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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7月2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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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计提减值金额为负值的主要原因是贷款收回或核销后,冲回与收回金额或核销金额相对应的减值。
  3、关于减值计提的判断和会计政策:
  如公司对外披露的年度报告中第八节 财务报告 附注四 11、(6)金融资产减值所述,公司对发放贷款及垫款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发放贷款及垫款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计量其损失准备、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及其变动:
  ①如果该发放贷款及垫款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②如果该发放贷款及垫款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③如果该发放贷款及垫款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发放贷款及垫款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发放贷款及垫款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发放贷款及垫款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的,公司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金融工具的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发放贷款及垫款的预期信用损失,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公司以共同信用风险特征为依据,将发放贷款及垫款分为不同组合。公司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信用风险评级、账龄组合等。
  风险分类:
  对于发放贷款及垫款,其单项评估标准和组合信用风险特征主要为公司对每一单项贷款按其资产质量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类,其主要分类的标准为:
  正常:交易对手能够履行合同或协议,没有足够理由怀疑债务本金和收益不能按时足额偿还。
  关注:尽管交易对手目前有能力偿还,但存在一些可能对偿还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的债权类资产;交易对手的现金偿还能力出现明显问题,但交易对手抵押或质押的可变现资产大于等于其债务的本金及收益。
  次级:交易对手的偿还能力出现明显问题,完全依靠其正常经营收入无法足额偿还债务本金及收益,即使执行担保,也可能会造成一定损失。
  可疑:交易对手无法足额偿还债务本金及收益,即使执行担保,也肯定要造成较大损失。
  损失:在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或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后,资产及收益仍然无法收回,或只能收回极少部分。
  上述后三类贷款被视为不良信贷资产。
  计提方法:
  公司按照下列情形计量发放贷款及垫款减值损失准备:①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贷款和垫款,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②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的贷款和垫款,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③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贷款和垫款,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发放贷款及垫款,公司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得关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充分证据,而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是可行,所以公司按照发放贷款及垫款风险类型为共同风险特征进行分组,并以组合为基础考虑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综上,公司对发放贷款及垫款进行风险分类,运用预期信用损失法,在单项发放贷款和垫款层面,按个别认定法,根据可收回金额与账面价值的差额确定减值准备金额,并按照风险分类结果审慎计提减值准备;对于无法按照个别认定法计提的发放贷款及垫款,以风险分类作为主要分组特征,按照风险分类结果审慎计提减值准备。
  4、发放贷款及垫款和债权投资的异同:
  共同点:两者的业务模式主要都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其主要目标,即根据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收取利息,到期收回本金。根据金融资产的“三分类”法,两者均属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不同点:对于贷款及垫款,该业务仅限于持牌金融机构为客户提供融资,同时须满足《贷款通则》、《固定资产贷款管理办法》、《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办法》、《个人贷款管理办法》及其他监管规定,通常会对交易对手资质、担保方式、资金规模、用途和投向等有一定限制性规定,监管要求相对较高;但对于债权投资,交易各方并不限于必须是金融机构,即使是企业间也可开展,同时监管限制相对较少、操作更为灵活。
  固有前十大贷款及债权投资项目余额及底层资产情况表(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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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前十大贷款及债权投资项目余额合计44.07亿元,占全部贷款及债权投资余额的87%;减值准备余额21.73亿元,占全部贷款及债权投资减值准备余额的88%;2025年计提减值金额13.41亿元,占2025年计提贷款及债权投资减值金额的92%。
  爱建信托贷款及债权投资均属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爱建信托定期对债权投资和贷款及垫款进行减值测试,并运用“三阶段”减值模型分别计量其损失准备、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爱建信托认为,对于存续贷款及垫款,爱建信托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程序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截至2025年末,爱建信托债权投资和贷款及垫款减值准备计提充分、审慎,不存在前期应计提未计提的情形。
  (2)公司贷款及垫款第二阶段账面余额0.58亿元、计提损失准备0.40亿元,第三阶段账面余额23.36亿元、计提损失准备11.87亿元,请结合问题(1)、各阶段减值计提比例、预期信用损失金额的判断依据等,进一步说明公司第三阶段贷款及垫款减值准备计提比例低于第二阶段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贷款及垫款主要基于个别认定法计提信用减值损失,根据可收回金额与账面价值的差额确定减值准备金额。如上述问题(1)回复,在个别认定法下,公司按照逐笔贷款及垫款项目的状况、担保物情况等估计可收回金额并计提减值准备。其中,如某食用化学品有限公司考虑到客户资信情况、展期等划分为第二阶段,同时对已计提的1,337万元应计利息审慎按100%计提减值准备。而如某项目开发有限公司贷款因逾期天数较长被划分为第三阶段,考虑到担保物情况,预计可收回金额较大,按26%计提减值准备,其计提比例低于第二阶段贷款。
  综上所述,在基于个别认定法计提信用减值损失时,会出现第三阶段贷款及垫款减值准备比例低于第二阶段的合理情况。
  (二)年审会计师的核查情况
  1、我们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了解、评价和测试对债权投资和发放贷款及垫款等资产减值测试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及运行的有效性。
  (2)评估管理层本年前述信用减值准备会计政策是否与上年保持一致,评估所使用方法的恰当性,包括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判断以及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法下减值准备计提比例的合理性,并与同行业进行比较是否存在较大差异。
  (3)基于债务人的财务和非财务信息及其他外部证据和考虑因素,我们抽取样本评估了管理层就信用风险显著增加、违约和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债权识别的恰当性。对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前述资产,基于债务人的财务信息、抵质押品最新评估价值以及其他可获取信息,我们抽取样本进行独立的信贷、投资审阅,分析债务人的还款能力,分析未来现金流量预测的金额和时点的合理性,评估管理层对贷款、债权评级的判断结果是否恰当,以此为基础计算的减值准备是否充足。
  (4)比较前期信用损失准备计提数与实际发生数,并结合对期后收回的检查,评价损失准备计提的充分性;结合行业惯例,评估各阶段减值模型计算结果的合理性。
  (5)阅读最近期间的财务报表和前任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获取与信用减值损失期初余额相关的信息,包括披露;确定上期期末余额是否已正确结转至本期,或在适当的情况下已作出重新表述;确定期初余额是否反映对恰当会计政策的运用;评价本期实施的审计程序是否提供了有关期初余额的审计证据;针对信用减值损失期初金额的重要事项与前任会计师进行书面沟通。
  (6)评价管理层在财务报表附注中做出的与预期信用损失相关的披露是否充分适当。
  2、核查意见:
  基于执行的审计程序,我们认为爱建集团关于债权投资和发放贷款及垫款信用减值损失的回复内容,与我们在执行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取得的审计证据没有重大不一致,对债权投资和发放贷款及贷款信用减值损失的计提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四、 问询函第4项:关于期间费用
  年报显示,公司2025年确认销售费用0.44亿元,管理费用6.38亿元,分别较上年增长367.5%和8.04%。其中销售费用新增服务费、租赁费等类目。请公司结合费用的支付对象、支付背景等,说明在收入和净利润大幅下滑的情况下,期间费用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
  (一)公司回复
  一、营业总收入情况说明
  2025年度,公司营业总收入15.69亿元,同比减少4.07亿元,减幅20.60%;其中营业收入减少0.92亿元、利息收入减少0.21亿元、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减少2.94亿元。
  (一)营业收入减少的原因主要为:
  1、2025年公司贸易业务综合考虑了监管要求、会计核算应用案例等,在充分评估业务经营风险、是否承担存货的主要风险、是否拥有存货控制权及是否为主要责任人等多方面因素之后,从严把控年度审计报告收入核算标准,即2025年报表贸易营业收入确认方法全部按净额法确认,由此导致贸易收入同比减少4亿元;
  2、2025年上海浦竞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浦竞合伙”)纳入公司合并范围(详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受其影响营业收入增加3.40亿元;
  3、上海爱建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建租赁”)及其子公司营业收入减少0.24亿元。
  (二)利息收入减少的原因主要为爱建信托自营贷款业务收入减少、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减少的原因主要为爱建信托信托业务收入减少。
  二、销售费用情况说明
  (一)销售费用总体情况
  公司2025年销售费用情况如下:
  销售费用明细表
  单位:万元
  ■
  销售费用同比增加3,477.12万元,其中:
  1、职工薪酬增加475.95万元,其中因2025年合并浦竞合伙增加职工薪酬505.48万元;浦竞合伙在销售费用中核算职工薪酬的2025年平均人数为48人,人均职工薪酬10.53万元。
  2、租赁费新增491.34万元,为合并浦竞合伙增加的生产设备租赁费;
  3、服务费新增1,810.99万元,主要系爱建租赁子公司大连祥瑞六飞机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祥瑞六”)于2025年间新增支付于承租人的销售费用。大连祥瑞六于2024年末引进3架飞机,并于2025年初陆续新增引进4架飞机,合计7架飞机完成适航整备后陆续出租予国内航空公司。根据公司与承租航空公司签署的租赁合同及相关商务协议约定,大连祥瑞六在实际不可撤销地收到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项下与承租人支付的租金有关的税返金额后,按一定比例支付给承租人。2025年大连祥瑞六针对该7架飞机根据地方对飞机租赁行业的税务扶持政策取得的即征即退补贴按照既定比例作为服务费支付给承租航空公司,由此导致本年销售费用增加。上述新增机队主要于2025年内才开始按期起租并产生租金收入,其中3架在2024年末引进,2024年租赁业务收入较少,主要在2025年开始获取上述补贴并支付于承租航空公司,故2024及以前年度无此类服务费,销售费用增长与大连祥瑞六业务规模扩张相匹配。
  4、其他费用增加634.14万元,其中因合并浦竞合伙增加697.77万元。浦竞合伙增加的费用主要为码头摊销费239.83万元、水电费134.31万元、设备维护费91.60万元、燃料动力费91.12万元和库场使用费20万元。
  总体来看,①爱建租赁服务费收入增加1,810.99万元;②因合并浦竞合伙,营业收入增加3.40亿元、销售费用增加1,720.80万元;③同时营业收入确认方法变更使得贸易收入同比大幅减少;由此使得2025年销售费用与营业收入未同步发生变动。
  三、管理费用情况说明
  公司2025年管理费用情况如下:
  管理费用明细表
  单位:万元
  ■
  注:管理费用明细科目划分口径与2024年存在略微差异,为便于分析具体科目,较2025年年度报告口径对管理费用明细科目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1. 2025年度长期待摊费用摊销613.12万元由折旧及摊销调整至办公费。
  2. 2025年度诉讼费153.84万元由办公费调整至中介费用。
  3. 2025年度劳务费368.33万元由办公费调整至其他。
  管理费用2025年同比增加4,748.02万元,其中合并浦竞合伙增加管理费用6,598.18万元;主要科目增加如下:
  1、职工薪酬增加1,078.95万元,其中因2025年合并浦竞合伙增加职工薪酬1,113.42万元。
  2、办公费增加1,564.76万元,其中咨询费增加866.42万元、保险费增加199.99万元。咨询费主要为爱建租赁增加849.23万元,咨询费服务内容主要为租赁行业相关信息咨询、租赁交易结构设计、操作方案实施和租赁相关财务和税务的咨询服务等。
  3、折旧及摊销增加2,675.02万元,其中因2025年合并浦竞合伙增加2,401.63万元,主要为采矿权出让收益摊销1,200万元,森林植被恢复费、林地补偿费1,000万元和其他摊销201.63万元。
  总体来看,①因合并浦竞合伙,营业收入增加3.40亿元、管理费用增加6,598.18万元;②同时因营业收入确认方法变更使得贸易收入同比大幅减少;由此使得2025年管理费用与营业收入未同步发生变动。
  综上所述,2025年公司期间费用上升主要为合并浦竞合伙所致,营业总收入下降主要是爱建信托受行业调整影响使得收入大幅下降,同时根据监管要求、会计核算应用案例等调整核算方法也对公司收入产生了影响,综合影响下公司出现收入下降而费用上升。
  (二)年审会计师的核查情况
  1、我们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了解、评价和测试对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及运行的有效性。
  (2)对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金额变动情况执行分析性复核,结合本年业务情况,判断变动的合理性。
  (3)对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进行抽样,获取合同、发票及付款凭证等支持性材料,检查期间费用确认的准确性。
  (4)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实施截止测试,检查是否在恰当期间确认。
  (5)检查与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2、核查意见:
  基于执行的审计程序,我们认为爱建集团关于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大幅增长的回复内容,与我们在执行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取得的审计证据没有重大不一致。
  五、 问询函第5项:关于预付账款
  年报显示,公司报告期末预付款项1.22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73.17%,主要系水泥矿粉业务贸易预付款增加。报告期内,公司贸易业务收入为1078.64万元,同比下滑97.37%。工商信息显示,第一大预付对象浙江组和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于2023年,参保人数为0。请公司补充披露前十大预付对象及关联关系、成立时间、注册资本实缴情况、人员规模、首次合作时间、付款时间、采购内容及金额、预付比例、期后情况等信息,并结合贸易业务的开展情况,说明贸易业务收入大幅下降背景下相关预付款大幅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以及是否存在相关预付款项流向关联方的情形。
  (一)公司回复
  一、2025年末前十大预付对象整体明细
  公司对2025年12月31日预付账款情况进行了梳理,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上述表格较公司对外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增加披露的或按问询函要求新披露的预付账款信息,对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造成影响。
  二、前十大预付对象逐项详细说明
  (一)深圳市广富源钢铁有限公司
  该公司与本公司无任何关联关系,成立于2008年5月29日,注册资本3,125万元,注册资本已全额实缴,员工40人。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爱建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建进出口”)自2023年7月与其开展首次合作,合作内容为废钢采购贸易。结合钢铁贸易行业结算惯例及双方合作约定,本笔业务执行100%全额预付模式。本项目对应采购合同总金额50,097,636.00元。
  2025年付款明细:2025年10月15日付款9,499,800.00元;2025年10月17日付款10,543,296.00元;2025年11月4日付款10,025,100.00元;2025年12月5日付款20,029,440.00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账面预付款余额50,097,636.00元。
  截至2026年5月31日,该笔业务已完成全部货物收货,对应预付账款全额结转,无剩余余额。因2026年进出口公司与其存在新的业务存续合作,新的预付款持续发生,截至2026年5月31日,预付款余额为20,013,260.00元。
  (二)浙江组和贸易有限公司
  该公司与本公司无任何关联关系,成立于2023年9月28日,注册资本1,300万美元,实缴140.51万美元,实缴比例10.81%。该公司员工人数为0,系因其日常经营、业务对接及人员管理均由其上级母公司业务团队统一代管。目前当地市场监管、税务部门已对其提出人员建制整改要求,该公司已制定人员招聘及劳动关系建立计划,将逐步完善用工体系。
  爱建进出口自2024年1月与其开展首次合作,合作内容为水泥矿粉采购贸易,依据行业规则及双方合作协议,执行100%全额预付结算模式。本项目采购合同总金额47,050,613.80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双方历史业务形成滚动尾款3,556,313.80元。2025年付款明细:2025年9月17日付款2,240,000.00元;2025年9月19日付款2,102,100.00元;2025年9月25日付款10,680,000.00元;2025年9月26日付款4,785,000.00元;2025年10月27日付款10,005,000.00元;2025年10月28日付款2,508,000.00元;2025年11月4日付款3,300,000.00元;2025年12月10日付款7,000,000.00元;2025年12月11日付款4,092,000.00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账面预付款余额47,050,613.80元。
  截至2026年5月31日,该业务已完成大部分货物交付,仅剩余2,055,846元结算溢款。该溢款系货物数量、单价核算差异形成,双方已完成对账,计划于2026年6月30日前结清。因2026年进出口公司与其存在新的业务存续合作,新的预付款持续发生,截至2026年5月31日,预付款余额为76,266,555.70元。
  (三)大连市自然资源局
  该资源局为国家机关单位,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成立时间、注册资本实缴情况、人员规模等相关信息无法获取。
  同飞矿业自2024年7月与其开展合作,业务为采矿权出让,对应矿山为大连杨树房石灰石矿。双方于2024年7月16日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采矿权出让收益总额98,986,000.00元。
  付款约定:首次缴纳14,967,670.00元,剩余84,018,330.00元在采矿权有效期内分7期缴纳,每期固定金额12,002,620.00元,缴款日为每年12月25日。2024年12月25日、2025年12月25日均按期完成缴款。该笔预付款项自缴款次年起,按月摊销计入管理费用。
  截至2026年5月31日,该笔款项已累计摊销5个月,预付款余额7,001,328.35元,计划于2026年12月31日前全部摊销完毕。
  (四)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该公司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成立于2000年12月13日,注册资本189,473.4207万元,实缴资本189,413.0907万元,员工5,043人。
  爱建信托自2008年起与其建立长期合作关系。截至2025年12月31日,预付款3,079,646.02元,预付比例50%。款项用途为定制化开发信托业务运营、风控、核算类系统,待项目调试验收合格后,结转至无形资产-软件科目。
  截至2026年5月31日,该笔预付款已结转1,415,929.21元,剩余1,663,716.81元待项目验收完成后继续结转。
  (五)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大连供电公司
  该公司为国有企业,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成立于1991年5月4日,员工人数3,673人。注册资本实缴情况无法获取。
  同飞矿业自2020年9月起开设专用账户预存生产经营电费,2025年累计预存电费8,000,000.00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账户剩余预存电费余额1,827,193.56元,为正常经营预留款项。
  账面金额滚动发生,截至2026年5月31日,预付款余额为3,362,986.34元。
  (六)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该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投资企业,属于《企业会计准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界定的关联方。公司所有关联交易均已严格履行内部审议、信息披露程序,交易定价参照市场公允价格执行,不存在利益输送。
  吉祥航空成立于2006年3月23日,注册资本218,400.5268万元,实缴资本219,900.5268万元,2025年末人员10,993人。上海华瑞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瑞租赁”)下属SPV主体天津元瑞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自2020年6月与吉祥航空开展合作。本次业务为空客A320系列飞机(编号MSN5876)经营性租赁项目,2024年12月完成购机付款。截至2025年12月31日,预付款余额为1,772,635.10元,系租金结算周期形成的时间性差异。
  2025年底预付款主要由于租金支付周期的时间性差异所致,该笔预付款已于2026年2月结平。
  (七)大连长兴岛港口有限公司
  该公司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成立于2006年10月18日,注册资本6.2亿元且全额实缴,员工79人。
  同飞矿业自2020年9月起预存港杂费,2025年累计预存12,000,000.00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账面余额1,335,046.00元为账户剩余预存款项。
  账面金额为滚动发生,截至2026年5月31日,预付款余额为5,030,198.01元。
  (八)上海吉祥智驱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该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投资企业,属于关联方,相关交易已履行合规审批程序,定价公允。该公司成立于2022年7月20日,注册资本200,000万元,实缴81,000万元,实缴比例40.5%,员工72人。
  2025年5月,爱建信托采购3辆云度电动车、华瑞租赁采购2辆云度电动车,合计采购合同总金额804,500.00元,预付比例为100%。截至2025年12月31日,预付款余额804,500.00元。
  截至2026年5月31日,供应商尚未完成车辆交付,预付款余额804,500.00元。
  (九)中科租赁(天津)有限公司
  该公司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成立于2017年9月25日,注册资本26,375万元且全额实缴,员工2人。
  爱建租赁自2025年9月与其合作,合作内容为租赁行业信息咨询、交易结构设计、财税方案规划等专业服务,服务期限至2026年9月29日。本项目合同含税总金额810,000.00元,2025年9月28日全额预付。款项按13个月平均摊销计入管理费用。截至2025年12月31日,剩余9个月对应服务费余额529,027.58元(不含税)。
  截至2026年5月31日,预付款余额为235,123.38元,计划于2026年9月全部摊销完毕。
  (十)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大连销售分公司
  该公司为国有企业,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成立于2000年1月10日,员工764人,注册资本实缴情况无法获取。
  集团下属子公司同飞矿业自2020年9月起开设账户预存生产燃气费,2025年累计预存1,900,000.00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账户剩余预存燃气费余额424,434.10元。
  账面金额滚动发生,截至2026年5月31日,预付款余额为237,693.19元。
  三、贸易业务收入大幅下滑、预付款大幅增长的原因说明
  (一)贸易收入大幅下降的核心原因
  2024年度,公司开展的废钢、水泥矿粉、建筑钢材大宗商品贸易业务,采用总额法核算确认营业收入。2025年度,公司结合市场环境变化对上述业务模式进行部分调整。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收入核算方式相应进行变更,详细情况如下:
  (1)废钢业务
  2025年度该品类采用整车直发运输模式,货物交付过程中不再设置货物中转仓储环节,相关存货风险亦不由公司承担。
  (2)水泥矿粉业务
  2025年根据业务采购合同约定,货物由上游供应商直接交付至下游客户指定地点,相关运输单证上无法体现公司名称,在向下游客户交付货物前,公司对货物不享有实质性控制权。
  (3)建筑钢材业务
  2025年度,本品类业务合同约定由上游供应商按公司指令直发下游客户模式,以下游客户实际签收确认的货物品类及数量作为结算依据。在客户签收确认前,即货物运输过程中的风险均不由公司承担。
  综上,基于上述业务实际开展情况,对照会计准则有关存货风险承担主体、商品实质控制权、交易主要责任人认定等多项收入准则判断要素,公司对收入核算口径予以调整。自2025年度起,废钢、水泥矿粉、建筑钢材全部贸易业务收入统一按照净额法确认。
  相较于往年总额法核算口径,净额法仅确认代理差价收入,不再列示采购、销售全额流水。公司2024年业务规模(总额法口径)为:20.33亿元;2025年业务规模(总额法口径)为:19.54亿元,同比减少0.79亿元,业务规模基本平稳。
  (二)预付款大幅增长的核心原因
  收入核算口径仅影响利润表收入列报金额,未改变公司实际采购、付款、货物流转的业务规模。公司贸易板块仍正常开展废钢、水泥矿粉采购业务,且该类大宗商品贸易行业普遍执行全额预付的结算模式。
  综上所述,2025年公司贸易采购体量保持稳定,采购付款持续发生,资产负债表中预付账款随实际采购付款金额同步增长,收入核算方式有所调整,但业务规模平稳,因此出现收入大幅下滑、预付款大幅上升的情形。
  (三)业务真实性佐证
  截至2026年5月31日,2025年末贸易类大额预付款项基本完成发货与结转,货物流、资金流、合同流相互匹配,贸易业务具备真实商业背景。
  四、预付款项是否流向关联方的核查结论
  公司经全面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1、前十大预付对象中,仅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吉祥智驱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其余八家均为非关联方、国家机关或国有企业。
  2、针对两家关联方的预付款项,均基于正常经营业务产生,交易价格公允,严格履行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审议及披露程序,不存在变相输送资金、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等情形。
  3、全部非关联方预付款项,均对应真实采购、服务类业务,资金流向清晰,不存在预付款项违规流向关联方的情况。
  五、补充说明
  本回复中合作方的成立时间、注册资本实缴情况、人员规模等信息均通过企查查平台获取。
  (二)年审会计师的核查情况
  1、我们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了解和评价与预付账款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
  (2)选取本年度预付账款新增发生额明细,检查对应的业务合同、付款申请、付款凭证等支持性材料,检查预付账款确认时点、入账金额的准确性。
  (3)选取样本对预付账款银行流水进行检查以及期末余额实施函证程序,以验证预付账款余额的存在性和准确性。
  (4)检查期后到货或结清情况,验证预付账款真实性和合理性。
  (5)选取样本检查预付对象基本情况,与外部公开查询信息进行比对,并与公司关联方清单进行核对。
  2、核查意见:
  基于执行的审计程序,我们认为爱建集团关于预付账款的回复内容,与我们在执行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取得的审计证据没有重大不一致。
  六、 问询函第6项:关于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年报显示,公司2025年终止确认金融资产26.69亿元,其中无追索保理权长期应收款23.86亿元,为飞机融资租赁业务产生的应收款。请公司结合承租人、承租机型、应收租金原值、剩余租赁期限、保理方、保理费率、保理协议核心权责条款等,说明相关资产风险与报酬转移的依据、终止确认未产生利得或损失的原因,以及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一)公司回复
  公司全资子公司华瑞租赁于2025年由飞机融资租赁业务产生的无追索保理权长期应收款共三笔,基本信息如下:
  单位:元
  ■
  一、相关资产风险与报酬转移情况及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依据
  华瑞租赁终止确认了相关的金融资产,依次考虑了:该项金融资产是否转移;与该项金融资产所有权上相联系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程度。
  (一)金融资产的转移
  《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第六条规定,企业金融资产转移,包括下列两种情形:
  1、企业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转移给其他方。
  2、企业保留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但承担了将收取的该现金流量支付给一个或多个最终收款方的合同义务,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企业只有从该金融资产收到对等的现金流量时,才有义务将其支付给最终收款方。企业提供短期垫付款,但有权全额收回该垫付款并按照市场利率计收利息的,视同满足本条件。
  (2)转让合同规定禁止企业出售或抵押该金融资产,但企业可以将其作为向最终收款方支付现金流量义务的保证。
  (3)企业有义务将代表最终收款方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及时划转给最终收款方,且无重大延误。企业无权将该现金流量进行再投资,但在收款日和最终收款方要求的划转日之间的短暂结算期内,将所收到的现金流量进行现金或现金等价物投资,并且按照合同约定将此类投资的收益支付给最终收款方的,视同满足本条件。
  (二)金融资产是否转移的依据
  根据上述保理协议核心权责条款中的风险和报酬转移条款,“若承租人因财务或资信原因(包括但不限于破产、清算、无支付能力、无理拒付或恶意拖欠等信用原因)在约定期限内不能足额偿付应收租赁款,甲方无权向乙方追索未偿融资款;”、“对于甲方已转让的并经核准的应收租金,当该笔应收租金因信用风险不能收回时,乙方应在应收租金到期日后第90日承担担保付款的责任。”,因此,企业只有从该金融资产收到对等的现金流量时,才有义务将其支付给保理方,相关的风险报酬已经转移,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第六条第(二)款第1条所规定的情形。
  根据上述保理协议核心权责条款中的禁止出售或抵押条款,“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构成乙方违约:乙方处置(此处所称的“处置”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资产、在资产上设置担保、以资产设定信托、实施资产证券化等)其业务或资产的全部或任何重要部分,已经或可能影响到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的”、“甲方在该应收租金转让给乙方后,无权另行作任何形式的处分(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设定抵、质押或任何形式的担保、设定信托等)。”,因此,转让合同规定禁止企业出售或抵押该金融资产,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第六条第(二)款第2条所规定的情形。
  根据上述保理协议核心权责条款中的转付条款,“转付:指按照租赁合同以及本合同的约定,在适用转付的情况下,乙方在收到承租人支付的当期应收租赁款之日或租赁合同项下约定的支付日(两者孰晚日),向甲方转付应由甲方收取的应收租赁款。”、“对于乙方已受让的应收租金,乙方委托甲方代收该款项。甲方必须指定下列开立在乙方的账户为租金专用收款账户,户名:大连祥瑞六飞机租赁有限公司,账号:31050161363900001593,该账户用于代收乙方受让的应收租金。在本协议存续期间,该账户不得撤销、转移或质押给任何第三方。”,且与银行约定的还款计划表与承租人的租金支付表中的还款时间为同一日,因此,企业有义务将代表最终收款方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及时划转给最终收款方,且无重大延误,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第六条第(二)款第3条所规定的情形。
  (三)风险和报酬转移程度
  根据准则第七条,企业需评估保留的风险和报酬程度。本次交易中,华瑞租赁未保留与资产相关的重大风险或报酬,具体如下:
  信用风险:承租人因破产、清算、无力支付等原因导致租金无法收回的,保理方无权追索,华瑞租赁不承担任何信用损失;
  利率风险:应收租金原值与5年期LPR挂钩,转让后市场利率波动导致的折现率变化及公允价值变动风险,随现金流一并转移给保理方,华瑞租赁未保留利率挂钩的收益或补偿机制;
  流动性风险:剩余租赁期12年的长期资产占用问题通过保理即时转化为现金流入,华瑞租赁不再承担承租人支付延迟带来的流动性缺口;
  提前解约风险:若承租人提前退租或解除租约,导致剩余租金无法收回的,保理方自行承担损失,华瑞租赁未提供回购或担保承诺;
  其他风险:华瑞租赁未保留租金收益权、未收取管理费、未提供任何增信措施,所有与资产相关的重大风险及报酬均已转移。
  二、终止确认未产生利得或损失的原因
  本次转让的三笔应收租金承租人均为吉祥航空,资产质量良好,属正常类资产,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基本一致。华瑞租赁基于正常业务运营及资金需求开展保理交易,转让对价等于账面价值,故未形成利得或损失
  综上,本次无追索权保理交易已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关于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所有条件,相关会计处理合规。
  (二)年审会计师的核查情况
  1、我们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获取无追索保理权长期应收款相关的合同,检查合同关键条款是否符合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对金融资产转移的要求,检查是否满足(1)《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第六条第(二)款第1条所规定的情形,即合同中是否包含从原有资产中获取了现金,才承担向保理方支付的义务的条款;(2)《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第六条第(二)款第2条所规定的情形,即合同中是否包含禁止公司抵押或者出售基础资产的条款,(3)《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第六条第(二)款第3条所规定的情形,即合同中是否包含必须在支付现金时无重大延迟的条款。同时,检查风险和报酬转移程度,是否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条件。
  (2)向保理业务对手方银行寄发询证函,确认是否存在未洁净出表或未在账面上记录的借款等信息。
  (3)检查转让的价款,与账面价值进行比对,核查是否存在利得或损失的情况。
  2、核查意见:
  基于执行的审计程序,我们认为爱建集团关于终止确认金融资产的回复内容,与我们在执行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取得的审计证据没有重大不一致,终止确认金融资产相关会计处理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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