2026年年初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与蓝谷新能源累计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335.54万元。 八、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经审核,本次增资有利于促进蓝谷新能源业务发展,符合公司的十五五战略规划。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交易背景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综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增资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九、董事会风控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风控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向关联方增资系基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有利于公司新能源材料领域发展,关联交易具有必要性。关联交易议案审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交易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十、其他说明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本次增资事项其他进展或变化情况。 十一、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第七届董事会风控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4、增资协议。 特此公告。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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