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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7月2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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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884 证券简称:杉杉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8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8月6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8月6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日丽中路777号杉杉大厦28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8月6日
  至2026年8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事宜。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有关上述议案的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26年7月22日刊载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的公告。
  有关本次会议的详细资料请详见公司拟于近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1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欲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请凭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及委托书(如适用)和委托代表的身份证明(如适用)于2026年7月30日(星期四)至2026年8月5日(星期三)工作日上午九时至十一时,下午二时至五时前往本公司证券事务部办理出席会议的登记手续,异地股东或本地离公司较远的股东可以用传真、邮件或电话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发送相关资料后与证券事务部进行电话确认)。
  (二)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请持本人的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其授权代理人应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股东账户卡、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请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其授权代理人应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存托人或代理人可以授权其认为合适的一名或以上人士在股东会上担任其代表,如果一名以上的人士获得授权,则授权书应载明每名该等人士经此授权所涉及的股份数目和种类,授权书由存托人授权人签署。经此授权的人士可以代表存托人(或其代理人)出席会议。
  六、其他事项
  (一) 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日丽中路777号杉杉大厦28层
  联系部门: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574-88208337
  传 真:0574-88208375
  邮政编码:315100
  (二)会议费用承担
  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8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884 证券简称:杉杉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7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1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为切实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实现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有机统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拟将党建工作纳入《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同时,结合公司经营管理实际、股权结构、股本现状与国资控股下的治理运行需要,同步对章程中经营层职权、治理机制等条款以及相关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完善。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以上修订内容涉及议事规则相应条款内容的,同步对相关议事规则进行完善。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因新增部分条款和章节,对原条款序号、援引条款序号、章节序号进行相应调整;同时对部分不影响条款含义的字词和标点符号进行相应调整。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不再逐条列示。除此之外,《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
  修订后的全文请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2日
  证券代码:600884 证券简称:杉杉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6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于2026年7月16日、2026年7月20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预通知与通知,于2026年7月21日在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日丽中路777号杉杉大厦28层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过半数董事推举董事朱胜利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列席本次会议。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控股股东推荐,选举董事朱胜利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朱胜利先生简历请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1.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选举董事朱胜利先生、董事庄巍先生、董事李凤凤女士、董事朱志勇先生、独立董事李喜峰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根据《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董事长朱胜利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各委员简历请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选举独立董事陈爱华先生、董事秦建辉先生、独立董事赵永清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会计专业独立董事陈爱华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各委员简历请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选举独立董事赵永清先生、董事刘帮柱先生、独立董事李喜峰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赵永清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各委员简历请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选举独立董事周向阳先生、董事陶勇先生、独立董事陈爱华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周向阳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各委员简历请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控股股东推荐,聘任庄巍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庄巍先生简历请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控股股东推荐,聘任李凤凤女士、朱志勇先生、张炯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各副总经理简历请详见附件。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本议案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聘任李凤凤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聘任朱志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聘任张炯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控股股东推荐,聘任陈莹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陈莹女士简历请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控股股东推荐,聘任李克勤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李克勤先生简历请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助理的议案;
  经控股股东推荐,聘任汪鸿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助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汪鸿先生简历请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关于聘任公司财务副总监的议案;
  经控股股东推荐,聘任乐健先生为公司财务副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乐健先生简历请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议案(三)至(八)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任职资格,由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出具审查意见,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其中议案(六)聘任公司财务总监事项,由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出具书面意见,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若在任期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则任期至退休之日止。
  (九)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聘任林飞波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林飞波女士简历请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切实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实现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有机统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拟将党建工作纳入《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同时,结合公司经营管理实际、股权结构、股本现状与国资控股下的治理运行需要,同步对章程中经营层职权、治理机制等条款以及相关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完善。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一)关于召开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6年8月6日在宁波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拟审议如下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2日
  附件:
  相关人员简历
  朱胜利:男,中国国籍,1972年出生,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安徽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2016年6月至2024年4月,历任合肥新站综合开发试验区管委会副主任、党工委委员,合肥市招商局局长、党组书记,合肥市政府副秘书长,合肥市投资促进局局长、党组书记,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一级调研员,合肥市政府副市长,安徽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党委委员。2024年4月至今,任安徽海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目前已被提名为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现任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长。
  朱胜利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在控股股东相关方任职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朱胜利先生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庄 巍:男,中国国籍,1966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大学政治经济学博士。2008年4月至今,历任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同时于2018年2月至2023年5月期间兼任杉杉控股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庄巍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485.85万股。庄巍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庄巍先生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陶 勇:男,中国国籍,1976年出生,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16年4月至2026年3月,历任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常务副部长、部长,广西区域总裁,浙江区域总裁。2026年3月至今,任安徽海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皖维专班负责人。目前已被提名为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现任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陶勇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在控股股东相关方任职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陶勇先生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刘帮柱:男,中国国籍,1969年出生,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高级工程师。2012年3月至2014年9月,任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4年9月至今,任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现任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刘帮柱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在控股股东任职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刘帮柱先生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秦建辉:男,中国国籍,1980年出生,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证、基金从业资格证。2017年10月至2025年10月,历任北京元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项目公司原阳县通航产业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西电集团有限公司合规管理部副部长兼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电力工程事业部总法律顾问,通用技术高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中国新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2025年10月至今,任安徽海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法律顾问兼法律合规部部长。现任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秦建辉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在控股股东相关方任职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秦建辉先生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李凤凤:女,中国国籍,1980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管理学硕士学位。2008年8月至2021年2月,历任杉杉控股有限公司企划部副部长、总裁办主任、总裁助理、副总裁、董事。2017年7月至今,任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杉杉锂电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多家子公司董事长;2023年5月至今,任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凤凤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303.70万股。李凤凤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李凤凤女士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朱志勇:男,中国国籍,1970年出生,无党派人士,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偏光片行业专家。2004年1月至2021年1月,任乐金化学(南京)信息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中国偏光板总裁。2021年2月至今,任杉金光电(苏州)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多家子公司董事、总经理;2023年5月至今,任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任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志勇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7.47万股。朱志勇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朱志勇先生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周向阳:男,中国国籍,1969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学博士,中南大学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全球前2%终身科学影响力科学家,国家产业基础专家委员会委员,低碳有色冶金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有色金属学会新能源材料发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湖南省电池行业协会标准委员会主任委员。2002年7月至今任职于中南大学,历任轻金属及工业电化学研究所副所长,有色冶金系系主任;新能源材料与器件专业多门学科的责任教授,学科带头人。目前兼任A股上市公司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非上市公司埃索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周向阳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周向阳先生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赵永清:男,中国国籍,1962年出生,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华东政法学院法律硕士、英国伯明翰大学商法硕士,一级律师。2000年12月至今任职于浙江盛宁律师事务所。现任浙江盛宁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上海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员、宁波市人大常委、宁波市政府法律顾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涉外法律服务委员会副主任,宁波大学硕士生兼职导师,浙江万里学院兼职教授,浙江省法学会海商法研究会副会长。现任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赵永清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赵永清先生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李喜峰:男,中国国籍,1978年出生,民革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复旦大学物理电子学博士。2008年11月至今任职于上海大学,目前为上海大学新型显示技术及应用集成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研究员。现任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李喜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李喜峰先生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陈爱华:男,中国国籍,1985年出生,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厦门大学会计学博士,具有注册会计师、法律职业资格。2013年9月至今任职于厦门国家会计学院。现任厦门国家会计学院教授、财务会计与审计研究所所长,同时兼任A股上市公司厦门狄耐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港股上市公司厦门燕之屋燕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非上市公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陈爱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陈爱华先生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张 炯:男,中国国籍,1972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2015年9月至2020年12月,历任湖南杉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常务副总、财务总监、董秘,同时兼任湖南杉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1月至2026年7月,历任杉杉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助理,宁波杉杉新能源技术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杉金光电(苏州)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张炯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张炯先生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陈 莹:女,中国国籍,1981年出生,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08年至2020年12月,历任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部长助理、副部长、部长、证券事务副总监,同时兼任证券事务代表;2020年12月至今,任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莹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223.55万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陈莹女士符合《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第二十二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4.4.4条规定的董事会秘书任职条件,不存在前述规则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李克勤:男,中国国籍,1975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税务师、会计师。2010年7月至2026年7月,历任宁波杉杉时尚服装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兼财务部部长,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1月至今,任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克勤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0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李克勤先生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汪 鸿:男,中国国籍,1983年出生,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8年5月至2026年7月,历任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财务主管、审计室审计主管、对外经济合作部投资主管、对外经济合作部部长助理,安徽海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副部长,安徽海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战略发展部杉杉专班成员。现任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汪鸿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曾在控股股东相关方任职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汪鸿先生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乐 健:男,中国国籍,1980年出生,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中级会计师。2008年10月至2017年12月,历任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助理、副部长、监察审计部副部长。2017年12月至2026年5月,历任安徽海螺科创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副部长、部长。现任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
  乐健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曾在控股股东相关方任职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乐健先生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林飞波:女,中国国籍,1988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1年11月至2020年12月,历任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证券事务专员、部长助理、证券事务经理;2020年12月至今,历任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证券事务经理、副部长、部长,同时兼任证券事务代表。
  林飞波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其任职资格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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